总结近年来发生职业病的原因之一,就是劳动者对本工作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全然不知,不懂得如何去保护自己。因此,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教育就显得相当重要。 1、通过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的知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提高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2、教育劳动者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教育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从而真正起到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作用。 本文是某钢铁企业的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材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大纲 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意义: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3、有利于加强职业卫生管理; 4、有利于职工自我防护。 职工职业卫生培训目录 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介绍 二、国家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要求 三、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及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 四、急救知识介绍 关于考试的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等要求企业必须对所有管理者和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考试,试卷要作为职业卫生档案的一部分保存; 2、考试题的难易程度和试题类型已经考虑到了被考者的实际情况; 3、考试结果要保存到劳研所职业卫生档案室,成绩不合格者需要补考;4、考试的过程也是学习的过程。 一、职业卫生法规和基本概念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法规:《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 标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标准等。 1、职业卫生: 是指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健康,提高工作生命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它的首要任务是识别、评价和控制不良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2、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2.1 粉尘:矽尘、煤尘等;2.2 化学毒物:CO、苯、铅、铬等。 2.3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异常气压、电离辐射等;2.4 生物因素:炭疽杆菌(皮毛)等。 3、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法定职业病:动态、各国有差异。 广义职业病:法定职业病+工作有关疾病。(学术概念) 4、职业病的种类: 我国卫生部、劳动保险部文件(卫法监发[2002]108号)“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颁布的法定职业病名单,分10类共115种。其中: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5、工作有关疾病: 工作有关疾病也叫职业多发病,是指劳动者工作环境和劳动过程中虽然有职业有害因素的存在,劳动者所患疾病与工作也有一定关系,但是职业有害因素不是导致疾病的唯一原因,而是该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多种因素之一,或者是使潜在疾病显露或加重的一个因素。 工作有关疾病不是职业病,它与职业病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在发病原因方面,工作有关疾病的发病原因大多不甚清楚,职业有害因素是引起疾病的多种原因之一,不是唯一原因,而职业病是由职业有害因素直接引起,发病原因明确。 ·在诊断机构方面,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包括医院、门诊部、卫生院、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所有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机构承担,这种医疗机构必须由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只有一部分医疗机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在诊断医师方面,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相关的执业医师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承担;工作有关疾病可以由一名执业医师单独进行诊断,而职业病的诊断必须由三名以上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只有一部分执业医师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 在诊断依据方面,职业病的诊断必须依据国家统一标准,而工作有关疾病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标准。 在疾病性质方面,职业相关疾病是一种“普通”疾病,而职业病是“特殊”疾病。 在待遇方面,工作有关疾病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其要求赔偿的诉讼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以及用人单位的赔偿。 6、职业卫生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6.1 方针:目前,国家职业卫生工作遵循“为人民健康服务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两为”方针。 6.2 原则:在业务管理上实行“预防为主,分类管理、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 6.3 三个层面,即:①职业性有害因素监测评价;②接触有害因素作业工人健康监护;③职业病患者诊断和治疗。 7、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根据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8、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要件: 8. 1 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8.2 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8.3 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 8. 4 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上述四个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本法所称的职业病。 9、职业病的发病规律: 9.1 职业病由生产中的各种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故病因明确。 9.2 危害因素通过各种方式接触,作用于人体到达目标器官(靶器官),在一定剂量(强度)范围,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其严重程度呈剂量(强度)━效应关系。 9.3 不同的职业性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各不相同,因此职业病的临床表现十分复杂,可涉及全身各主要器官和系统。 9.4 个体差异与职业病的发病及严重程度有一定关系,即在相同作业环境中,有的人发病,有的人不发病,有的人受害较重、有的人受害较轻。 9.5 职业危害因素还是工作有关疾病的病因之一,如腰背痛、腕管综合征,颈肩腕综合征、但不是这类病的唯一病因。 10、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0.1 依法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10.2 单位自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10.3 维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关注职业病高危人群,尤其是流动劳动者。 11、职业病三级预防: 职业病的预防遵循三级预防原则。 11.1 一级预防:从根本上着手,使劳动者尽可能不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或控制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水平在卫生标准允许限度内。 11.2 二级预防:对作业工人实施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损害,及时处理、有效治疗、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 11.3 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的患者积极治疗,促进健康。 ·三级预防的关系是:突出一级预防,加强二级预防,做好三级预防。 12、特殊工种(特殊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 工种(9类):电工、高处作业、压力容器作业、结核病防治、肝炎病防治、职业机动车驾驶员、视频作业、高原作业、航空作业。 要求:一般要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高原和航空作业者还要进行离岗时检查;体检内容主要是查职业禁忌症;体检周期1/2年。 13、职业禁忌症: 定义: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加重,或者在工作工程中又分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 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者和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检查职业禁忌症;有职业禁忌症者不能从事相应职业;职业禁忌症可以是健康人的一种状态(如对驾驶员身高要求1.55,1.50M),多数情况下是疾病或病理状态;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可以从事其他职业。 二、国家对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要求 1、 职业业卫生管理: ( 有组织、有人员、有制度、有经费)。 成立由法人代表为最高责任人的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工会、人事和劳动工资、企业管理、财务、生产调度、工程技术、卫生等管理部门各负其责; 设立职业卫生专业机构,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遵守国家职业病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职业病防治方针、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价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必要的投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前期预防: 对职业病危害项目要申报; 建设项目要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价和卫生验收,危害严重者要做职业病防护设计和卫生审查; 优先使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不接受或转嫁不具备防护条件的工艺设备。 3、工作场所管理: 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符合标准; 生产布局合理,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有毒有害场所设警示标识、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撤离通道、泄险区等。 4、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检测和评价; 检测和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检测和评价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 5、职业健康监护(体检+档案): 职业健康检查: 种类: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随访和应急检查;·内容:对不同职业危害因素接触者的检查内容有不同要求; 周期:根据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强度或浓度而确定。 职业健康档案:职业史、既往史、体检资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 6、职业卫生培训: 对象:法定代表人及各级管理人员、有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 内容: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使用、应急救援知识权利义务等。 周期:上岗前(调岗)+定期。 7、其他要求: 告知:向劳动者告知职业卫生有关的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症等。 劳动合同中对职业病有关问题应注明; 不安排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胎儿或婴儿有害的作业等。 8、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权利: 知情权、培训权、 拒绝冒险权、检举、控告权、 特殊保障权、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 9、劳动者的责任和义务: 履行劳动合同;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遵守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 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按规定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 三、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现状 1.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1.1 化学因素: 粉尘:存在于镜铁山矿、西沟矿、储运部、选烧厂、炼铁厂、焦化厂、西部重工、宏达水泥厂等厂矿。 所致职业病:尘肺(矽肺) 一氧化碳:炼铁、炼钢、动力、贵友公司等。所致职业病:中毒 二氧化硫:炼铁厂等。所致职业病:中毒 苯、甲苯、二甲苯:焦化厂。所致职业病:中毒 焦炉逸散物:焦化厂,所致职业病:肺癌 铬、镍:不锈钢厂等。 盐酸、硫酸:不锈钢厂等。 1.2 物理因素: 噪声:电厂、炼铁、炼钢、轧钢等广泛存在。所致职业病:噪声性耳聋 高温:炼铁、炼钢、轧钢等广泛存在。所致职业病:中暑 振动:矿山、西部重工等。所致职业病:手臂振动病 电离辐射:医院等 低气压:镜铁山矿、西沟矿。(3000米) 1.3 生物因素: 布鲁菌属、职业性布氏杆菌病、炭疽杆菌、职业性炭疽(皮肤、肠、肺炭疽) 2、各生产工艺职业危害因素 2.1冶炼系统: 岗位粉尘――矽尘、煤尘、石墨粉尘、石灰石粉尘、白云石粉尘、碳化硅粉尘、耐材尘(耐火纤维粉尘、粘土粉尘、氧化铝粉尘、陶土粉尘、硅藻土粉尘等)及其他粉尘(铁矿石、蛇纹石、氧化铁尘)等; 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焦炉逸散气(苯可溶物、3,4-苯并芘)、氟化氢、焦油、沥青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放射性同位素。 2.2轧钢系统: 岗位粉尘――矽尘、其他粉尘(混合粉尘、氧化铁尘)等;化 学毒物――一氧化碳、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氧化锌、铬酸盐、苯系物、汽油、丙酮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放射性同位素。 2.3热电系统:岗位粉尘――煤尘; 化学毒物――一氧化碳、氯气、盐酸、硫酸、氢氧化钠;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放射性同位素。 2.4煤化工系统: 岗位粉尘――煤尘(沥青焦粉尘)、石灰石粉尘及其他粉尘(有机粉尘:萘、硫铵、古马隆树脂粉尘)等; 化学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氰化物、硫酸、氨、苯系物、酚、萘、吡啶、焦油、沥青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放射性同位素。 2.5物流输送系统: 岗位粉尘――矽尘、煤尘、石墨粉尘、石灰石粉尘、白云石粉尘、碳化硅粉尘、耐材尘及其他粉尘等; 化学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氨、焦油、沥青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等。 2.6能源解质系统: 岗位粉尘――其他粉尘(水处理污泥、药剂等混合尘); 化学毒物――一氧化碳、氯气、盐酸、硫酸、氢氧化钠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2.7检修及废弃物回收利用等生产辅助等系统: 根据作业性质与作业地点(区域)可与上述6个系统内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某一项因素一致;设备制造、检修另增电焊尘、氧化锰、甲醛、紫外线。 2.8后勤保障系统: 岗位粉尘――煤尘、电焊尘其他粉尘(混合尘)等; 化学毒物――一氧化碳、盐酸、氢氧化钠、汽油、苯系物、有机磷农药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紫外线、放射性同位素等。 3、本企业职业卫生的现状 3.1、组织、机构和责任: 3.2、方针、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 3.3、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4、职业卫生档案: 3.5、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 3.6、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3.7、新建项目职业卫生预评价和评价: 3.8、职业健康监护: 现场急救与逃生 一、触电急救 触电急救最主要的是要动作迅速。快速、正确地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第一步,使触电者脱离带电体 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有绝缘性能的木棍棒挑开和隔绝电流,如果触电者的衣服干燥,又没有紧缠住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带电体;但救护人不得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 对高压触电者,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不能及时停电的,也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动作,断开电源。注意抛掷金属线前,应将金属线的一端可靠接地,然后抛掷另一端。 第二步,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 一般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等征象,外表上呈现昏迷不醒的状态,但这不是死亡。 ·触电急救现场应用的主要救护方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 二、化学危险品伤害急救 1、气体中毒:迅速将伤员救离现场,搬至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松开领口、紧身衣服和腰带,以利呼吸畅通,使毒物尽快排出,有条件时可接氧气。同时要保暖、静卧、并密切观察伤者病情的变化。 2、毒物灼伤:应迅速除去伤者北污染的衣服、鞋袜,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时间一般不能少于15-20分钟),也可用“中和剂”(弱酸,弱碱性溶液)清洗。对一些能和水发生反应的物质,应先用棉花、布和纸吸除后,再用水冲洗,以免加重损伤。 3、口服非腐蚀性毒物:首先要催吐。若伤者神志清醒,能配合时,可先设法引吐。即用手指、鸡毛、压舌板或筷子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引起呕吐,然后给患者饮温水300-500毫升,反复进行引吐,直到吐出物已是清水为止。 严重中毒昏迷不醒时,对心跳、呼吸停止者,要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同时,迅速送就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在送医院途中,要坚持进行抢救,密切注意伤者的神志、瞳孔、呼吸、脉搏等情况。 三、机械伤害急救 1、休克、昏迷急救 工作现场的休克昏迷是由于外伤、剧痛、脑脊髓损伤等造成的。 (1)让休克者平卧、不用枕头,腿部抬高30度。若属于心原性休克同时伴 有心力衰竭、气急,不能平卧时,可 采用半卧,注意保暖和安静,尽量不 要搬动,如必须搬动时,动作要轻。(2)吸氧和保持呼吸道畅通。用鼻导管或面罩给氧。危重病人根据情况给予鼻导管或气管内插管给氧。 (3)立即与医务工作者联系,请医生治疗。 2、骨折急救 对于骨折伤者,正确固定是最重要的。 骨折的现场固定方法: (1)固定断骨的材料可就地取材,如棍、树枝、木板、拐杖、硬纸板等都可作为固定材料,长短要以能固定住骨折处上下两个关节或不使断骨错动为准。 (2)脊柱骨折或骨折或颈部骨折时,除非是特殊情况如室内失火,否则应让伤者留在原地等待。 (3)抬运伤者,从地上抬起时,要多人同时缓缓用力平托;运送时,必须用木板或硬材料,不能用布担架或绳床。木板上可垫棉被,但不能用枕头,颈椎骨骨折伤者的头须放正,两旁用沙袋将头夹住,不能让头随便晃动。 携有医疗器材的医护人员来搬动。 三、严重出血的急救 止血的方法: 1、一般止血法:一般伤口小的出血,先用生理盐水涂上红汞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2、严重出血时,应使用压迫带止血法。这是一种最基本、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止血方法。适用于头、颈、四肢动脉大血管出血的临时止血。即用手指或手掌用力压住比伤口靠近心脏更近部位的动脉跳动处(止血点)。只要位置找的准,这种方法能马上起到止血作用。 3、身体上通常有效的止血点有8处。一般来讲上臂动脉、大腿动脉、桡骨动脉是较常用的。上臂动脉:用4个手指掐住上臂的肌肉并压向臂骨;大腿动脉:用手掌的根部压住大腿中央稍微偏上点的内侧;桡骨动脉:用3个手指压住靠近大拇指根部的地方。 4、其它止血方法。除了前面的压迫止血法外,还有止血带止血法、加压包扎止血法和加垫屈肢止血法等多种止血方法。 止血带止血法适用于四肢大血管出血,尤其是动脉出血。用止血带(一般用橡皮管,也可以用纱巾、布带或绳子等代替)绕肢体绑扎打结固定,或在结内(或结下)穿一根短木棒,转动此棒,绞紧止血带,直到不流血为止。然后把棒固定在肢体上。在绑扎和绞止血带时,不要过紧或过松。过紧会造成皮肤和神经损伤,过松则不能起到止血作用。用这种方法有造成受伤肢体缺血而引起组织坏死的危险,所以,要注意以下几点: (1)止血带不能直接和皮肤接触,必须先用纱布、棉花或衣服垫好。 (2)扎好止血带后,要尽快向医院转送。在转送中,要每隔一小时松解1-2分钟,以暂时恢复血液循环,然后在另一稍高的部位扎紧。 (3)扎止血带的部位不要离出血点太远,以避免使更多的肌肉组织缺血、缺氧。一般绑止血带的位置是上臂或大腿上三分之一处。 四、中暑急救 中暑是由于高温、日晒引起的一种急性疾病。 中暑后会出现头晕、头痛、全身无力、口渴、心悸、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时会突然晕倒。中暑又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及重症中暑。 中暑急救的方法: 让中暑病人立即离开高温环境,转移到阴凉通风处休息,并解开衣服,呈平卧姿势,同时让患者多喝含盐饮料。对于先兆中暑者,可不进行特殊治疗,让他自然恢复正常。对于重症中暑病人,要立即送医院抢救治疗。·中暑者体温过高时,可以用冰袋放在中暑者的头部、两腋下等处,用冰水(或酒精)擦身;用在凉水中浸湿的毛巾包上冰块擦额部和全身。此外,要用力按摩病人的四肢,防止血液循环停滞。还可进行凉水沐浴,使病人身体浸泡在凉水中(除头部),经10-20分钟后,擦干身体。在使用上述方法降温的同时,让病人喝含盐清凉饮料和凉开水,服用急救药水、人丹和其他降温药物。 五、毒气泄漏场所 遇到毒气泄露时,应该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因为对于毒气泄露的处理是有特殊要求的,作为一般人员,我们也要了解一些毒气泄露处理的常识。 1、若在毒气泄露现场,应立即穿戴防护服装,并检查防毒面具等有没有什么漏洞,能否起到防护作用。如果没有佩戴防护服装或防毒面具时(这种情况是不允许在有毒品危险的场所工作的),就应该尽快用衣服、帽子、口罩等,保护自己的眼、鼻、口腔,防止毒气摄入。 2、当毒气泄露量很大,而又无法采取措施防止泄露时,特别是在通风条件差、较封闭的场所,在场人员应迅速逃离毒气泄露场所。 3、不要慌乱,不要拥挤,要听从指挥,特别是人员较多时,更不能慌乱,也不要大喊大叫,要镇静、沉着,又秩序地撤离。 4、撤离时要弄清楚毒气的流向,不可顺着毒气流动的风向走,而要逆向逃离。 5、逃离泄露区后,应立即到医院检查,必要时进行排毒治疗。 6、还要注意的是,当毒气泄露发生时,若没有穿戴防护服,决不能进入事故现场救人。因为这样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会被伤害 心肺复苏CPR 心肺复苏是对由于外伤、疾病、中毒、意外低温、淹溺和电击等各种原因,导致呼吸、心跳停止,必须紧急采取重建和促进心脏、呼吸有效功能恢复的一系列措施。 基础生命支持术(又称现场急救)是指专业或非专业人员进行徒手抢救,分为三个步骤:开放气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在4min内实施,可以使32%的患者获救 ·具体操作步骤 一、判断:大声叫喊、胸廓有无起伏、检查颈动脉有无博动。 二、立即呼救:求助他人帮助,打120电话 三、摆放心肺复苏体位:仰卧位于地上或硬板床。 开放气道:解开衣领口、领带、围巾腰带,有活动义齿者应取下。 抢救者一手的小鱼际置于患者前额,用力向后压使其头后仰,另一手食指、中指置于患者的下颌骨下方,将下颌部向前上抬起。头后仰程度为:下颌、耳廓的联线与地面垂直 90° 。 人工呼吸:有条件者可在患者口上盖一单层纱布。 1、抢救者用保持患者头后仰的拇指和食指捏住患者鼻孔; 2、深吸一口气,屏气,双唇包住患者口唇(不留空隙)用力吹,使胸廓扩张。吹气以连吹两口为宜,以维持通气; 3、吹气毕,松开捏紧的鼻孔的手,同时注意观察病人有无改善。 四、胸外心脏按压数 1、抢救者站在或跪于患者一侧。 2、左手的掌根部放在按压部位,即胸骨中、下1/3交界处或在胸骨中线与两乳头连线的相交处(也可以是剑突上两横指)。右手以拇指根部为轴心叠于下掌之背上,手指翘起不接触胸壁。 3、双肘关节伸直,依靠操作者的体重,肘及臂力,有节律地垂直施加压力,使胸骨下陷3~5cm,然后迅速放松,解除压力,使胸骨自然复位。连续按压15次过后,继续进行2次人工呼吸,周而复始。100次/分钟。在未恢复有效的自主心律前,不宜中断按压,需要更换操作者时,动作应尽量迅速,勿使按压停歇时间超过5~7s。 如需要本文电子文档,请于后台回复“11”获取下载方式。 后台回复“22”即可获取“企业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相关培训的PPT”下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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