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名大马人在马新第二通道苏丹阿布峇卡大厦出境时,因未向官员出示护照,在企图偷潜出国门罪名下被控,各判罚款800至1500令吉不等。 欲出境到新加坡 被告介于18至51岁,其中,20人为摩托车骑士、1名轿车司机及3名乘客。 24名被告于8月25日至31日间准备在马新第二通道苏丹阿布峇卡大厦出境到新加坡时,因未向移民局官员出示护照,抵触1966年护照法令第2(2)条文(企图偷潜出国门)。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1万令吉罚款或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他们今早在北干那那移民局法庭轮流面控,所有被告皆认罪并要求轻判。 法官莎拉娃蒂对轿车司机及摩托车骑士皆判处罚款1500令吉;对乘客及其余摩托车后座乘客,皆判罚款1300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则以坐牢3个月代替。 最年轻被告轻判 对于本案最年轻的18岁被告,莎拉娃蒂考量到被告年纪尚小,因此只判800令吉罚款。 庭上,莎拉娃蒂也劝诫18岁被告,法庭只是念被告是初犯,因此只给予最轻罚款,若还有下一次,将加重刑罚,希望被告莫再犯下相同错误。 此案主控官为移民局副检察司诺丽达雅。 关键词:非法出境罚款,马来西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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