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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特辑 ▏百善孝为先

 【点石成金】 2017-02-09
2017-02-01 张莉莉 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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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是与父母团聚的日子,

今天我们就来谈一谈“孝”的话题!

百善为先!

先来看一个法律小故事


随着时代的发展,老年人再婚是很常见的事情,由此引发的继承矛盾也越来越多,这不,小蔡就因这样的问题被自己继父的子女告上了法庭。

幸福:老人再婚获继子孝敬


如果余老还在,今年应该85岁了。余老是外地的一名工人,一辈子勤勤恳恳,用自己的工资养育5个孩子长大成人。1987年,老伴儿因病去世。老同事了解余老的为人,张罗着为他介绍老伴儿,起初余老抵触着不见,直到遇到同样丧夫的温老。

温老是北京人,早年丧夫,膝下有一子——就是小蔡。小蔡担心母亲一人孤苦,婚后一直和母亲共同生活。听说母亲遇到一位有缘人,打心眼儿里为母亲感到高兴,并主动提出,如果余老愿意,可以搬到北京和他们一起生活。

1991年,余老和温老终于登记结婚,余老随温老搬到北京生活。因余老的五个孩子均在外地,家境亦不宽裕,加之本身对父亲再婚一事心存芥蒂,所以基本没来探望过。但好在有小蔡,把余老视同自己的亲生父亲,内心孝敬,吃穿供养,余老也早把小蔡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孩子。

变故:继父去世引发继承纠纷


2002年,余老突发心梗,幸亏小蔡及时发现送至医院,余老才转危为安。但余老毕竟已至古稀之年,身体每况愈下。每次去医院看病、抓药,都是小蔡跑前跑后。后来余老因为心脏问题住过9次院,每次都是小蔡陪护身边,体贴照顾。

2015年,余老去世。小蔡伤心之余,将这一噩耗告诉了余老的五个孩子。考虑到他们五人的困难,小蔡主动承担了余老的所有后事开销,使余老体面安葬。

后事办完没多久,余老的5个孩子就提出要分割遗产,温老和小蔡觉得有些突然。因为相互之间之前相处甚少,沟通起来并不顺畅,5个人最终选择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余老的遗产。

送达阶段,小蔡的律师提出小蔡也应作为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法院经调查认为小蔡虽是继子,但对余老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作为余老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参与继承,并对余老的遗产做出判决,双方对一审判决均未上诉。

法官手记

之前在火车站大屏幕上看到一句话:“人的一生都走在回家的路上”。

一开始以为是在表达归途之人的思乡之情。后来渐渐懂了,何为家?自己本真的心才是真正的家,人的一生其实都在不断地寻找自我、发现自我,以求回到本真的自我。人不断修身、修心的过程,岂不正是走在回家的路上?

何为本真的自我?《三字经》开篇已经写明,“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善良是人的本性,但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就有了更多的欲望,加之沾染一些不良习气,一些人的行为会慢慢偏离本性。这些人看似得到一些物质,但其实却丢了自己。

如何找回自己的善?古人告诉我们,百善孝为先。只有心怀孝心,孝顺父母,才能找回自己的善。孝不单单意味着对父母衣食住行的供养,而且包含着对父母心意的细微体察和正面回应。让父母心情舒畅,安享晚年,做子女的才无愧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才能慢慢找回自己,过得安稳、幸福。



供稿:丰台法院 编辑:谢伟辉 

注: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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