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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智慧:讼卦中的人生哲理

 弘朔居 2017-02-11

      《序卦传》云:“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卦为《周易》第六卦。 

        如果说,《屯》、《蒙》、《需》卦是在陈述人类尚处于起始的混蒙状态的话,而《讼》卦则来了一个突变,它在为周王朝建立国家政权制造说辞,它为下一卦的兵革大起之《师》卦,或者更确切地说,它为下一卦的“开国”和为组建国家赖依生存的军队之《师》卦做铺垫。


         《讼》卦承接上卦《需》卦而来,《需》卦九二已“小有言”,九三“致寇至”,六四“见血”,上六结盟,然饮食为人之必需,久必有争执,有争必有讼。因此《需》卦后接着讲《讼》卦。古时食物匮乏而起冲突,现代日常生活中,人们不缺吃的了,可照样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冲突;现代市场经济领域中,更是经济纠纷不断,那么遇到纠纷怎么办?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现代人讲究维权,讲法治,但是,非到万不得已,讼不可轻启也。一是精力耗不起。因为诉讼会牵扯大量的精力去准备各种材料,收集各种在法庭上还不知道好不好用的证据。二是现实中,并不是你有理,你就能赢得诉讼,这就是所谓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吧。因为按照“谁诉讼,谁举证”的原则,你有理,可你未必就能逻辑严密地举证被告有错。因为法庭讲究证据,你的证据链条必须严谨、严密,让人挑不出一点孔隙,那样法庭才有可能支持你的主张,否则,你就是有理,法庭也是无法支持你的主张的。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轻启诉讼。


        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意思是说,办案听讼的时候,和别人一样,也是让大家尽量不要采取诉讼的办法啊。由是可知,孔子也是不主张诉讼的。《讼》之《象》曰“天与水违行,君子以作事谋始”,就是告诉我们,做事情一定要考虑周全,所谓“谋始”,事情之始就要谋求周全,使之不产生诉讼也。所以,《易》之《讼》卦并不是告诉人们如何诉讼,反而是恰恰告诫人们,诉讼能不打尽量不打;如果要打,就要仔细谋划,谋划之后,如果觉得打不赢就坚决不能打;要是和上级打官司,那是有理也绝对不能打,哪怕中途撤退也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否则就可能赢了官司,丢了工作,所谓“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也。


  虽然如此,可生活中有些事情还是要诉讼的,因为你遇到那些小人,那些蛮不讲理的人,不诉讼就得不到公平正义。所以韩非子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乱者,私也。法立,则莫得为私也。”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稻草,失去这一稻草,这个社会将变成恶人的天下,变成无赖的天下。


     学点《易经》,可以使人多点辩证之理,少点烦恼之心;多点淡泊之志,少点功利之心。因为人生的一举一动,都有相对,有反正,有交错,有得意之时就有失意之刻,有人赞成就有人反对。每个人的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可能截然相反,你的快乐也许就是别人的痛苦,人生不可能太圆满,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所以知《易》静心,明《易》知正,社会多点和睦,家庭多点和谐。俗话说,好情绪就是最好的养生。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遇到争端,就多退让一步吧,如果不是非常大的损失,就不要轻启诉讼。整理:大成之道国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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