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试点!这六类行政执法行为将被全过程记录

 fdk123 2017-02-12

文 |  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国务院办公厅2月10日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确定在天津市、河北省、安徽省、甘肃省、国土资源部以及呼和浩特市等32个地方和部门开展试点。根据《方案》要求,试点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图为部分试点地方、部门及试点任务


可在六类执法行为中选择试点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据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各试点地方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六类行政执法行为中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开展试点

《方案》要求,开展试点工作要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

“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各试点单位要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本系统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与地方统一平台的互联互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说。

执法公示制度包括四方面内容

↓↓↓

1、加强事前公开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健全公开工作机制,实行动态调整。要编制并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
2、规范事中公示
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者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3、推动事后公开
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统一公示平台
试点地方的人民政府要确定本级政府和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统一平台,归集政府所属部门行政执法信息,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
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是《方案》的第二项内容。试点单位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规范文字和音像记录。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各试点单位要逐步扩大执法音像记录的适用范围,对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实现全过程记录。要加强执法数据的统计分析,充分发挥执法大数据在政府决策、行政管理、优化服务、监督权力等方面的作用。”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说。

确保每项决定守住法律底线

《方案》还要求试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单位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落实审核主体。试点单位的法制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确定审核范围。要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探索建立重大执法决定目录清单制度。有条件的试点单位可以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明确审核内容。要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适用等情形。

细化审核程序。要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指出,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各试点单位要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要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