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2) 09-09-09 什么是农业经纪业? “经纪”意为经理事务,是一种买卖双方关系,最简单、最灵活、 而本身承担风险又最小的经济活动。经纪活动收费低,活动灵活,周期性短,省时省力,是一种用最经济、最节省的办法来促进商品成交的活动。所以,‘‘经纪’’又意为“节约’’。是一种既可属于商法,又可属于民法的法律行为。 “农业经纪业'是指在农村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农业生物与其产前产后工商业,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管理体系与科教体系,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中介服务业。农业经纪业是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有商品交换,就有农业经纪服务业。 农业经纪业不是物质生产行业,是为实现“商品价值从商品体跳跃到金体上去’’(马克思语)这个惊险的跳跃服务的中介行业;农业经纪业也不是消费行业,是为消费者实现消费提供服务,为其“牵线搭桥”、“穿针引线'的服务业。所以,农业经纪业源于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又促进了农业商品经济发展的中介服务业。 农业经纪人的作用 靠农业经纪人,是指在农业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对农业资源重新组合,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入和其他经经济组织。即为“耕作土壤,生产作物,饲养家畜,以及在不同程度上为了人类的利用而对农产品进行加工与处理。“的交易双方“穿针引线乃,靠牵线搭桥力撮合交易成交,并以此获取佣金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所以,他们处于独立的中间地位,本身并不占有商品,而是利用自己的知识、智慧,所掌握的信息、资本和活动能力,以及广泛的社会联系、独有的供销渠道,为委托方(人)或相关当事方提供服务的,是农村市场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 “农业经纪人’’在促进农业产业化、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推动农民专业合作,发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和农村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质量,农副产品交易的有序开展,保障农民及其他各类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①有利于搞活农产品流通,发展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业。随着信息向农业经纪人的集中,农业经纪人利用熟悉经纪业务、市场信息灵、社会关系多、办事效率高的特点,加快农村市场信息的传播和交流,有效解决农村市场信息的残缺和不对称现象,缩短了农产品流通时间,加速了农产品生产的发展。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特别是精深加工;农业经纪人不仅有助于克服农产品“买卖难刀,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而且还可以有力地促进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增强农业的竞争力。 ②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依靠龙头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带动,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动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一体化经营,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经营体制的又一创新:产业化经营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农业经纪人“穿针引线'、“牵线挞桥’’的结果。 ③有利于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改革开放的26年来,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一直是国家农业和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经纪人始终是这项重要内容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特另《是近年来,种植业结构由以粮食为主.转变为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饲料作物全面发展:农业内部结构由以种植业为主,转变为种植业和林牧渔业共同发展;农村经济结构由以农业为主转变为农业与非农产业协调发展,农业的区域比较优势和规模优势逐步得到发挥,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农业经纪人已经成为促进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积极力量。 ④有利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质量和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农业经纪人高度重视农业生产资料安全使用制度的重要性,熟悉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监督体系;懂得优质农产品认证和标志制度;掌握了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标准:从而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⑤有利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业经纪人在国家坚持城乡方针,扶持农村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的政策法规指引下,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地区间有序流动,为农民进城打工提供方便。 答案补充 http://www./ShowDetail.aspx?id=95000068&type=3&code=014005 0 0 添加评论(0) 09-10-04 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领域的一种金融服务,主要适用交易中涉及大额资金的转移,而交易双方互不了解、信任的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各家银行是否有此业务。因为同一种业务根据不同需要,不一定每个城市都开办的。中国建设银行的“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就是你说的这种服务。简单介绍如下: 什么是“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服务”? “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为货物或服务交易双方提供信用中介,买方先将交易资金存入银行并暂时冻结,待卖方提供了双方约定的货物或服务,将相关权益证明交给建行暂时保管后,建行按照交易双方指令将交易资金付给卖方,将权证交给买方;若双方未达成交易,建行按协议约定退回交易资金及权证。若交易双方不需银行移交权证,建行则根据协议约定仅对交易资金进行拨付或退回。 “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服务”有哪些好处 ? 安全可靠 买方不必再担心付款后因卖方违约而得不到交易合同中约定货物或服务,建行交易资金托管服务使买方能在交易合同约定条件实现后再安心付款。卖方不必再担心提供货物或服务后因买方违约而钱货两空,建行交易资金托管服务使卖方能够在转让交易合同约定货物或服务的同时收款。 资金保值 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建行可以获得存款利息收入,交易期间资金可保值。 手续简便 买卖双方只要到建行办理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的网点签订并履行相关协议即可。 服务配套 买卖双方还有机会享受到建行提供的咨询顾问等相关配套服务。 ,“百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的服务范围包括服务对象之间在房地产买卖、商品贸易、股权转让、兼并收购和债务重组、留学和移民中介等领域所进行的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正常合法交易。 买卖双方是存在如你所述不太信任的情况,钱款存在任何一方,对方都不信任。银行托管需要买方、卖方、中介三方共同签字办理,将来取钱时,也要三方共同签字,保证了款项的安全。银行托管信任度极高,你可以去。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从10月8日起开始执行。根据《办法》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根据第十九条,只要商业银行配备了相应的投资管理部门、专业人员、营销网络和技术设施等,就可以开办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根据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办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业务。根据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申请,向开放式基金进行短期融资。这四条规定无疑给目前盈利乏术的商业银行划出了一片新的天空: 最直接的好处是商业银行可以买卖开放式基金,并从基金投资中赚取利润,也可以自行设立投资基金,通过投资基金的管理与经营,增加业务收入。商业银行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遍布全国城乡各地的储蓄网点利用率提高带来的经营效率提高还在其次。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收入来源渠道单一,存贷款利息差就占到总收入的 90%以上,表外业务收入不到 10%。即便是这90%也大有下降的趋势,“存差”不断加大,贷款占存款的比例由1995年的93.8%跌到今年7月的83.3%,根据规定,该比率仍然没有达到75%的监管要求。同时的几轮利率下降的行情也大大侵蚀了银行的盈利。据中国银行副行长华庆山透露,近年四大银行的资本回报率平均只有3%,远远低于欧美大银行平均21.9%的水平。按照《办法》第十八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参与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可以受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业务,从而使银行的表外业务进一步扩大。此外,托管可以让银行获得可观的资金沉淀,部分抵消存款分流的不良影响。同时,开放式基金的托管及销售代理为银行提供了从传统的银行业务转向新型综合性业务的转折点。 然而,必须看到,基金托管这片“新天空”也并不是晴空万里,它面临三个方面的风险: 第一,赎回风险。根据现行条例,开放式基金管理公司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短期贷款。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由于开放式基金在某一时间发生集中赎回而导致基金管理公司流动性不足、甚至关门倒闭的局面,但是,由于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最大的不同在于开放式基金面临不确定的赎回需求,有时对流动性的要求有可能超过自身的能力。基金生存的土壤是证券市场,而国内并没有类似国外的指数期货来对冲风险,长期熊市时便很可能使基金面对大额赎回的灭顶之灾。这时如果托管银行的库存现金也不能满足要求,则很可能引发基金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的联动“挤提”效应,即使不会引起银行关门,也会大大损害银行的信誉。从这个角度上看,目前四大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暂时还不可能获得托管资格。 第二,人员风险。由于目前商业银行投资人员缺乏,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原来的比较熟悉投资业务的员工很多都抽调到了对应的资产管理公司中,突然间要组织起一批熟悉基金业务的队伍,原来商业银行要想在基金的管理运营中取胜,必须建立起专门的从事基金管理与操作的部门。在当前一个时期内,由于商业银行内部还普遍缺乏这样的部门,所以,在未来一个时期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建立这样的部门,而且争夺基金业务必将是未来各家商业银行竞争的一个热点。 第三,“逆向选择”风险。这一点目前国内很少有人注意到。资产管理公司进军国内券商领域已是事实,目前信达已经被批准从事券商业务,长城和华融都参与了承销的工作。但作为四大行对应的机构,资产管理公司与其母银行的联系是千丝万缕的,从而要上市的债转股企业与母银行的关系并不清晰。以下的情形很难避免:企业上市是经资产管理公司保荐的,其股票进入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该基金又被资管公司的母银行托管。由于银行与从其分离出的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那种特殊的关系,使银行有条件得到由资产管理公司保荐的上市公司的信息;又由于银行收益与该基金的收益息息相关,银行有动力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供从资产管理公司得到的内部信息。这样一来就形成了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债转股”上市公司的一个怪圈,无论在证券还是基金的运作中信息的“对称性”就很难保证,最终受损的还是广大投资者。这方面是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密切注意的。 看来,开放式基金托管这方“新天空”要变成“艳阳天”,银行、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监管部门和广大投资者还有很多事要做。 最好到本地银行营业厅咨询一下 交易资金托管业务是银行中间业务领域的一种金融服务,主要适用交易中涉及大额资金的转移,而交易双方互不了解、信任的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各家银行是否有此业务。因为同一种业务根据不同需要,不一定每个城市都开办的 你可以咨询当地各家银行是否有此业务。因为同一种业务根据不同需要,不一定每个城市都开办的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从10月8日起开始执行。根据《办法》第十八条,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办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根据第十九条,只要商业银行配备了相应的投资管理部门、专业人员、营销网络和技术设施等,就可以开办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根据第二十一条,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办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业务。根据第二十三条,商业银行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申请,向开放式基金进行短期融资。这四条规定 可能是暂时的 二手房购房款进行托管和监管的途径有三种:一是交给银行托管;二是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托管;三是由中介机构进行托管。至于买卖双方想采取哪一种托管方式,是可以自主选择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强制和干涉。买卖双方在办理购房资金托管业务之前,要与开户银行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共同签订《购房资金托管合同》。《购房资金托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必须经购、售房人、房地产中介机构、开户银行同时签署意见同意提取托管账户资金的条件下,才能提取托管账户资金。 对于你不利的方面是,住房资金专户或未经购房人同意,采取假冒签字等方式擅自挪用客户资金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甚至误导当事人将购房资金交其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处理的,当事人可向当地房地产经纪人协会、当地房地产业协会投诉,在查证属实后将建议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是一种以银行为中介的担保双方在共同履行完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时才有银行作最后的结算的购房担保方式,可一试 银行托管需要买方、卖方、中介三方共同签字办理,将来取钱时,也要三方共同签字,保证了款项的安全。所以可以去看一下。 这个问题很简单的。。 银行收两百的手续费。深圳招商是这样的 托管也分好多种的。我想你的是购楼款吧 我也不知道你做的是那个银行的。呵呵。。。。托管就是把钱放在银行里,谁也拿不到。。但是等你把楼房过完户。出新的房产证了。银行自动把钱转到他的帐上。。过户不成功。。钱还是你的。。银行把钱还给你。。。 其它的。。呵呵。。。偷偷懒,打字太累也说不太清楚。。你到银行。。不明白的银行会给你说细节的。银行好说话。。。谁也都信它。。 设立证券投资基金,除了要有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要有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外,还必须要有一个基金托管人--托管银行来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 基金托管银行是基金持有人权益的代表,是基金资产的保管机构,在基金的运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具体来说,其职责主要包括:(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基金的资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必须开设专户并由托管银行进行管理。(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如果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规行为,托管银行有权向主管部门报告,并督促基金管理人立即予以纠正。(3)对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财务报表进行复核,确保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有关基金信息准确无误。 目前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5家商业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这5家商业银行可以从事基金托管业务。 0 0 添加评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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