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每日经典真题

 观心破执 2017-02-13

每日经典真题

 

真题集中突破:

1、甲的房屋与乙的房屋相邻。乙把房屋出租给丙居住,并为该房屋在A公司买了火灾保险。某日甲见乙的房屋起火,唯恐大火蔓延自家受损,遂率家人救火,火势得到及时控制,但甲被烧伤住院治疗。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主观上为避免自家房屋受损,不构成无因管理,应自行承担医疗费用

B.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乙是房屋所有人

C.甲依据无因管理只能向丙主张医疗费赔偿,因丙是房屋实际使用人

D.甲依据无因管理不能向A公司主张医疗费赔偿,因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实施管理的主观意思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20题卷三

D项:根据民法理论,管理人进行管理或服务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这是无因管理成立的主观要件。这里的受损失,既包括现有利益的减少,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既然管理的目的是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就要求管理人的管理是为他人谋利益为目的。本案中甲欠缺为A公司的利益管理的主观意思,因此不构成对A公司的无因管理。所以,D项正确。

A项:根据民法理论,无因管理中,管理人为自己之意思与他人之意思可以并存,为他人管理事务兼具为自己利益者,不碍无因管理之成立。所以,A项错误。

BC项:《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其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案中,乙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丙作为房屋实际使用人的利益都会因火灾受到损害,因此乙丙都应当界定为受益人,即甲可以向乙丙主张医疗费赔偿。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下列哪一情形会引起无因管理之债?

A.甲向乙借款,丙在明知诉讼时效已过后擅自代甲向乙还本付息

B.甲在自家门口扫雪,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

C.甲与乙结婚后,乙生育一子丙,甲抚养丙5年后才得知丙是乙和丁所生

D.甲拾得乙遗失的牛,寻找失主未果后牵回暂养。因地震致屋塌牛死,甲出卖牛皮、牛肉获价款若干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21题卷三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民法通则》第93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无因管理的成立条件:管理他人事务;为他人利益的意思;无法律上的原因。

D项:甲为乙的利益管理乙的遗失物(暂养牛),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牛死亡前后,甲的行为均符合正当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权要求乙偿付养牛的费用。所以D项当选。

A项:丙管理甲事务的行为客观上并不利于甲,并有可能违反了甲可得推知的意思。即使没有丙的偿还,甲的利益也不会受损。而且丙的偿还明显违反甲的意思(诉讼时效经过,甲已有对乙的抗辩权,不必还钱),所以不引起无因管理之债,丙不能要求甲还款。所以A项不当选。

B项:无因管理中管理的他人事务,须为特定他人(特定的一个人或者多个人)的事务。B选项中,甲清除自家门口的积雪虽可能使通过甲家门口的路人方便、安全,但因他人并不特定,因此不能成立无因管理之债。同时,无因管理中管理的他人事务,须为可成为债之标的的事务。B选项中,甲在清扫自家门口积雪时,顺便将邻居乙的小轿车上的积雪清扫干净的行为不能成为债之标的(一般而言,属于好意施惠行为),不能在甲、乙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所以B项不当选。

C项:甲把丙作为自己的儿子抚养,甲虽无义务而抚养了丙,但甲欠缺管理的意思,不能在甲、乙或者甲、丁间成立无因管理之债,所以不构成无因管理。所以C项不当选。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3、刘某承包西瓜园,收获季节突然病故。好友刁某因联系不上刘某家人,便主动为刘某办理后事和照看西瓜园,并将西瓜卖出,获益5万元。其中,办理后事花费1万元、摘卖西瓜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刁某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刁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5万元属于不当得利

B.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万元

C.应向刘某家人给付4万元

D.应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20题卷三

BCD项:《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刁某的行为为无因管理,刁某享有必要费用偿还请求权,但没有报酬请求权,故可以从5万元收益中扣除办理后事的花费1万元以及其他必要费用5000元,但不能主张劳务费5000元,故应向向刘某家人给付3.5万元。根据各项表述,D项正确,BC错误。

A项:无因管理具有阻却侵权和阻却不当得利的效力。本题中,刁某实施无因管理给本人(刘某的家人)带来5万元的利益,且刁某因实施无因管理遭受了损失(支出必要费用15000元),但这5万元并不构成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就是本人取得这5万元利益的法律上原因。故A选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D项。










赞赏、点赞或者点击广告都是对我们的支持,请不要默默离开,我们的进步需要你们的支持。

——《司考者》

联系方式: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