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信访条例知识50问

 free-flight 2017-02-13

信访条例知识50问1、制定《信访条例》的目的是什么?

答: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

2、信访可以采用哪些形式?

答:可以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

3、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4、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哪里提出?

答: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5、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几人?

答: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6、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问题,信访工作机构应当怎样处理?

答: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7、信访人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向哪里提出?

答: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8、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多少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答:30日内。

9、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多少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答:30日内。

10、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是否需要书面答复?

答:需要书面答复。

11、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答:30日内。

12、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哪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

答: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查。

13、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哪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答: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14、信访人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不再受理。

15、信访人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信访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怎么处理?

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18、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19、信访人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堵塞、阻断交通,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20、信访人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21、信访人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22、信访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23、信访人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24、信访人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25、信访人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怎么处理?

答: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

2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信访工作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怎样做?

答:应当确定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具体负责信访工作。

27、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信访工作绩效纳入什么考核体系?

答: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

28、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在信访工作中有那些职责?

答:主要有4项职责:一是阅批重要来信,二是接待重要来访,三是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四是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9、对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哪里给予奖励?

答: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奖励。

30、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哪些事项?

答:应当公布:通信地址、电子信箱、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的方式、领导接待日的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项。

3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什么样的信访工作格局?

答:应当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3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履行哪些职责?

答:履行6项职责:一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二是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三是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四是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五是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是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33、哪些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

答: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

34、信访人可以持什么到当地人民政府的信访工作机构或者有关工作部门的接待场所查询其所提出的投诉请求的办理情况?

答:行政机关出具的投诉请求受理凭证。

35、哪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信访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有利于迅速解决纠纷的工作机制?

答:设区的市、县两级人民政府。

36、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哪里提出?

答: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

37、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怎么办?

答:不予受理。

38、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那些内容?答: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39、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信访部门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处理。

40、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决定的信访事项,而且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41、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应如何办理?

答: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42、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怎样办理?

答: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

43、有关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之日起多少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答:应当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44、应怎样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答:书面告知信访人。

45、有关行政机关是否受理要不要通报信访工作机构?

答:要。

46、信访人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是否应当予以登记?

答:应当予以登记。

47、对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受理,不得如何?

答: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48、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应当怎样处理?

答: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49、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怎样?

答:应当当场书面答复。

50、有关行政机关是否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

答:应当。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