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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aer2004 2017-02-13

1977—1988:我的中小学生活


范学辉


1977-1988的11年间,我先后就读于枣林小学、徐村联中和栖霞三中。学制情况是这样的:小学五年,初中和高中各三年。当时胶东山村并没有幼儿园(育红班)的设置,孩子们都是七八周岁直接上小学一年级。小学、初中阶段,学生成绩实在跟不上的,可以选择留级,听说初中就有读两遍的。成绩好的则可以跳级,但我并未曾见过。高考落榜的,还可以复读,栖霞三中就办有专门的往届复读生班级,称之为“复习班”。


当时的学校,全部实行免费教育,除极少的书本费之外,不收任何学杂费。但学校的办学条件,相应地皆极其简陋不堪。而且,那个时候的胶东山村,父老乡亲们普遍很不宽裕,又崇尚“寒窗苦读”的古训,认定上学就是去吃苦的道理,无力更无意给上学的子女提供尽可能好一些的经济保障。当时上学的生活条件,的确是十分艰苦的,与现在相比更是有天壤之别。现在回想起来,我印象较为深刻的,就有饭菜、开水和取暖如下三个层面。


饭菜。我小学上的是本村小学,学生们都是走读,一日三餐自行回家吃饭。初中就设在邻近的徐村,从我村前去上学,需要趟过一条小河、翻过一座小山,得走它三四里远的山路。凌晨六点半,学校就要上早自习。为了赶路,天才蒙蒙亮的拂晓时分,我们就必须出发。早饭只能是在家匆匆吃一点,通常就是用开水冲泡几个大果子(当地一种桃酥类食品),条件好些的则是青岛出产的钙奶饼干。同时,还要预备好在学校里吃的午饭,通常盛在铝饭盒里,用绳套拎着。由于给孩子做饭,一大早就得起来,当时很多家长都怨声载道。学校只是提供一间厨房,两位同学轮流担任值日,在第四节课时前去烧火给大家热饭。


那时候,同学们所带的主食,主要是玉米面饼子。略好一点的,是带菜馅的玉米面饼子,称为“菜饼子”,条件再好一些的,就是带白面馒头、包子之类的了。我初中上学三年,一直都吃白面馒头、包子等,只有一次带了菜饼子,结果嫌不好吃,剩下了大半个。这是我很惭愧的事。菜,更是谈不上的。一般大家都是带自家腌的咸菜,咸鸡蛋、鸭蛋就很好了。零食,更完全没有这个概念。只是某年春节过后,家里余下些待客用的灌肠(农家自己做的,类似于香肠),我带了几次当菜吃。上课时实在忍不住诱惑,就低头去偷吃,结果被老师、同学们给发现,闹出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笑话来。现在回想起来,天不亮仅吃点早点就翻山越岭,十三四岁的初中生,又正在能吃贪吃的时候,十点多钟急于吃点零食,其实是很正常的,但当时并没有这种观念。


栖霞三中设有专门的学生食堂,但只负责做饭,同学们的一天三餐,都是在班级的教室里吃。主食,要靠家长为上学的子女“转粮”(也称之为“打粮”),就是把自家的粮食送到学校所在的镇粮管所,经由粮管所如数拨给栖霞三中的食堂。食堂再发给同学们饭票,分细粮和粗粮两种,标明二两、一两等,供同学们订饭使用。细粮,主要指白面馒头;粗粮,主要指玉米面窝头。午饭、晚饭时同时供应馒头和窝头,有很长一段时间,早饭时只供应窝头,县城来读书的同学们嗓子细,就吃不下去,很多人叫苦连天。但早上的玉米面糊糊是免费的,我十分喜欢喝。食堂大致是两周改善一次同学们的伙食,所谓的“改善”,就是做大包子而已,有时只是更加名不符实的打卤面。


菜。食堂实行“菜金”制度。高一、高二时,每人每月要交二元,高三时增长到了五元。当时人民币固然十分坚挺,但二元、五元要吃一个月的菜,能吃到什么?是不言而喻的。早饭配菜,都是学校食堂自腌的小咸菜,午饭、晚饭则都是菜汤。菜汤,一年四季以水煮的白菜汤为主,秋天则是各种瓜类汤,偶尔能见到几片肥肉。汤上面通常浮着一层明油,这是菜汤煮熟之后再浇上去的,为了好看;时常还有些许漂着的蚜虫,这是洗菜不干净、不用心的缘故,但当时大家都不以为意。白菜,都是学校菜地自产的,主要用学生当免费的劳动力。学生有专门的劳动课,菜地的浇水、施肥、管理、收获,都由学生们来负责。某年冬季,我们被安排在菜地里挖地窖子窖白菜,顶风冒雪的我越想越生气,连着挥动手里的铁锹铲碎了好几颗大白菜!幸好没被监管的食堂职工发现。其实,那时候的学校食堂,应该都是完全赔本经营的,如果不让学生自行种菜,根本不可能维持下去。我这样做,是很不应当的,如今深感自责。


饭菜,班级同学们分组轮流值日。担任值日生的同学,事先(前一天下午)负责订好饭,当天负责从食堂里把饭菜领回来。主食是用篮子,到后同学们自行前来领取;菜汤,是用水桶。同学们把搪瓷碗摆在教室前的空地上,值日生依次用大勺子把菜汤分给大家。有时候为了菜汤的多少,几片肥肉的归属,计较的同学就能同值日生较劲,甚至口角起来,几天不打招呼。想想也是无聊至极的事情。饭篮子和菜桶,平时都摆在教室的边缘,邻近讲课的讲台。一次老师正在上课,一只肥老鼠飕地从篮子里窜了出来,一场激烈的人鼠大战随即上演。但在事后,我班并没有更换篮子。当时农村中学的孩子们,就是这么粗犷。家乡父老们有句口头禅:“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现在想想,道理还是有的,当然这也与当时污染甚少有关。


说句实在话,菜汤实在是太难吃了。我的办法是,一年到头用瓶子从家里带来自酿的醋,吃的时候就倒进去一点,汤算是就有些滋味了。冬季,母亲还会给我炒上几瓶猪肉丁面酱,让我带到学校当菜吃。但在高二那年吧,吃了一冬天炒面酱的我,终于吃伤了,闻着味就吐,就没法再带了。高三的时候,功课复习太累,实在受不了,就在半夜时分约上几位一起夜读的同学,溜到镇上的汇丰饭店加餐。那时学校是开放式的,根本没有院墙,大致可以自由出入。汇丰饭店的名字,听着无比洋气,实际只是家不起眼的小饭馆。记得他们做的肉汤,特别地的道和实惠,羊肉汤一块五、猪肉汤更才一块钱,配上根大油条(面鱼),真是特别特别地香。吃完后步行返校,步履如飞,那满足的感觉,真是美妙极了……这可以说是我在中学阶段最高级的享受了,但每次近二元的花费,决不是经常能够掏得出的。再就是周日回家吃吃饺子,有时候也到亲戚、同学家里蹭饭,偶尔还会喝上一点点酒。


从高三开始,随着菜金的提高,食堂饭菜的品质改善了许多。同时,也开始有一些老师家属开设流动的饮食摊子,向学生们兜售一些自行烹制的饭菜,口味当然就要较食堂的大锅菜好很多了。那时正是1985年,中国人全民经商的大潮,开始在酝酿之中了。


开水。小学、初中时,几乎都是喝凉水。那怕是寒冬腊月,也都是用水瓢直接从水缸里舀水喝,那冰凉的滋味,真正是透心凉!上山干活,渴了就趴在泉眼边喝泉水,跟瞅着里面的小虾、小鱼游来游去。放学回家,路过小河,有时也会喝河里的水,不管老牛就在上游和我一起喝,只觉得特别的清甜……直至今天,我还没有彻底改掉这一习惯,虽然只能是喝农夫山泉了。


初中时,值日生中午热饭也会顺便烧一锅开水,供给同学们吃饭时喝。我们初中82级共七八十号人,分成两个班,我在二班。人多开水少,难免就会出岔子。我有次和老朋友傅兄一起当值日,就只给一班留下了一点点开水,结果一班班主任H老师不干了,把我俩押到一班给狠狠批斗了一番。现在想想,这是多么可笑无聊的小事,可当时就是挺看重这事的。我和傅兄都是老实人,我班当时班主任也是位厚道的女老师,H老师拿我们开刀,也有柿子拣软的捏的意思。


栖霞三中食堂有开水房,但主要是为教师服务的。学生也只是在吃饭时间,由值日生打一桶开水来,大家用搪瓷缸子一人分一杯。其他时候,开水是很难得的东西。至于喝茶,想都别想,那时的学生根本没有如此奢侈的想法。正因为吃饭时才有开水,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养成了边吃饭、边喝水,最后用开水冲剩菜喝汤的坏习惯,这恐怕是永远难以完全改掉的了。上高中时,同学们开始有了暖水瓶,家里也给我买了一只。这在当时学生当中,算是较高级物品了。女同学们经常洗头,需要用多个暖水瓶,就得找男同学们借。人缘不好的,咱还不愿意借给她哩。光有暖水瓶不行,还得有开水票。我们学生手里的水票,大概主要是买的,也有少量是老师给的,三中当时的水票印刷得很精美,只可惜手里的都早已丢光了。


取暖。1977-1988年的胶东,冬天气温特别的寒冷。零下十七八度,是司空见惯的情况,零下二十度也并不罕见。降雪大且频繁,真正是鹅毛大雪,通常是入冬以来,即碎琼乱玉、漫天飞舞,大雪封门绝非夸大之辞。原野、山坡,更是满眼皆白。我拂晓走山路去上初中,往往就是深一脚浅一脚,生怕一脚踏空滚到沟里去。到了山坡顶回头观看:自己的两行脚印,在雪地上特别的显眼。公路上的积雪则凝冻成冰,一冬天都不化,走路不小心的,一下子就能跌个大马趴;骑自行车快了的,更能摔得嘴啃泥。鼻青脸肿,那是小菜一碟。


这些,如今在雪花极其难得的济南说起来,似乎特别令人神往。但对当时我们那些在上学的学生而言,感觉却只有一个字,那就是:冷!那时学校的教室,都是夏热冬冷的简陋平房,寒冬中唯一的取暖设备,就是在教室中间安装的一个生铁火炉子,使用一跟长长的铁皮烟囱,把烟送到窗外。小学时烧柴禾,中学时主要烧煤。个别时候,火炉子倒也能烧得通红通红,但更多的时候,取暖的效果不仅差极了,范围更是特别的有限。我当时个子小,一直坐在教室的前三排,就十分羡慕桌位在火炉子旁边的同学,但他们得忍受烟熏和脏乱。


高中三年住校。宿舍里连火炉子都没有,取暖条件就比教室还要差,还要冷很多。尤其是高二、高三两年,我们文科班男生住的,竟然是一间孤零零的荒凉宿舍。那里原本是学校浇菜地的机井,机井废弃后盖上水泥盖子改建的。可想而知,是特别的潮湿,更可气的是四面漏风,外面下小大雨,里面能下小雨。某个冬夜下大雪,我清晨睁眼一看,被子上面落了一层雪花。但那时候的我们,除了一床薄棉被子和棉袄(后来有了母亲手织的毛衣)、棉裤之外,没有任何别的取暖办法,全靠自己的身体来硬扛。那句俗谚:“小伙子睡凉炕,全凭火力壮!”说得就是我们当时的样子。现在想来,仍能陡添几分霸气。个别城里来的同学,可能有暖水袋吧,但起码我并没有见过。


再冷的冬天,学生也难免得伸手出来,得拿书本读书,得拿笔来写字。由于严寒,我从小学起,就得了手脚冻疮病。先是红肿,再就是裂口,进而溃烂流脓,又疼又痒,真正难受极了。可有什么办法,呵呵手,挠一挠,照样接着读写。直到来年开春才会好,年复一年,折磨一个冬季。某次,我母亲对我初中老师唏嘘她做的棉手套(当地人称为“巴掌”)如何如何保暖,我伸出红肿的双手,气愤地说:“你们自己看吧。”手脚冻疮病这种情况,在当时胶东学生当中,是极其普遍的。后来我读历史,发现宋代的程颐很早就发明过一种治手脚冻疮的药膏,但当时的胶东并没有特效药,学校、家长也都完全不当一回事,全靠学生自己扛过来。高三那年,我的手脚冻疮才基本好了,记得是用滚烫的姜汤水烫好的。更重要的,可能是因为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烟台等胶东地区的冬季气温急剧上升,降雪随之大幅度减少。这种暖冬现象,对于我个人而言,使我解脱了十多年来冻疮的折磨,但对家乡环境而言,却造成了冬春两季降水的空前减少,这无疑是一个极大的环境灾难。乡亲们都将其归咎于龙口煤炭发电厂的破坏,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家乡环境能恢复到降雪频繁、风调雨顺的当年,即使是个人承受再多的痛苦,也都是愿意的。


忆苦方能知甜,“忘记了过去,就意味着背叛”。这是儿时父母对孩子们常说的话。当时我颇不以为然,认为这不过是他们望梅止渴、画饼充饥式的自欺欺人,因为我们并不知道解放前究竟有多么苦,他们没有也没有能力告诉我们。时至今日,我觉得对今天大多养尊处优的孩子们来说,忆苦思甜倒是特别地很有必要,但每当我和孩子说起上学往事时,孩子也和当年的我一样,表现得特别不以为然。他毕竟没有经历过我们那个生活艰难的年月,需要我们给他们一个直观的起码是文字的交代。这篇小稿再三搁笔,最后还是咬牙写了出来,主要原因也就在于此。再者,不论是枣林小学、徐村联中,还是栖霞三中,如今都已经先后进入了历史。按照“国亡而后史作”、“国可灭,史不可灭”的中国文化传统,我作为这些学校的一名学生,一位史学的学习者,也有义务略微实录一些它们的历史。这也算是一种“神游故国”,大发思古之幽情吧。

                  草于2016年6月14日,2017年2月13日改为今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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