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1991年7月,美国和苏联领导人签署了《削减和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又称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条约规定双方在条约生效后的7年内把进攻性战略武器削减约30%,届时每一方所拥有的陆基洲际弹道导弹、潜艇发射弹道导弹、重型轰炸机的总数不得超过1600件,其携带的核弹头不超过6000枚。受苏联解体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一条约直到1994年12月才正式生效,有效期15年。 1992年初,美国和俄罗斯两国总统分别倡议在第一阶段条约的基础上签署进一步削减战略核武器的条约。1993年1月,美俄双方签署第二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条约规定,美俄部署在进攻性战略武器上的核弹头总数将分别削减至3500枚和3000枚,并销毁所有分导式陆基洲际多弹头弹道导弹。然而,由于多种原因,该条约一直没有生效。 2002年5月,美国总统布什和俄罗斯总统普京在莫斯科签署《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又称"莫斯科条约"。条约规定,到2012年年底之前,美俄双方将各自的进攻性战略核弹头削减到1700枚至2200枚。该条约2003年6月正式生效后,美国和俄罗斯代表每年举行两次会议,商讨条约执行情况。 第一阶段削减战略武器条约将于2009年12月5日到期,但美俄双方一直未能就这一条约的替代机制达成一致。2009年4月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与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在伦敦举行会晤后表示,美俄双方将"立即开始"就新的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进行谈判,争取在条约到期之前达成一项"内容广泛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新条约。4月24日,美国和俄罗斯在意大利首都罗马就削减战略武器举行初步会谈,会后双方均对会谈成果表示满意。 2009年4月28日,俄罗斯外交部宣布,俄美两国专家将于5月18日至20日在莫斯科就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进行正式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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