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务院《“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教育者之惑 2017-02-17


序号

重点工作

负责单位

16

加快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政策,鼓励科技、教育、文化等专业人才转变观念,发挥知识和技术优势,成为创业的引领者。积极推进投贷联动试点,探索符合科创企业发展需求的金融服务模式,促进更多科技人才就业创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

进一步放宽外国人才申请签证、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和永久居留证的条件,简化开办企业审批流程,加大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等配套政策,吸引更多境外高端人才来华创业创新。

国家外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

结合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岗位,统筹实施基层服务项目,落实学费代偿、资金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健全基层服务保障机制,畅通流动渠道,拓展扎根基层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通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牵头负责

29

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新就业信息服务方式方法,注重运用“互联网+就业”模式,加强就业市场供需衔接和精准帮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牵头负责

37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变化,引导高校构建与学校定位和办学特色相匹配的学科专业体系,增设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急需专业,更新升级传统专业,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建立专业设置、学生就业与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相衔接的预测预警机制。

教育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8

加快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鼓励不同层次、类型的高校牢牢把握人才需求方向,统筹研究型、应用型、复合型等各类人才培养。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

教育部牵头负责

39

健全公平公正、多元投入、规范高效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保障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财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40

建立全国高校继续教育质量报告制度,强化高校继续教育责任主体意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教育部牵头负责

41

深化专业、课程、教材体系改革,加强教材规划、管理和审查,推动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有效对接,及时调整、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教学。

教育部牵头负责

42

建立和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落实学校在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支持职业院校、本科高校自主聘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加快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教育部牵头负责

43

制定实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有利于校企人员双向交流的人事管理政策,落实学生实习政策,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推动学校与企业合作建设一批共建共享的实训基地。

教育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4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的优势,加强终身教育制度建设。

教育部牵头负责

50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强化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教育。培育工匠精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4

鼓励多元主体办学,引导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重点支持举办非营利性职业院校,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机制。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55

出台实施细则,落实土地供给、资质许可等具体办法,支持社会资本兴办教育和培训机构。

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