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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钩沉】南昌旋耕机厂原厂长做假账致6千万国有资产失控被判死缓

 笔底阡陌 2017-02-18

【封图为1998年王圣春发表的文章截图】


上世纪八十年代,南昌旋耕机厂不仅在全省,甚至在全国农机销售系统都小有名气。公司经理王圣春也因此在南昌县成了家喻户晓的风云人物。

 

去年7月27日,坊间传闻“南昌旋耕机厂原厂长贪污几千万落马”引起广泛关注。同年11月11日,王圣春作为被告人出现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印证了消息的真实性。其涉案金额高达2000多万元,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死缓。

图为南旋厂的宣传册,照片上为王圣春

 

务实肯干,把小厂发展成全国龙头老大

2010年11月2日,南昌市中院刑事审判庭内,一头花白头发的王圣春,面对公诉人对他贪污2000余万元的指控,他口齿清楚,没有一句多余的话,口气和神态仍然保持着厂领导的姿态,不是说不知道,就是拒绝承认。

 

1946年,王圣春出生于鄱阳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经过自己的努力,他以优异的成绩考进江西省某农校。

 

中专毕业后,王圣春分配到南昌旋耕机厂(简称南旋厂)当了一名车间工人。王圣春为人低调,脑子活络、肯吃苦。善于钻研技术的他,很快就脱颖而出。他先后当过钳工、技术员、技术科科长、副厂长,40岁时他成了一厂之长。

 

“王厂长的技术是一流的。”该厂一名职工向记者回忆道,下放到南旋厂的高级钳工的技术远远不如王圣春。“钳工修理一台机床,要花两天的时间,而他只需一天时间,而且质量也要比高级钳工好。”

 

上任伊始,王圣春面对的是一个小作坊式的工厂。全厂400多名工人,职工收入一般,以给其他工厂生产配套部件以及农机修理为主,销量小且经济效益低。

 

王圣春决定转变思路,由原来的配套生产为主转向自主生产为主。这与分管经营的副厂长徐华(化名)不谋而合。徐华是一名有丰富销售经验的副厂长。

 

有了徐华的鼎力支持,王圣春大刀阔斧地干了起来。两人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出了多项改革举措,销售业绩直线上升,职工月平均收入达到近千元。

 

在王圣春的带领下,全厂职工拧成一股绳,企业的销售额和利润连年攀升,一跃成为全国旋耕机行业的龙头老大,成为全国100余家旋耕机生产企业中最大的旋耕机生产基地,年产值超亿元。

 

荣誉也接踵而至。该厂成为“国家二级企业”、原机械工业部重点企业、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旋耕机械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全国轮(履带)式旋耕机专业组组长厂。

 

作为一厂之长,王圣春衣着非常简朴。经常是脚穿解放鞋,身穿洗得发白的工作服,推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完全一副工人的打扮。

 

就这样,王圣春把一个小厂发展成为一个有着600多名员工,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数千万元的大厂。

 

心态失衡,数千万元账外资产一人掌控

随着企业做大做强,特别是担任一把手后,王圣春的心态渐渐地发生了变化。

 

到了1996年,随着企业的经济效益越来越好,王圣春开始打起自己的“如意算盘”。“企业也有荒年,在好的情形下要多存一点。”在一次会议上,王圣春对广大职工说,“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丰补歉。”这在当时,不少工人认为王厂眼光长远,意思是鼓励他们多生产产品,库存多一些。

 

1996年的一天,在王圣春的指使下,厂财务科长曾玲玲开始采取不入账的形式,为企业隐瞒一部分财产。同时,还采取以估价入账的形式虚构负债。

 

为了更好地“使用”厂里的资金,王圣春决定开设一个“账外账”。当年年底,王圣春带着徐华和曾玲玲到郑州开全国农机订货会的时候,要求他俩在郑州市区农村信用社向阳信用社以南旋厂郑州销售处的名义开设一个银行账户,尾数是“6000008”。

 

徐华知道,开设账户须经过厂领导班子研究决定。但王圣春解释称,这是为了给企业平衡收入,以丰补歉。

 

之后,王圣春要求徐华通知该厂的销售员,将回笼的销售货款汇入该账户,然后由曾玲玲调配。

 

开设好这个账外账后,王圣春牢牢地把握着控制权。该账户和王圣春的印鉴章一直由曾玲玲管理和使用,受王圣春直接领导。账户上的资金来往,完全由王圣春一个人说了算,脱离了南旋厂的监管,河南等省的销售员都直接把部分销售款汇入该账户。

 

1999年9月14日,南旋厂郑州销售处又在同一银行开设了一个活折账户。

 

这个账外账一经开设就无法收拾了。经司法鉴定,1996年1月至1998年2月,南旋厂有12459台旋耕机产品没有入账,形成价值4000余万元的账外资产;1998年2月28日应付款中1800余万元估价入账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为虚增的负债;1998年2月28日郑州账户上有63万余元没有纳入南旋厂的银行存款和应收账款总账。

 

公司被收购,虚构报表隐瞒6000万余元资产

侯志洁(另案处理)因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王圣春。一次,侯志洁对王圣春表示想收购南旋厂,希望他从中帮忙。王圣春一口就答应了。

 

1996年,经过王圣春的介绍,侯志治带着新加坡商人来谈收购南旋厂的事宜。南昌县政府有关领导考虑是外资私营收购,怕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没有同意。

 

一年之后,侯志洁又以海南金硕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前来收购南旋厂,但仍没有成功。

 

请外商也收购不了南旋厂,以个人公司名义也同样搞不定。横在侯志洁前面的门槛是什么呢?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向个人等转让企业产权的,应当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批准。

 

但为了走捷径,侯志洁通过“运作”,找到北京首创银华公司,希望以该公司的名义代为收购南旋厂。该公司是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属大型国有企业。

 

1998年3月,由侯志洁任法人代表的洪惠(海口)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首创银华公司代其收购南旋厂。

 

很快,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并签订了一纸罕见的《委托协议》,其中规定:洪惠(海口)有限公司委托北京首创银华公司收购南旋厂,北京首创银华公司对南旋厂的经营管理等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和审核,收购合同签订后,洪惠(海口)有限公司向北京首创银华公司支付财务顾问费50万元。

 

该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某向法院证实,当时,该公司的经营模式是通过兼并收购方式进行资产运作,并不参与实体企业的经营。

 

法院查明,1998年,北京首创银华公司与南昌县政府洽谈收购南旋厂事宜。其间,王圣春隐瞒了通过做假账和设立账外账而导致南旋厂账面资产共减少6000万余元的事实,要求曾玲玲虚构了一份净资产数额仅为285.4万元的南旋厂《资产负债表》供收购时使用。

 

就这样,南旋厂依据这份财务报表确定300万元(实际支付295万元)价格被北京首创银华公司收购。从而造成南旋厂6000万余元的资产脱离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管和控制。

 

连续转账,侵吞“小金库”两千余万元

同年8月,北京首创银华公司按《收购合同》约定,和北京禾利达农机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由其控股的北京银华春翔农机有限公司(简称北京春翔公司)接管南旋厂。此时的南旋厂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北京首创银华公司任命了王圣春任公司副总经理,具体分管南旋厂。

 

北京春翔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某向法庭证实,设立该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北京首创银华公司能顺利地收购南旋厂。收购成功后再转让出去,该公司不具体经营。

 

同年10月,侯志洁以海南金硕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海南金硕公司)的名义,经股权转让,取得北京首创银华公司60%的股份。

 

此时,王圣春开始打起了郑州账户上的钱的主意。1999年初,王圣春交待公司会计王某说要在附近的银行以北京首创银华公司的名义另外开设一个账户,说南旋厂有一笔钱要转过来,是现金。王某立即到附近的中国民生银行西坝支行开设了一个账户,户名是北京春翔公司。

 

判决书上显示,王圣春要求南旋厂的部分销售货款汇入郑州账外账户(简称南旋活期账户),并指使王某,先后将上述资金汇入由王圣春直接控制的北京春翔公司的账外账户。

 

法院认定,自1999年至2000年,南旋厂郑州账户、南旋活期账户共计汇入北京春翔公司民生银行西坝河支行账外账户1279万元,汇入北京春翔公司民生银行上地支行账外账户800多万元。

 

后来,王圣春将上述款项又转移至侯志洁的海南金硕公司账户、北京首创银华公司的公司账户(账外账户),通过上述手段,王圣春共计侵吞21442113元公共财物。

 

分道扬镳,副厂长举报致正厂长落马

这一切职工们是不知道的。其实,早在1998年,北京春翔公司来实际接收南旋厂资产时,一些职工已经发现有些不对劲。“这么大的事情,居然没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等正常程序,完全是暗箱操作的,”一位了解此案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当王圣春在会上宣布购并方案,并要求职工退股时,立刻遭到不少职工的反对。有职工提出要集体买下,但遭到拒绝。

 

直到2001年,南旋厂的工人发现该厂的巨大变化:职工被大量裁减,虽然销售量大增,但是职工的劳动强度与收入不成正比。

 

这一年,有职工打电话到北京方面咨询,南旋厂是否被其收购,该公司有关人员给出了否定回答,这引起了职工们的警觉。

 

回想起两年前的“购并事件”的蹊跷之处,工人们醒悟,开始向相关部门举报。

 

自从南旋厂购并后,王圣春集管理等诸多大权于一身,“家长制”作风也越来越严重,其七姑八戚都被安排到了重要岗位上。徐华十分看不惯,于2004年1月辞职。

 

此后,徐华也加入到职工们的举报队伍中去。“王圣春得知我在举报他后,要求厂里将我的社保停缴,”2011年1月15日,徐华对记者说。

 

徐华得知后,于2005年1月28日来到工商局调出北京春翔公司的注册登记资料,发现法人代表竟是侯志洁。这一结果,证实南旋厂确实是卖给了个人,并不是原来所谓的大型国有企业。

 

之后,徐华和南旋厂部分职工又向检察院举报,受到高度重视,并最终让王圣春落马。

 

法院认为,王圣春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21442113元,已构成贪污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据此,2010年11月11日,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王圣春犯贪污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并未就此了结,王圣春被判处死缓后,全厂职工心情复杂,一位职工痛心地说,他为南旋厂的发展,作出的贡献无人可比。

 

“老厂长(指王圣春)对我们可好了,不仅为职工解决住房,而且解决孩子的工作,还给职工家赠送炉子(指煤气罐),可以说‘三子’都解决了,”一位中年女职工对记者说。也有职工称,应对此次非法并购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巨大伤害与经济损失,继续追查下去。

 

近日,记者来到南昌县旋耕机厂,厂房有些破旧,穿着蓝色工作服的工人正认真地在仓库里干活。一台台红色的旋耕机厂正整齐地摆放着,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在诉说昔日的辉煌。

 

文章原题:“优秀企业家”侵吞“小金库”2千余万,南昌旋耕机厂原厂长通过做假账设账外账致6千万国有资产失控,日前因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死缓。

文章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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