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不避讳,这次评选出的一些作品中,模仿痕迹,完成度不高、作品精神内核不够深入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这件事情不难理解,当代艺术在我们国家发展状况就是一句话:底子薄。高校教育几乎不涉及,理论研究十分有限,实践当中也缺少足够多可以学习的成功案例。其实摄影表达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客观实在,如何将这种纪实特性和当代艺术重在表达的要求相结合?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题,要求中国摄影人先拿出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实属苛求。公平的看,浙江摄影在全国的排名是比较靠前的,但是也不可能脱离时代局限性。对于一些作品本身的瑕疵,我倒不认为是评委的眼光有问题,而是这个阶段,水平确实也就是这样了。当代艺术和摄影的结合,注定是一个很长的过程。既然总要迈出第一步。第一步再歪歪扭扭也要比固步自封强一些。但就这些作品来说,虽然自己或多或少有问题,总归是带着很多“想法”的,和一般“驾轻就熟”的沙龙片,“敢想”本身就是一个亮点。好吧,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这次评选的创新是有合理性基础的,程度上也远远没到“出大格”的地步。那么下一个问题来了:给大家一个年份,1976年,大家回忆一下当时的文化产品是什么样子?当时的创作理念是什么样子?多数“样板戏”对人性的关注,还远远不如600年前的文艺复兴。可是今天,在最前卫的艺术领域,已经能看到中国人的身影了。走得这么快未必就是好事,不可避免的造成观念过度的碰撞和冲突。“拥抱变化”这件事其实有点反人性,任何人都不愿意看到“自己的一套”被另外一代人抛弃。即使是在一个缓慢发展的社会中,每个时代人之间互相看不顺眼也是常态。而在高速发展的背景下,时间的稀释作用不发生效果,不同理念被放在一个时间点上硬碰硬。我们可以试想,一个80年代形成创作理念的人,和一个去年才形成的人,他们之间的差异在欧洲人可能是三四百年形成的。这相当于把达芬奇和杜尚放在一间屋子里,画风真是凌厉无比!一些变化和创新,被另一些人“看不顺眼”,这是我们完全能理解。然而大家的事情总还要做下去,那么就是最后一个问题:首先我们要说明的是:创作理念没有绝对的对与错。也不是“新”就胜于“旧”。任何一种观念,只要有创作的上升空间和愿意欣赏的受众,就可以发展下去。在欧美当代艺术最发达的地方,传统、通俗、大众的艺术产品同样得到很多人的欢迎。大家各自进步,并行不悖,所谓“百花齐放”,也就是这个意思。回到这次争论当中,有的摄影人对作品有争议,例如提出金奖作品《物象图》的手法和韩国摄影师李明浩的作品“形似”。这样进行正常的业务批评,有助于摄影创作的提升,应当鼓掌欢迎。
韩国摄影师李明浩作品
但我很不愿意看到的是,一些批评的言辞脱离了作品和观念,而指向了评委的人身。这样一来正常有益的学术批评,就变了味道。我手懒,截图如下:
不得不说,如此言辞已经脱离业务,把注意力放在人身上。我很担心,这种文风会助长影友一种不正确的心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