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7
华政税务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企业在日常业务处理过程中,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确认和审核往往容易出现范围模糊,或与其他费用混淆的情况。本期华政小编将对职工教育经费所得税前扣除十个经典问题进行解答,助您掌握职工教育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要点。 问题一、职工教育经费的列支范围是什么?《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为职工教育经费特别明确了其范围: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问题二、企业聘请外部老师给员工培训所支付的费用是否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扣除?外聘老师为公司职工授课或培训,属于与职工教育相关的支出,应列支在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支付给外聘老师的费用应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问题三、外聘老师的住宿费、差旅费是否可以列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扣除?企业为外聘老师承担的住宿费、差旅费不属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支出,应作为招待性质的支出,列支在业务招待费中。 外聘老师的住宿费和差旅费可含在培训费用中,统一由外聘老师提供代开的培训费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问题四、公司为客户组织培训,宣讲理财知识,所支出的培训费是否应列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作为生产经营的费用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不用列支在职工教育经费中。 问题五、员工外出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是否可以与培训费一起列支到职工教育经费?这个问题各地方政策执行口径有差异,应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相应税务处理。 口径一,不可以列支。 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发布《企业所得税类热点问题(2014年6月) 》以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12366问题解答(2014年7月17日),特别明确了异地培训差旅费的列支口径。企业到外地培训时发生的住宿费和差旅费,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畴。 口径二、可以列支。 如,湖南省地方税务局12366问题解答(2013年5月21日)以及江苏省扬州市地方税务局每日热点问题解答(2013年4月26日)明确”企业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住宿费、车船费、餐费、会议费等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上述事项如果不是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支出,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问题六、给个人报销的学历教育的学费是否可作为职工教育经费扣除?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学位教育的学费,必须由个人负担,不得计入教育经费。如果企业为职工报销上述学费,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应计入个人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七、企业高管出国学习和培训的费用是否必须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扣除?对于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境外培训和考察,其一次性单项支出较高的费用可从其他管理费用中列支扣除,不用计入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支出。 问题八、企业购买的专业书籍是否必须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如果企业购买的书籍是为生产经营需要,可直接计入其他管理费用中扣除,不用计入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问题九、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是多少?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一般是工资、薪金总额的2.5%,部分行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有特殊规定。 关于职工教育经费在所得税前扣除比例的相关政策,整理如下: 问题十、职工教育经费超限额部分结转有年限限制吗?企业实际发生的超过扣除限额的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无限期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没有年限限制。 本期编辑:吴宇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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