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又到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时候了。 制定、签订责任书,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可假如您遇到了这样的责任书,那可坏了! 千篇一律 笔者在抽查某些部门、乡镇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时,经常发现乡镇、消防、交通、机关、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都是同样内容。有些内容与有关部门的实际工作不一致,可以说是文不对题,驴唇不对马嘴。
责任书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没有针对性,更没有可操作性,与实际工作严重脱节,就不能发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约束作用。这样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即使签了,也没有多大的约束性。
内容空洞 读了一遍,一点营养也没有,这样的责任书毫无新意,淡而无味。 其实,每年的安全生产情况都是有变化的,比如开拓了新领域、使用了新设备、不同年代特征的新员工加入……等等,都需要及时做出调整。拿一成不变的老套路,去和90、00后的员工讲安全,效果肯定是不好的。 责任书内容的充实和变化,来自于对安全生产新问题的应对。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是否具体、量化,是否切合实际,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
形同虚设 责任书就是军令状,就是惩罚依据,但是很多人却没有“这个事没干好,要掉脑袋”的意识。责任书成为“签在纸上、挂在嘴上”的一纸空文,使责任书失去了签订的意义。 签订责任书是为了明确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使工作有目标,行动有指南,肩上有担子。这样才能推进工作落实,起到监督、警示、鞭策、督促的作用。
要切忌形同虚签、走过场,不能签完了就万事大吉,束之高阁。 执行单位要按照责任书的内容履行责任;上级单位作为监督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及时跟上检查、督促。要把责任书放在签订人眼前,在工作中,时刻都能够看到,起到时刻警示提醒的作用。 一签了之 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是促进工作的一种手段,但是,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不意味着安全生产工作就落实了,安全就有保障了。这只是刚开始!
作者:孙锡云、薛士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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