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10
陕西人社
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根本着眼点是遵循“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基本思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推进外国人才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近年来,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对人才的高度重视,引燃了外国人来华效力的热情。 现实中,面对“两个许可”,外国人往往不知该申请哪一个。多头管理,不仅容易造成重复审批,影响引才效率,也容易造成监管上的漏洞。 2015年12月,国务院审改办作出“两证整合”决定,明确中央层面由国家外国专家局组织实施。此次国家外专局召开会议专门对该项制度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国家外专局政策法规司司长高翔介绍,为实现1+1>2的效应,国家外专局积极创新管理方式,将实现“一码”(机构代码)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号”管理。同时,按照“陌生人法则”细化申请材料,能砍必砍,精简申请材料,统一规范申请材料种类、数量、要求,努力做到既让人一目了然、便于操作审批,又有利于约束自由裁量。 从世界范围看,对外国人工作的管理,一般都是由一个部门来管理。此次调整与国际接轨,有助于破除制约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地吸引外国人才。 按照鼓励高端、控制一般、限制低端的原则,我国将对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 A类是指外国高端人才。对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两类情况,符合市场导向的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以及外国创新创业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给予相关政策,推出便利化服务措施,专门保障他们更加方便地来华工作,打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引才用才环境; B类是指外国专业人才。原则上要求属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短缺的外国专业人才、专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但对于国际贸易、体育健身、文化娱乐、教育咨询等企业聘用外籍人员,要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投资情况等因素,对用人单位聘用外籍人员规定一定的比例限制。 C类是指符合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从事临时性、季节性、非技术性或服务性工作的外国人。对这类外国人要严格限制,逐步完善岗位配额管理制度。 此项新政的推行,总结借鉴了上海、天津、北京、深圳等地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做法,更加注重能力、实绩和贡献,突出市场评价和国际同行评价,同时,将计点积分制作为分类的基本制度设计。今后,还将综合运用外国人在华工作指导目录、劳动力市场测试等政策工具,不断完善分类管理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正向流动的发展评价机制,完善相应的配套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的统一部署安排,陕西省外国专家局拟定的《陕西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实施方案(草案)》经2017年第二次厅长办公会通过。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工作4月1日将顺利实施。 2月6日,陕西省外国专家局兰壮丽局长主持召开了“两证整合”工作推进会。按照厅长办公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两证整合”工作的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对方案中涉及的工作内容提出具体要求。 “两证整合”工作是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积极实践,旨在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外国人才工作管理体制,破除现行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体制存在的职能交叉分散、管理多头等障碍,避免监管漏洞、提高办事效率。“两证整合”将推动我省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进一步优化外国人才的引进数量、质量和结构,为我省实现追赶超越提供更广泛人才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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