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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哪些情况不给予补偿?

 好好学习bns 2017-02-23

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的土地成了抢手的香饽饽。农村的土地从所有权上来说归集体所有,但经过确权后就有了相应的承包经营权,相应的土地被征收,会给予经营者一定的征地补偿金。具体的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所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各地会有一定的差异,但按照先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再征收的大原则是不变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需要注意的是,在征地补偿费的分配过程中,村集体可按一定比例予以提留,但这个比例不应是由村委会单方面来决定,而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来决定。例如山西省已确权的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其土地征收补偿费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给被征地农户。

一、农村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计算公式:

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土地补偿费用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二、农村征地安顿补助费

安置费用是根据具体的人数来计算的,安顿补助标准为征收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但每公顷被征收的耕地总的安顿费的补偿倍数最高不得超过15倍。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被征收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各地的补偿标准也不一致,具体的可查看当地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为参考,下面以青岛的数据为例

土地征收补偿参考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

另外,农村征收土地这两种情况不予补偿:

一、违规、违法的地上附着物及不符合一户一宅的情况不予补偿

二、对在征收土地期间,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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