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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对结婚生育有什么影响?

 中医程桂生 2017-02-23

临床上常有乙型肝炎患者提出这样的问题,“患了乙型肝炎能结婚生育后代吗?”“治疗后肝功能好转,乙肝病毒e抗原转阴了,对后代还会有什么影响吗”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医生需要详细了解患者的具体病情才能做出判断。

一、乙肝患者的婚姻

乙肝是一种常见的传染病,男女发病的机会差不多。在病毒性肝炎的急性期,需要进行隔离治疗,这段时间患者是不能结婚的。一般来说,乙型肝炎病程较长,经过治疗,症状消失,肝功能正常并保持稳定一年以上,才可以结婚。

若单纯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他们的婚姻不应受到过多的限制,但要注意到婚后较容易把肝炎传染给配偶,所以应采取一些保护措施。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结婚前,对方可以抽血化验。化验可能有三种情况:

(1)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核心抗体(HBcAb)阳性,表明对方亦曾感染过肝炎,这就不存在相互传染的问题。

(2)乙肝表面抗体(HBsAb)阳性,表明对方对肝炎已有抵抗力,则不必担心被感染。

(3)上述化验均属阴性,表明容易受传染,应该接种乙肝疫苗,待产生免疫力后才结婚。

已婚妇女在乙肝急性期应注意避孕,以防止因妊娠而加重病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滴度高(>1:512)或乙肝e抗原(HBeAg)阳性的妇女也应尽量避孕,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滴度下降或乙肝e抗原(HBeAg)转阴后再妊娠,以减少宫内感染的发生。患乙肝的妇女至少应在肝炎痊愈后半年,最好在2年后再怀孕。

二、乙肝患者的生育问题

青年男女结婚后,女方的怀孕给新建立的小家庭带来了欢乐和希望。正常妊娠时,肝脏在大小、血流及代谢功能等方面,可出现一定的生理性改变。若妊娠出现明显的并发症如妊娠剧吐、先兆子痫及子痫等,肝脏常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而且由于妊娠期胎儿生长发育需要大量的营养,肝脏内糖原代谢增强,负担加重,如果糖原储备不足,可引起肝功能障碍,故妊娠期较易患肝炎。

妇女在妊娠期感染了肝炎病毒,由于妊娠期妇女每日所需热量比怀孕前增加,对各种维生素、蛋白质、铁、钙等微量元素的需要量亦大。如果孕妇营养不足,尤其是蛋白质及糖缺乏,可使肝脏抗病能力减弱。此外,妊娠后新陈代谢加快,各种器官负担增加,因此,孕妇患乙肝会加重肝脏负担,使病情加重,病程也较长,容易转变成慢性。

在妊娠早期患乙肝,可加重妊娠反应,恶心、呕吐均较重,甚至出现脱水、酸中毒。在妊娠晚期患病,则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率增高,出现高血压、浮肿、蛋白尿,甚至抽搐,可严重威胁母婴生命。

一般认为妊娠中、晚期的肝炎发病率不仅比妊娠早期高,而且病情严重,重症肝炎及肝昏迷的发生率较非妊娠期高37~65倍。

妊娠期孕妇新陈代谢率明显升高,肝内糖原储备降低,加上妊娠期内分泌的变化及妊高征血管系统的改变,可使肝脏血循环发生障碍,引起肝脏损害加重而发生急性或亚急性肝坏死。

妊娠前后的劳动强度、营养状况是影响病情的重要因素。有报道,农村妊娠妇女重型肝炎发生率为46.7%,明显高于城市妊娠妇女重型肝炎的发生率(9.1%)。

妊娠期间内分泌的改变、体力消耗、肝脏负担的加重、伴发妊高征,以及产时产后大出血导致肝组织缺血缺氧,均可加重病情。有报道一位乙肝患者在两次妊娠时均出现重型肝炎表现,肝活检证实肝细胞呈广泛变性、坏死。慢性肝炎如果多次妊娠、哺乳或营养不良,可能加重病情。还有人认为,妊娠期间雌激素的增多有诱发肝性脑病的可能。如孕妇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时,仅有个别报道可引起肝炎活动。

妊娠晚期发生急性肝炎,更应注意病情变化,尤应警惕发展为重型肝炎。

怀孕后患病毒性肝炎是否应终止妊娠取决于很多方面,如孕妇的身体状况、病情的轻重等,不能一概而论。

妊娠早期发生病毒性肝炎,应定期复查肝功能和肝炎病毒复制情况,出现肝细胞损伤、转氨酶升高者,经积极治疗后应终止妊娠。如无特殊情况不主张人工流产,如果孕妇长期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HBsAg转阴的机会很小,终止妊娠也不现实。

最近有人对肝炎孕妇进行广泛的调查,经5年追踪观察,未发现妊娠期患肝炎与胎儿先天性畸形之间有因果关系,因而不主张患肝炎的孕妇采用人工流产手术中止妊娠,而应积极治疗肝炎,加强监护。可在注意休息、营养的基础上给予肌苷、维生素等,肝功能一旦有变化应随时处理。对慢性迁延性肝炎一般可继续妊娠; 慢性活动性肝炎,肝功能损害不重,可在密切观察下继续妊娠。严重的慢性活动性肝炎,最好早期即终止妊娠。

妊娠中晚期患了乙肝一般不宜终止妊娠,因为此时中止妊娠的手术不但不能改善病情,有时反而会增加肝脏的负担,使病情恶化,对母子安全形成威胁。处理的原则是积极治疗,注意休息,严密观察,防止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发生,有条件者最好住入传染病医院治疗。

三、乙肝患者妊娠期的饮食

乙肝孕妇的饮食要根据病毒性肝炎的病理改变、临床症状与体征特点,以及妊娠期妇女的营养状况、生理需求来安排,尽量避免加重肝脏的负担与损害,促进肝组织的再生与肝脏功能的恢复;同时供给胎儿足够的营养和热能,尽可能减少妊娠期肝炎对胎儿生长发育的影响。

乙肝孕妇宜食用清淡易消化的饮食,切忌油腻食品、难消化的干果类食物以及辛辣刺激的调味品及食物,同时应禁烟酒。饮食应保证高热量、高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的摄入量应占总热量的65%,脂肪占20%,蛋白质占15%。一旦血氨增高,出现肝性昏迷前期症状时,应控制或暂停蛋白质的供给,尤其是动物性蛋白质。

饮食中要有充足的维生素。胎儿生长发育需要大量的维生素C,孕妇患肝炎时,维生素C更易缺乏。妊娠肝炎患者应适量补充维生素C,每日维生素C的供给标准应为80~100mg。

叶酸参与合成脱氧核糖核酸及核糖核酸,由于妊娠期雌激素、孕酮分泌增加,加之肝炎病毒的破坏,造成叶酸的代谢紊乱,易使患者产生巨细胞性贫血。此外,孕妇如果缺乏叶酸,胎儿发生神经系统缺陷如无脑儿、脊柱裂等神经管畸形的危险性增高。因此,孕妇对叶酸的需要量较一般成年女子增加一倍,应适当多进食动物肝、肾及含叶酸多的蔬菜。

饮食中要保证充足的铁和钙等微量元素。孕妇除需要补充自身消耗外,尚需储备相当数量的铁,以补偿分娩时的损耗,同时为胎儿储存一部分铁,以供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的消耗。饮食中的铁,以运动性食物中的铁吸收率较高,一般为10%~20%,而植物中的铁吸收率较低。因此,孕妇应适当多食动物肝、血、瘦肉、蛋黄、豆类及各种绿叶蔬菜等富含铁的食物。钙和磷是构成骨骼、牙齿的主要成分,对胎儿生长发育至关重要。乙肝孕妇每日饮食中应含1.5g左右的钙,且须注意钙、磷比例适宜,一般为1:1。

四、乙肝对胎婴儿的影响及预防

孕妇患肝炎后对胎婴儿也会产生影响。在妊娠早期得病时,新生儿的畸形率无明显增加。但晚期患病时,早产、死胎、死产及新生儿的死亡率明显增加。有报道,早、中期妊娠患肝炎有20%~30%引起流产,妊娠晚期则更易引起早产、死胎、新生儿窒息。早产率为35%~45%,死产率为5%~20%,新生儿窒息率为15%。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胎儿畸形及先天性疾病的可能性极小,但也有人提出,肝炎病毒诱发的免疫反应却有可能产生致畸作用。

乙肝肝炎病毒(HBV)的母婴传染主要发生于分娩时,故孕妇在妊娠晚期患肝炎或为HBV携带者最为危险。乙肝表面抗原(HBsAg)及乙肝e抗原(HBeAg)均阳性的产妇几乎100%传播给婴儿,仅HBsAg阳性者其母婴传播率为45~60%。HBV经母婴传播所引起的HBV感染约占我国婴幼儿感染的1/3,人群中40%~50%的慢性HBsAg携带者是由母婴传播造成的。婴儿能否感染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


1.母亲发生乙型肝炎的时间


无症状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其新生儿出生时呈表面抗原阳性者占5%~7%;如在妊娠后期间患病,胎儿及新生儿的肝炎表面抗原的阳性率为20%~30%。


2.孕妇HBsAg携带情况


当母亲HBeAg阳性、HBV-DNA阳性时,母婴HBV传播的可能性几近100%,且85%以上的婴儿将成为慢性HBsAg携带者,如HBeAg阴性、HBeAb阳性,尤其是HBV-DNA阴性时,婴儿带毒率则明显下降。一般来讲,母亲HBsAg滴度高时易造成母婴传播,此时HBeAg阳性率较高,病毒复制活跃,传染性较大。


3.胎盘的屏障功能


弓形虫、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和单纯疱疹病毒等感染,破坏了胎盘的屏障功能,亦可增加HBV感染的可能性。由于婴幼儿免疫功能尚未成熟,无力清除侵入体内的乙肝病毒,一旦感染,易成为无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严重的问题是染上乙型肝炎病毒的婴儿中的大多数,在出生后不久即可发生病毒性肝炎或表现为慢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携带状态。后者中的少数孩子,他们血液中的肝炎病毒可消失,但多数则可在以后漫长的生命过程中变成慢性肝炎或肝硬变患者。这些婴儿长大后患肝癌的可能性也较大。


4.母婴传播的发生机制


(1)在分娩过程中母体血液、羊水、分泌物经婴儿皮肤、粘膜、口腔而传染,尤其是吞进消化道而传播。

(2)乙肝病毒经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感染HBV可引起胎盘屏障功能受损或通透性改变,导致胎儿发生宫内感染。

(3)可能经母乳喂养、密切接触而感染。不少学者观察到乙型肝炎产妇的初乳可检出HBV-DNA和HBV颗粒,应引起重视。

另外,近年来有人发现HBV-DNA可整合到患者的精子中,是否可经此途径造成先天性感染值得研究。


5.注射乙肝疫苗


避免将乙肝病毒传染给婴儿的最好方法是给新生儿注射乙肝疫苗,有效地给婴儿建立抗乙肝自动免疫。

乙肝疫苗应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1月龄、6月龄各注射1针,每次剂量均为30ug,注射乙肝疫苗后对新生儿的保护效果可达90%。

目前主张对HBsAg及HBeAg阳性母亲所生的婴儿,分娩后立即肌注乙肝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在出生后1个月、3个月再各用一次,并同步肌注乙肝疫苗,预防效果优于单用乙肝疫苗,且两者合用并无干扰现象,其保护效果可达95%。

以上两种方法仅能防止孕妇在分娩时以及产后母婴密切接触时传染,对于乙肝病毒从胎盘传染给胎儿者无预防作用。

把乙型肝炎传播阻断在子宫内是医学家多年来苦心研究的课题,有报道,在孕妇分娩前3个月,每月注射1针乙肝特异性免疫球蛋白,至临产前共3次,其效果明显,较之其他带乙肝病毒孕妇所生的新生儿,子宫内乙肝病毒感染率减少近2/3。


6.母乳喂养


乙肝母亲的乳汁中也存在乙肝病毒,故母乳喂养也会把肝炎传染给婴儿,但由于乳汁毕竟不是传播的主要途径,其危险性远小于血液传染,如果婴儿已注射了乙肝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和乙肝疫苗,母乳喂养还是可以的。但是,哺乳期母体每天要分泌大量乳汁,所需营养及热量很大,如果产妇食欲不好,营养不足,会加重病情,故是否采取母乳喂养,要从母婴两个方面来综合考虑。

肝炎患者只要正确处理好婚姻和生育问题,就可以避免给个人、家庭和后代带来不幸。

程桂生医师
 

中医师
中医学硕士
工作室微信号:CGSYS2008

诊疗科目:中医内科、儿科

专业特长: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师从岭南温病及肝病专家张朝曦教授、岭南儿科名医张伽伽教授。擅长治疗慢性乙肝、慢性胃炎、过敏性鼻炎、慢性荨麻疹、慢性湿疹、痤疮、痛经、小儿反复感冒、腹泻、便秘、久咳、厌食、遗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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