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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沈秉直墓志铭考略...

 福缘吉祥 2017-02-23
  明沈秉直墓志铭考略(柴志光)
  2016/1/6 11:01:39
  柴志光
  2010年8月5日,笔者在川沙古城黄炎培故居“内史第”内见到一长方形青石碑刻,识其碑文,乃知一墓志铭,所记主人为明代萧山县主簿沈秉直。沈秉直为明嘉定县江东(今浦东新区高桥)人,生于明嘉靖七年(1528年),太学生,官浙江萧山县主簿,卒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葬于高桥黄潼港之东新阡。现就沈秉直生平和该墓志铭的出土作简略考证。
  一、墓志铭文
  该墓志铭石系青石质,长90厘米,宽30厘米,厚11厘米。铭额为篆书,16字占3行。正文36行,每6行为一间隔,每行18字,阴刻边框行线。墓志铭文如下:
  明故萧山县主簿沈公暨配瞿孺人墓志铭
  公之先,姓卜氏,世为嘉兴人。国初有文旺者徙居嘉定吴淞江之东,生子明。子明生辰,辰娶沈氏,生良,良生鎡。而沈氏无子,良命鎡子而祀之,因从其姓。鎡三子。曰湍,能治生,先世之业益大;曰泮,供为武义教谕,当时称儒宗。君,湍之子也,讳秉直,字从墨,自号文圃居士。君所居在江海之间,往往生长材秀民,然其俗尚意气,不能下人。而君逡逡长者,无睚齿之怒,非意所加,则降心抑首,敬谢不敏,人皆笑之。迨考其生平,卒未尝困于坎坷,寿老康,竟以令终。余于是信舌存齿亡之训也。君十六补博士弟子,已而入赀遊国学。四方文章之士云集南雍,皆乐与君遊。名为六馆之选,屡踬于京兆,退居田舍。久之,谒选天官,为浙之萧山主簿,以慈和为政,士民爱之,谓之外公。有丞侵夺簿事,人为不平,君意不为介意。其令贤者重公之为人,深相要结,然未尝于之以松。及谢政归,几绝迹城市。既有壮子以持门户,公私事一无所问。江烟之朝,海月之夕,唯与亲戚故人谈说平生以自娱。教戒子孙,以为宁后毋先,宁朴毋华。长处不争之地,以殖学为业,以种德为乐,如是而已。配瞿孺人,十四而归,事尊章以孝闻。当君之乏,昼治耕作,夜治织絍以佐之,终身不以鲜衣美食自奉。而宾客猝至,五馔丰洁,酒醴时具,乡党称其能焉。公生于嘉靖戊子,卒于万历己酉,享年八十有二。孺人生于嘉靖戊子,卒于万历甲辰,享年七十有七。子二。长廷锡,孺人出,娶朱氏,继锺氏。次廷赐,庶出,娶赵氏。女一,适唐汝霖,早卒。孙男四:维藩,取黄氏;维垣,邑庠生,娶徐氏;维屏,娶黄氏;维宁,娶□氏。孙女,——适太学生孙元化,一未字。曾孙男四:卜珪、卜璋、卜琦、卜玮。曾孙女四:一字孙大任,一字黄班,一字吴之绅,一未字。岁在庚戌正月乙酉,合葬于黄潼港东之新阡。余与廷锡厚善,以其叔父乐会令允孚状乞铭于余。为之铭,曰:炎炎者易灭,铮铮者易折。吁嗟先生,知雄而为雌,知巧而为拙。佑启后人,守之无缺。
  邑人唐时升撰
  新安程嘉燧书
  该墓志铭文共673字,除有一字模糊外,其余均清晰,正文小楷工整。沈秉直殁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次年即1610年正月,葬于高桥黄潼港东岸,此墓志铭的撰写时间当在1609年底或1610年初,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该墓志铭撰文者唐时升、书写者程嘉燧为“嘉定四先生”中两先生,“练川三老”中两老,可谓嘉定历史上的两位名人,其学问堪称一流。唐时升撰该墓志铭时年届六十,程嘉燧则年方四十六。从墓志铭文和书法来看,都可称佳作。特别是对研究程嘉燧的书法而言,更是一份难得的珍贵史料。沈秉直作为县令的佐官,其官阶仅八九品而已,但其逝世后的墓志铭由两位大学者来撰书,这多少是一种哀荣。也可见此墓志铭石的历史文献价值。
  二、墓志出土
  浦东高桥地区在明代时属嘉定县辖地,因其地处吴淞江东岸,故又称江东。江东沈姓为世家,但沈秉直的先祖原姓卜,本为嘉兴人。明朝初年,卜文旺徙居江东,其孙卜辰娶沈氏。卜辰孙卜鎡改姓为沈,沈鎡为沈秉直之祖父。沈秉直的叔父沈泮曾任江西南城训导、武义教谕,沈泮之子沈允孚曾任广东乐会知县。沈家也算是为官世家。
  沈秉直子孙众多,其一孙女嫁于孙元化。而秉直的曾孙沈卜琦少年时就跟从孙元化,孙元化在山海关领兵时,卜琦则在军幕中。孙元化中进士后,官至都御史,为一代名臣。
  清《江东志》卷二《营建志》记载沈秉直的墓在“黄潼港北,猛将堂后”。在《江东志》中《江海塘堤墩汛寺宇全图》所标图示看,墓的位置大约在今高桥镇老街区的西北部。1993年4月,兴建楼房挖地基时,发现沈秉直的墓穴,并出土沈秉直的墓志铭。当时即由浦东新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把该墓志铭石放置在川沙古城黄炎培故居“内史第”内,而“内史第”原为清代金石收藏大家、内阁中书沈树镛的宅第。
  沈秉直墓被发现时,上海市文物管理委员会考古专业人员即到场,对墓葬进行清理发掘。《上海文化年鉴》1994年卷对此有记载,但记载有误。其记载云:“此墓结构为糯米浆三合土木椁墓,一墓两棺,系夫妇合葬,上有独幅大石板覆盖。墓穴长1.9米,宽0.71-0.78米,距地表深1.2米。墓向南北向,东面系女棺,尸体已腐朽无存,没有发现任何随葬品;西面系男棺,尸体也已腐朽,仅存头骨及部分肢骨,棺内仅在墓主人胸部发现一面素面铜镜(俗称护心镜)。此外在此墓穴南侧30厘米处,发现一块长方形的石刻墓志铭——‘明故萧山县主簿沈公暨配瞿孺人墓志铭。’根据墓志铭铭文考证,可知此墓主人姓名沈鎡,生于明代嘉靖戊子(公元1528年),卒于万历已酉(公元1609年)。此墓志铭系邑人唐时升撰文,新安程嘉燧书写。”
  根据墓志铭文及相关地方志书的记载,该墓的主人不是沈鎡,而是沈秉直,而沈鎡是秉直的祖父。其实只要认真阅读墓志铭铭文,也不难确定墓主为沈秉直。
  该墓志铭于1993年4月出土后一直放置在川沙古城“内史第”院内一角,10多年间无人注意该铭石的存在。2010年5月,“内史第”落架重修,在清理宅基地时,该墓志铭被第二次“发掘”出来,并误以为与“内史第”的主人沈树镛有关。据查民国《川沙县志》记载,可知沈树镛与沈秉直是不相关的两个沈氏族系。沈树镛先祖居吴兴,南宋时迁居枫泾镇,元末再迁上海十八保磊塘里,明嘉靖万历年间,沈文魁由磊塘里迁居川沙城。文魁曾孙士华,士华孙汝舟,汝舟幼子昌绪,昌绪子树镛。因此,该墓志铭与川沙“内史第”毫无关联。作为石刻史料,该墓志铭应陈放在高桥历史资料陈列馆更为合适。墓志铭是研究历史人物的重要史料,浦东出土的这类史料不多见,尽管沈秉直仅官一县之主簿,但其墓志铭中却有着较为丰富的历史信息,从这些历史信息中可以解读出许多历史人物的生活轨迹和相互间的关系。
  三、志书记述
  该墓志铭中记载的有关人物,在相关的地方志书中也有记述。
  墓志铭中对沈秉直叔父沈泮的记载为:“供为武义教谕,当时称儒宗。”沈泮是沈秉直家族中第一个为官之人。明万历三十三年刻本《嘉定县志》第十卷《选举》记载:“沈泮,字伯英,三十九年贡,江西南城训导,武义教谕。”清乾隆十一年刻本《宝山县志》第八卷《选举志·贡生》记载:“沈泮,字伯英,本姓卜,八都徙南翔,嘉靖三十九年贡,江西南城县学训导,迁武义教谕。”清光绪《江东志》第四卷《选举志·贡生》记载:“沈泮,字伯英,本姓卜。嘉靖二十九年岁贡,授江西南城训导,升武义教谕。”清康熙五十五年刻本《南城县志》第九卷《官秩·五十七》记载:“沈泮,嘉定人,贡士,嘉靖四十二年任训导。”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张承先著、嘉庆十一年(1806年)程攸熙增订、民国十三年(1924)陈枬重印本《南翔镇志》第五卷《选举·科贡·贡生》记载:“沈泮,嘉靖三十九年岁贡,本姓卜,字伯英,由八都徙居里中。南城县训导,迁武义县教谕。熙考邑志增入。”上述志书对沈泮的记述略有一些差异。
  墓志铭中对沈秉直的堂弟(即沈泮之子)沈允孚的记载为:“余与廷锡厚善,以其叔父乐会令允孚状乞铭于余。”地方志书中有多部府县志记载沈允孚。明万历三十三年刻本《嘉定县志》第十卷《选举》记载:“沈允孚,泮之子,选贡,上海籍,广东乐会知县。”清乾隆十一年刻本《宝山县志》第八卷《选举志·贡生》记载:“沈允孚,字冲霄,泮之子,万历二十年选贡,上海籍,仕乐会县知县。”嘉庆《松江府志》第四十六卷《选举表·明贡生》记载:“万历二十年选贡,沈允孚,徐闻县知县。”同治十一年刻本《上海县志》第十六卷《选举表中·贡生》记载:“沈允孚,本姓卜,字鸿霄,乐会县知县,有政绩。府志作徐闻县知县,列华亭学。”《江东志》第四卷《选举志·贡生》记载:“沈允孚,泮之子,上海籍,万历二十年岁贡。任广东乐会县知县,有政绩。”清宣统三年刻本《乐会县志》第五卷《职官表·知县》记载:“沈允孚,江南苏州人,万历年任。”明代时,沈允孚所居住的江东属嘉定县辖地,而嘉定县又是苏州府的辖县,故《乐会县志》记载沈允孚为苏州人。
  有关沈秉直的情况在多部志书中有记述。明万历三十三年刻本《嘉定县志》第十卷《选举》记载:“沈秉直,浙江萧山县主簿。”清康熙十二年刻本《嘉定县志》第十一卷《选举·例选》记载:“嘉靖朝,沈秉直,浙江萧山县主簿。”乾隆十一年刻本《宝山县志》第八卷《选举志·例选》记载:“沈秉直,本姓卜,字从墨,世居八都,萧山县主簿。”清乾隆四十七年张承先著、嘉庆十一年程攸熙增订、民国十三年陈枬重印本《南翔镇志》第五卷《选举·例选》记载:“沈秉直,字鸿霄,浙江萧山县主簿。”光绪八年刻本《宝山县志》第八卷《例仕表记载》:“沈秉直,本姓卜,字从墨,居八都,萧山县主簿。”光绪年抄本《江东志》第四卷《选举志·例选》记载:“沈秉直,本姓卜,字从墨,太学生,萧山县主簿。”在《江东志》第十卷《铭》中收录有沈秉直墓志铭,但在文字上略有一些不同。铭石上题为“明故萧山县主簿沈公暨配瞿孺人墓志铭”,《江东志》中题为“萧山县主簿沈文圃墓志铭。”铭石上在“深相要结”句后有“然未尝干之以松”句,而《江东志》中无此句。《江东志》还把“卜珪、卜璋、卜琦、卜玮”误记为孙男,实际应为曾孙男,而四位孙男和二孙女却漏记。沈秉直墓志铭石的出土,可校志书记载之误漏。
  有关沈秉直曾孙沈卜琦的事迹在志书中记述内容最多。清乾隆十一年刻本《宝山县志》第六卷《人物志·隐逸》记载:“沈卜琦,本姓卜,字一韩,居江东,少从中丞孙元化遊,具经济实学。元化治兵边关,卜琦常在军幕。已而归里,补诸生,后屏居村塾,口不谈时事。及殁,昆山诸士俨私谥之曰‘景白’。”而《江东志》第五卷《人物志·隐逸》对沈卜琦作传云:“本姓卜,字一韩。少从中丞孙元化遊,具经济实学。元化治兵边关,卜琦常在军幕。已而归里,补诸生。后屏居村塾,口不谈时事。及殁,昆山诸士俨私谥之曰‘景白’。”《江东志》第八卷《传》有陆时隆所撰的《沈一韩传》一篇。沈卜琦的姑姑嫁与孙元化,所以孙元化是沈卜琦的姑父。孙元化拜徐光启为师,精研西学,于建造火器枪炮有专长。徐光启殁后,沈卜琦曾设馆徐家教书。沈卜琦著有《西河二难诗钞》。
  四、几点正误
  在历代多部地方志书对沈泮、沈允孚、沈秉直的记载中,有几点差异需指正。
  1.名字之误。沈允孚,字鸿霄,乾隆《宝山县志》作“冲霄”,同治《上海县志》与光绪《嘉定县志》作“鸿霄”。而《南翔镇志》把“鸿霄”记载为沈秉直字。在乾隆《宝山县志》、光绪《宝山县志》、光绪《江东志》均记载沈秉直字为从墨,墓志铭亦记载沈秉直字为从墨。由此而知,《南翔镇志》所记“沈秉直,字鸿霄”有误。
  2.居地之迁。《宝山县志》和《南翔镇志》对沈秉直叔父沈泮的记载均有“八都徙南翔”和“由八都徙居里中”之句,但《江东志》和墓志铭中没有提及沈泮迁居南翔镇之事。当时江东(今浦东高桥地区)属嘉定县辖地,在同一县城内迁居这也是常有之事。江东是世居的老宅,南翔是新居,两地均有宅院也不少见。江东毕竟是海边小镇,而南翔则商肆众多,文士多有隐居,且离县城又近,外邑寓居之人较多。在古代,有一些原居乡间之人一旦科举成功,往往有迁居邑城、迁居府成之举。城中建宅,乡间置田,这在历代志书中屡见不鲜。但沈秉直是否也随其叔父从江东八都迁居南翔?在志书未有记述。如果沈秉直未曾迁居南翔镇,那么《南翔镇志》又何以在“选举”类和“杂志”类记述了沈秉直的例选之事和墓地之事。从墓志铭所述沈秉直的性格“宁朴毋华”和“几绝迹城市”来看,沈秉直居住乡间的可能性较大。当然也有可能在南翔地区居住过一段时间,后又回住江东老宅。此事有待用史料作进一步考证。
  3.墓址之误。陈枬重印本《南翔镇志》第十一卷《杂志·祠墓·墓》记载:“萧山主簿沈秉直墓,在中槎浦火字圩。”光绪《嘉定县志》第三十一卷《杂志上·古墓》记载:“萧山县主簿沈秉直墓,在中槎浦重四十四图火圩。”这两段记述显然有误。1993年4月,沈秉直墓的发现和发掘在浦东高桥,随之出土的“明古萧山县主簿沈公暨配瞿孺人墓志铭”也明确记载沈秉直与原配夫人“合葬于黄潼港东之新阡。”其合葬的时间为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正月,沈秉直殁于万历三十七年,所以也不存在先葬南翔中槎浦再迁葬高桥黄潼港之事。
  从地方志书中有关沈泮迁居南翔的记述来推测,中槎浦火字圩的所谓沈秉直墓有可能是沈泮的墓或是沈泮之子沈允孚的墓。沈泮作南城县训导、武义县教谕,沈允孚作为广东乐会县知县,他们的墓在志书中理应有所记述,但相关志书中却未有沈泮和沈允孚墓地的记述。南翔中槎浦火字圩沈家墓地是志书之误记?还是沈家中的另一位先人之墓?尚缺史料来证实,只能存疑待考。
  综上所述,沈秉直墓志铭的出土,纠正了有关地方志书记述内容之误,是一份难得的浦东地方历史人物研究资料,对进一步研究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高桥镇的人文历史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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