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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这些民国大文人给了原配什么样的人生

  清泉 2017-02-23

鲁迅让原配独守空房41年,徐志摩让原配成为民国第一位西式离婚的女人,傅斯年与原配一刀两断后赔了一笔“青春损失费”, 马寅初让原配与二房和睦相处其乐融融,胡适让原配夫人成了传统中国社会最后一位福人……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原配夫人,在变成父母的“一份礼物”后,又变成男人“冲破礼教”的牺牲品,她们全部的人生就此被民国大文人的光环所遮蔽。令人嘘唏,令人喟叹,更令人深思。

鲁迅: 让原配独守空房41年

鲁迅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一名勇猛的战士,他号召“打到孔家店”,揭露封建礼教为吃人的礼教。但在父母包办婚姻这件事上,竟然最终选择了遵从母命。

1906年,他的母亲以病重的谎言将在日本留学的鲁迅骗回了家中,一手安排了他与朱安的婚事。婚礼上,鲁迅面色阴沉,听从摆布,并没有什么反抗的举动,以至她母亲很高兴,以为他认可了这门婚事。 

可是,那天晚上入洞房时,鲁迅揭开朱安的盖头,一句话也没有说,在洞房里静静坐了一夜,这对一个新娘是多大羞辱。从这一天起,她就注定要独守空房,而且一守就是41年。就这样,鲁迅一辈子也没有让她享受过正常女人该有的生活。

▲鲁迅原配朱安

鲁迅后来多次对友人说:“她是我母亲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负有一种赡养的义务,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有人说,从这话里我们能体会到鲁迅的无奈和精神上受到的折磨。

也有人说,自己抵抗不住父母的压力被包办婚姻,却从此把一个女人推向了苦命的深渊。

唯一能让朱安感到些许安慰的可能是,鲁迅一直没有将她休掉,没有跟她提过“离婚”二字,一直保全着她原配的名分。

正因此,朱安曾有过很多幻想。有这样一个细节。1919年,鲁迅在北京买下一处院子,接母亲同住,同时也将朱安一同接了过去。可怜的朱安,还以为先生有了与她在一起的意思,晚上铺好床被,等鲁迅同枕。哪知道鲁迅看到铺好的床被,一头恼火,掀掉被子,嚷着要把床给拆了。一点希望和念想都不给她。

1927年10月,鲁迅与许广平在上海正式开始同居生活,他自己从旧式婚姻的囚室里逃出来了,却将朱安丢在冰冷的空房。

我们至今不明白,既然如此,鲁迅为什么不能像傅斯年、徐志摩那样,跟原配朱安提出离婚,让朱安长痛变短痛?

徐志摩 :让原配成为民国第一位离婚的女人

徐志摩毅然绝然地要与原配张幼仪离婚,在许多人看来做得相当绝情,但徐志摩离婚后写信给张幼仪的一封信,又显出了他的单纯和真挚。他在信中写道: “彼此有改良社会之心,彼此有造福人类之心,其先自作榜样,勇决智断,彼此尊重人格,自由离婚,止绝苦痛,始兆幸福,皆在此矣”他是一个浪漫的人,但不是一个浪荡的人。他自己渴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去,他同时也希望张幼仪能和他一样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徐志摩是一个诗人,他心中的妻子一定要是一个绝代美人,当他第一次见到张幼仪的照片时,自然会用嫌弃的口吻说:“乡下土包子!”。因此,他们的新婚之夜的桥段与鲁迅的新婚之夜几乎是一样的,并没有行夫妻之实。徐志摩当晚没有踏进洞房,而是躲到奶奶的屋里睡了一夜。第二夜,徐志摩在父母和佣人的簇拥下,再次被推进了新房。但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语言沟通,一切在沉默中完成。

有性而无爱,成了他们夫妻的现状。因为嫌张幼仪长得土,徐志摩几乎没有正看她一眼。即便如此,张幼仪还是为他生下了一个儿子。张幼自己回忆说,徐志摩看到孩子的那一刻是有些动容的,但仅是一刻。不久之后,徐志摩即远渡重洋去留学了。

能不能这样假设?如果徐志摩在欧洲没有遇到人间四月天的林徽因,也许会像胡适那样陪着土包子的张幼仪勉强地生活下去。因为,他也确实将张幼仪接到巴黎和他一起居住,还带她买了洋装,两人拍了唯一的一张合影(见下图)。但不幸的是,徐志摩遇到民国美人林徽因了,而且对林徽因的爱一发不可收。

▲徐志摩与张幼仪唯一的一张合影照

于时,明知张幼仪已怀孕,还残酷地向张幼仪提出离婚要求。张幼仪后来在《小脚与西服》一书中披露了当时的內心:“就在这个时候,我考虑要了断自己和孩子的性命。我想,我干脆从世界上消失,结束这场悲剧算了,这样多简单!我可以一头撞死在阳台上,或是栽进池塘里淹死,也可以关上所有窗户,扭开瓦斯。徐志摩这样抛弃我,不正是安着要我去死的心吗? ”

张幼仪毕竟是一个有文化的女子,她知道一切已成定局,没吵没闹,同意了离婚。在柏林,由吴金熊、金岳霖等人公证,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签完字她淡淡地说:“好了,你去给自己找个更好的太太吧!”他们因此成了中国历史上依据《民法》的第一桩西式文明离婚案的男女主人翁。当然,张幼仪心中也有不服:“我是一把秋天的扇子,是个被人遗弃的妻子。” 

幸运的是,离婚后的张幼仪并没有就此沉沦,而是走向了新生,后来在香港再婚,并成为了大学教师、银行副总裁。张幼仪自己也承认,和徐志摩的离婚,使得她脱胎换骨,找到了自我:“在去德国之前,我什么都怕,在德国之后,我无所畏惧。”

张幼仪用她行动证明,女人被男人遗弃并不可怕,比遗弃更可怕的是做那把“秋天的扇子”,毫无用处。

相反,可怜的却是徐志摩,不但没有得到他这一生最爱的女子林徽因,而且后来与陆小曼的婚姻生活也是在吵吵闹闹中过活。因此,当张幼仪后来被问及“爱不爱徐志摩”时,她说过这样一句让人感动的话:“如果照顾徐志摩和他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爱他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女子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傅斯年:与原配一刀两断后赔了一笔“青春损失费”

傅斯年,字孟真,山东聊城人,祖籍江西永丰。著名史学家、文学家、学术领导人、五四运动学生领袖之一。

和他的老师胡适一样,傅斯年自幼也由寡母抚养长大,所以对母亲非常孝顺。1911年,他刚16岁,便遵从母命与同乡聊城县绅之女丁馥萃结为夫妻。

与朱安、江冬秀不同,丁馥萃长相秀美,是聊城第一美女,他们的结合应该是才子佳人。

但傅斯年对朋友说过这样一段话:“中国做父母的给儿子娶亲,并不是为子娶妇,是为自己娶儿媳妇儿。这虽然近于滑稽,却是中国家庭实在情形。咳!这样的奴隶生活,还有什么埋没不了的。”

很显然他对父母送给他的这个“礼物”其实是不满意的。但最不满意妻子的原因,是傅斯年嫌丁馥萃长期生活在乡下,处世态度和生活方式都像一个乡巴佬。

由于傅斯年一直在国外求学,二人长期分居,很难建立起共同志趣,两人生活格格不入,无法在一个频道上交流。

▲1930前后傅斯年元配夫人丁蘸萃在北平寓所前

如何不在一个频道呢?有这样一个故事(不知真假):傅斯年认为面前跑的是只狗,她却认为是只鸡;傅斯年用手一指说那是东,她偏说那是西;傅斯年说赶快去打狗,丁馥萃抡起棍子转了几圈打死的却是一只芦花鸡。如此南辕北辙,搞得傅斯年十分恼火与痛苦。

唉,做民国大文人的原配真难,长得不好看,要受到丈夫的嘲笑(如鲁迅、徐志摩)。长得好看了,又被嫌弃太乡气,没有情趣。

与胡适不一样,傅斯年是个敢爱敢恨绝不含糊的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留学归国后,他掏出了一大笔“青春损失费”,与原配办理了协议离婚。

同年,傅斯年便遇上了“沪江才女”俞大綵。俞大綵是曾国藩的外曾孙女、陈寅恪的表妹。幼年受新式教育,写得一手好字,作得一手绝妙小品文章,而且兴趣广泛,骑马、溜冰、打网球、跳舞样样都会。这与傅斯年乡下的原配比起来简直一个天一个地,傅斯年一下子就掉进了情网。恋爱了2个多月,就在北平结婚。

对他们的爱情,胡适煞是羡慕,在日记里记到:“孟直在恋爱中已近两月,终日发疯。有一天来信引陶诗‘君当恕醉人’,误写作‘罪人’。我作打油诗调之;‘是醉不是罪,先生莫看错。这样醉糊涂,不曾看见过。’”

胡适: 让原配成了传统中国社会最后一位福人

与鲁迅一样,胡适也是听从了母命的,尽管他与江冬秀百分百地不般配,胡适内心也是一百个不满意,但胡适与鲁迅不一样,他给了原配江冬秀一生的幸福。西装教授胡适与小脚女人江冬秀的这桩婚事,更是被称为“民国七大奇事”之一,惹得张爱玲非常好奇,称他们“是旧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胡适13岁时,母亲做主给他定了婚,订婚后15年,胡适与江冬秀从未见过一次面。这放在任何一个男人身上,都有足够的理由拒绝这场婚姻。但胡适终因“不忍伤几个人的心”,在几番尝试和挣扎后,选择妥协。

胡适有过一句名言:“比自由还更重要的是容忍”,这大概正是胡适能和江冬秀相守一生的原因。

▲胡适与江冬秀合影

因为容忍,江冬秀这位小脚女人,大字不识几个,从安徽乡下来到京城,却成了文人堆里的女主人。正如李敖所说:看到了江冬秀女士以后,就知道胡适有多伟大了。

因为容忍,胡适获得了一个怕老婆的“名声”。那些在家受气的太太们,也纷纷慕名前来请她拿主意。一次,梁实秋为了娶新派小姐,闹着要与元配程季淑离婚,程季淑找到江冬秀,江冬秀拍案而起,鼓励程季淑打官司,还自愿出庭作证,最终梁实秋败诉。

因为容忍,堂堂大教授胡适被小脚女人江冬秀管得服服帖帖。竟提出了著名的“新三从四德”: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了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

江冬秀与朱安一样,是母亲送给儿子的“礼物”,但她们的命运却截然不同。朱安的小脚被鲁迅讥讽,不识字被鲁迅讥讽,长得难看也被鲁迅讥讽。因为嫌弃,让朱安独守空房,一生无子女。而江冬秀“这位小脚、眼有翳、爱打麻将的女人,成了传统中国社会最后一位福人”(史学家唐德刚语)。

这两个原配夫人的命运所以有这样的天壤之别,不是因为她们自己,而是因为她们的男人。因为在胡适内心里有这样一种对女性的人文关怀: “我深深懂得旧式婚姻中女性的地位。”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包办婚姻这件事上,女人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她们往往成为男人追求自由和幸福的牺牲品。胡适曾在给他母亲的信中说:“今之少年往往提倡自由结婚之说,有时竟破坏已订之婚约,致家庭中龃龌不睦。有时其影响所及,害及数家。此儿所不取。”

所以,他始终没有将“这个缠小脚的乡下老婆丢掉”(李敖语)。胡适死后,蒋介石评价他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这个评价再恰当不过了。  

马寅初:让原配和第二个妻子在一个屋檐生活

对于父母包办的婚姻,与上面几位民国大师态度截然不一样的是,马寅初没有排斥,也没有嫌弃,相反欣然接受。

1901年,在他20岁时,当时还在上海求学的马寅初回家过春节,由父母做主,与家乡的一位农家姑娘张桂君结婚。张桂君与马寅初同岁,目不识丁,但忠厚善良,长得也算清秀漂亮。

▲马寅初先生晚年在北京住宅的庭院里,与夫人王仲贞、次子马本初、长子马本寅、三女马仰惠(从左至右)合影(资料照片)。

马寅初认为,男婚女嫁可以“先结婚,后恋爱”,他就是这样慢慢与原配建立起良好感情的。婚后第二年,张桂君即为马寅初生下一个儿子。马寅初十分喜爱这个儿子,他北上天津去北洋大学读书时,临行前抱着儿子亲了又亲,依依不舍。此后两人生育了一个儿子(夭折)、三个女儿。

傅斯年是与原配离婚后再娶妻的。而马寅初在再娶比他小23岁的同乡女子王仲贞为妻时,并没有与原配闹离婚。与王仲贞结婚后,他将原配和王仲贞先后都接到了北平,从此家里有了两个妻子。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家庭中,马寅初对两个妻子不厚此薄彼,出去度假总是让两人同住,闲暇在家也常是由两位妻子陪着一起在庭院里散步。两个女人之间相处也十分融洽。

对于马寅初两个妻子,胡适在日记里也记过:“饭后与马寅初到公园,……寅初身体很强,每夜必洗一个冷水浴。每夜必近女色,故一妇人不够用,今有一妻一妾。”

马寅初身体很棒是出了名的,北大学生曾回忆,当时他年已古稀,虽然鹤发稀疏,却有红润童颜。假日常常到西山去爬山,还常年坚持洗冷水澡。但胡适在日记里说的“每夜必近女色”,这么私密的事,不知胡适是怎么知道的?

这么看来,马寅初虽然接受西方教育近20年,在海外独处近10年,获得过洋博士学位,但他并不反对旧式婚姻,更不信奉“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相反认为可以“先结婚,后恋爱”,在婚爱主张上是别具一格的民国大文人。

作者 梦笔生,资深媒体人。

(本文图片均来自资料和网络,版权归所有者。文字亦参考众多文章和书籍,一并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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