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紧随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布局互联网小贷成为传统小贷行业调整业务的新方向。 其实早在2008年,银监会和央行就发布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随后在全国开展小贷公司试点。 和传统小贷相比,互联网小贷不仅具有小额普惠的基本属性,还具有互联网基因,真正实现了“互联网 小贷”的发展模式,也正是这一特性吸引了各大企业,积极申请。 各地政策不尽相同 目前“互联网 小贷”试点区域主要集中于广州、重庆、上海、江西赣州、海南等省或省级市,上述试点省、市多出台了关于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对互联网小贷进行规定。 互联网小贷牌照的申请的资质在符合银监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还要满足各个地区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地方性政策。 银监会要求 注册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 1) 互联网小贷公司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2)主发起人应为境内实力强、有特色、有品牌、拥有大数据基础的互联网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3) 境内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 4)自然人作为投资人,有覆盖出资额的财产证明; 5)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其他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允许独资。 重庆 除具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一般性条件,还应符合一下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的合法的正常运营的网络平台; 2)网络平台具有潜在的网络贷款客户对象; 3)具有便捷、高效、低沉本、普惠性的网络小额贷款产品; 4)具有合理的网络贷款业务规则、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 5)具有独立运行的业务系统,能够与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对接,满足监管信息录入报送; 6)具有专职的人员负责网络平台安全; 7)小额贷款公司应在重庆市内的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8)在重庆市设立公司经营场所,部分高管人员应在重庆办公。 厦门 1)放宽大股东持股比例限制。注册资本金达4亿元人民币(含)以上且具备一定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其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可放宽至50%(不含本数)。其他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5%,且出资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允许试点设立服务于特定产业链或供应链的专营性小额贷款公司,面向特定产业链或供应链的小微型企业发放贷款; 3)允许其在全市范围内超越注册地所在区开展业务。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厦门市以外的地区开展业务。 浙江 坚持小额贷款主业,适度扩大业务范围,允许与信誉优良的互联网企业合作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1)小贷公司设立两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2)经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 3)具有比较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制度、操作规定以及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 4)具有相应的合格专业人员; 5)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支农支小贷款达到一定比重; 6)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苏 最低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股权可适度集中,对于交易额等主要经营指标在国内排名前20位的电子商务平台,主发起人及关联方可放宽至100%。 互联网小贷公司用于支持主发起人的电子商务平台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得低于70%,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得低于70%,小额贷款余额之和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不得低于70%,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 上海 由大型互联网服务企业发起设立、主要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以及由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或金融控股集团)发起设立、引入小额信贷先进技术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从持股比例、企业名称等方面予以进一步支持,应相应提高对其贷款“小额、分散”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福利时间】 各省互联网小贷政策文件 如果您想要这份资料 欢迎勾搭小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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