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友们,小编绝不是标题党,因为这个标题绝非夸大其词。 每个月缴纳8块钱的保险费,不但住院可以补助,门诊也可以,而且住院补助不设上限! 这个保险就是西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 TA是政府组织和建立的面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其目的就是为了减轻参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负担。 西安市是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的。 参保范围 西安市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 注:无论在职的还是退休的,均须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 西安市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单位负担80%(即6.4元),个人负担20%(即1.6元)。 注:参保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不能享受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待遇。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托管机构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缴费标准也是8元/人·月,由个人承担。 最关键的是→ 补助范围及标准 ↓↓↓↓ 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在门诊的这些治疗费用均可以补助: ↑↑↑↑ 上述费用均可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待遇后,由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 参保职工住院费用中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①乙类药品个人自付部分、②起付标准部分以及③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部分,均可给予补助。 其中: 三级医疗机构补助20% 二级医疗机构补助30%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补助40% +++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职工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并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补助保险按照95%的比例给予补助。 关于退休人员一次性补齐12年大额医疗补助保险费用的问题,小编再多啰嗦一次 ↓↓↓↓↓ 2016年底前已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 注:缴费超过12年的,不再退费 2017年新退休的人员 西安市人社局衷心祝愿广大市民身体健康! 点击以下标题查看更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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