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字,小篆写作: 小篆诗字 从字形构造来分析:形声字。篆文从言,寺声。 隶变之后,楷书写作“詩”,今天简化为“诗”。 汉代帛书诗字 汉代曹全碑诗字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诗,志也。”按照杨树达先生的考辨,许慎《说文》对“诗”字的解释,后面还紧跟有今天看来很重要的四个字——“志发于言”,只不过今本的《说文》脱失了。 那么,我们无妨从“志”和“言”的角度深入理解一下诗这个字。 志,从早期到小篆的字形来看,上为“之”,下为“心”,隶书楷书的“志”上面的“之”逐渐演变为“士”。志的本义,即为心意/心念,按最通常的说法就是——心之所之为志。 言,典型的一个指事字,就是在“舌”字上加一个区分的符号“一”或一短一长两横。 按照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直言曰言,论难曰语。” “言”——自我的表达陈述,而相对而言的“语”呢?是主要地与别人谈论。例如《礼记》中有“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答”,这里的言,即是言之本义——三年居丧期间,可以说话,但不去主动和别人交流论难。 理解这一点很重要,这是我们认识“诗”的内涵的大方向有帮助:诗,是我说,更自我的一个表达方式。总结来看,诗,与我们的“心”,与生命体的自我,与个体心性情思之直接表达紧密相连关。 古文诗字 再看“寺”字,与“志”形近,且声同,言寺,亦言志。 简而言之,诗为什么重要?它不仅仅是一种文体,而是主要地与人之“心”相关,与人之言说相关。 单从诗字的起源,直接引出中国诗学史上最著名的诗学论题——“诗言志,歌永言”,这又引出诗/歌/谣/词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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