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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这样做?

 张国玉12345 2017-02-27






2014年的824日,农历729日,我在我的微信圈正式发布了惟胜团队的定名,同时也宣布了我们的团队定位:我们只做商事诉讼,我们要做贵州省第一个吃螃蟹的律师团队。此后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我的微信破纪录的收到了好几个页面的点赞和评论,长长的回复中满是鼓励和祝福,但也有部分同行或好友表示了疑惑和感叹。此事估计我终身难忘。

正值惟胜团队的订阅号“惟胜会”开篇之际,作为团队的创建人和领导人,我要向一直关注我们团队发展的各位客户、同行、朋友们说一说心里话:我们为什么这么做?


我们为什么要重新定位?

也许有圈外的朋友觉得一个团队的发展定位和服务模式的转型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不理解为什么会有质疑或者感叹,且容我解释一二。

律师行业不同于其他的行业,其所涉业务之广及所面对客户群体之丰富也许是圈外人所不可想象的。在惟胜团队定名和定位之前,我们也经历过一个很长的探索期及迷茫期。在这个期间,我们不仅在诉讼业务中锤炼求精,也致力于开拓常年法律顾问客户。我们曾经尝试投入大量精力升级顾问服务模式,在顾问服务细节方面不断创新,在合同审查、法务咨询方面将顾问服务有形化、具体化,更推出《法讯》月度电子期刊、《顾问工作周报表》等新的服务形式。在团队的不懈努力下,我们承接了包括贵阳市人民政府、云岩区人民政府、贵阳市轻轨建设指挥部在内的多家政府机构和几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且其中许多都是合作多年的客户,对我们的认可度很高。因此,有一些客户们和同行对于我们的新定位感到惋惜和不解,提出诸如“为什么不做法律顾问了?”“非诉业务你们做得不错呀,放弃太可惜了!”“你们不做顾问了,那我们怎么办?”一类的问题。但我们之所以决定放弃原有的常年法律顾问业务恰恰源于我们在日常法律顾问服务中的领悟。

尽管我们团队致力于专业化、精细化发展,但每天团队的成员都埋身在各种事务中,根本无法抽出足够的时间、精力进行业务研究和创新。这几年来,我们团队成长速度很快,但是我心里却总有一个结:顾问单位类型、规模各异,每天提出的服务需要涉及多个法律领域,我们每个人精力都有限,尽管以团队模式开展工作能够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但也不可能在每个方面都成为专家;尽管我们提供的顾问服务已经给客户有了很好的体验,但是还是有很多局限性的因素使得律师服务与客户体验仍然存在着不对等。因此常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才能真正提升律师的职业价值,并将律师的服务匹配于客户的需求?如何才能把专业做到极致?


我们为什么只选择商事争议代理?

律师服务范围实在是很广,就如广袤的森林,其实我们只要取一棵树就行了,没有人可以贪心得占下整个森林。环顾贵州省法律服务现状,以中小型合伙所居多,基本都是提供综合型业务,业务范围囊括所有律师服务内容,但正因为如此很难做到精细化,目前还没有听说有哪一家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团队是业务单一化的。然而反观客户的需求,大到企业小到个人,客户渴望得到的法律服务无论从专业还是从品质上都需要纵深和提升。可律师的时间和精力毕竟是有限的,每天都深陷在各种各样的非同质事务中,专业化谈何容易?团队要发展要追求品牌化专业化,就必须要有定位有选择,正所谓有舍才有得。不破不立,不舍何得?只有放弃不想做的,才能把想做的做到极致。就如天下武功唯快不破的道理一样,只有聚焦于一点,才能真正获得自己想要的专业化,一根针也可以捅破天。当我们选择整个团队定位于只做商事诉讼,没有其他,唯求专一耳。

但放弃过去万金油式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并不意味着我们放弃了过去的客户,我们可以为他们在商事合同的风险论证和纠纷代理方面提供更专业的精品服务,客户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找比我们在该领域更专业的律师来处理。放弃包打天下的模式,换得的是在商事争议方面精益求精的突破,相信以后我们的客户们会理解和接受。

当然,我们团队的自身结构也是做这样定位的原因之一。自团队建立之初,我就有意跟各位成员的特点和擅长安排各自的分工和协作,而商事诉讼(包括仲裁)代理颇为适合我们的团队专长和分工。目前我们的团队内部已有较为明确的职能分工,都在战略策划、服务标准化规范及产品设计、知识及数据库管理、案件业务全程管理及案件辅助等岗位上都有律师各司其职,相互配合。


我们为什么叫“惟胜”?

我们既然决定了聚全力于一点,走专业化团队发展道路,就该定个名号,亮明自己的定位,以便同行和客户们了解我们,记住我们。“惟胜”取名源于《孙膑兵法·奇正篇》,其本意是:天道万物各有其相生相克之理,惟有取万物之胜方能战胜万物。此乃圣人顺应天道之法。对于诉讼,客户最大的需求当然就是希望胜诉。而争议的双方总会各有理由和证据,一边倒的案件并不多见,故而案件的制胜点还得从案件本身去找,惟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方乃显高明。是以我们就借圣人之法,取兵法之妙,定名“惟胜”,以示我们的精神和求索之道。


其实,每一个律师都是法律价值的描绘者,但我们更应该是主动构建法律与新秩序的艺术家,通过运用自己对不同法律领域的独到理解去共同铺展一片天空。无论在客户眼中,还是自己心中,我们才能真正成为——

这样:


以及这样:


今后,我们会陆续通过公众号,把我们的服务模式,产品流程,以及服务标准和技术创新等和大家交流分享,同时,我们的公众号是一个开放的平台,欢迎也更希望有共同理念的同行们能踊跃来稿,让我们一起共同推动律师的专业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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