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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的正确打开方式

 dongchang 2017-03-01
在我国漫长的战争史中,曾有两种特别重要的冷兵器,它们便是戈与戟。戈与戟都是华夏先民创造的独特兵器,它们在战争中长期占据主流地位,同时也常常扮演礼仪之器这一重要角色。

  

  “七雄戈戟乱如麻,四海无人得坐家。”诗句中所述戈戟,俨然已不单指武器,而化身成了战争的象征。戈与戟伴随着华夏走过了数千年跌宕起伏的历史进程,深深地铭刻在传统文化之中。因此,考察戈和戟的源流与发展,不失为是我们了解华夏文明的一个窗口。

  

  一件完整的戈总是由戈头和戈柲两部分组成。

  


  戈头结构

  戈头就是产生杀伤力的金属部分。它的前半部是修长的“援”,其前缘汇聚为“锋”,上下则开有“上刃”和“下刃”。戈头的后半部则是“内”。内通常为方形,而且其上通常有被称为“穿”的穿孔。“援”是戈头上司职杀伤的部分,而内则是用于戈头的安装和固定。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战国以后的戈头往往也在戈内上开刃,形成所谓的“刃内”。这样的刃内也具有和戈援类似的杀伤功能。

  戈这种充满着暴力美学的武器,从商代直至汉代前期都在战场上占有一席之地,也算在我国的兵器史中享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商代到西周时期的戈。(NEOSS绘)

  论及戈的实战使用,《考工记》清楚地记载有:“凡兵,句兵欲无弹,刺兵欲无蜎。是故句兵椑,刺兵抟。”同时《周礼·考工记·冶氏》另有关于戈各部分形制的记载:“戈广二寸,内倍之,胡三之,援四之,已倨则不入,已句则不决,长内则折前,短内则不疾,是故倨句外博。”

  从这些相关记载中我们可以发现,戈在古代作为“句兵”其主要杀伤力来源于戈头。为了使狭长的援锋发挥最大的效能,戈柲便不能让戈的刺刃部分在接触到敌人身体的时候弹开或者滑开。这也是为什么柲一般采用椭圆造型的原因。它是为了方便士兵掌握戈头的方向,从而做到有效杀伤。这种造型与秦始皇陵兵马俑出土的秦钩握柄部分极其相似,可见两者具有使用上的共通性,均是用于正面砍杀对手的武器。

  


  江陵雨台山楚墓出土的长胡刃内戈

  对于戈的杀伤原理,可以用长如剑的援锋进行啄击;或者先劈砍,回带以钩割,也就是所谓的“钩斫”;另外可以用援锋的上刃对敌人进行推击或者摏击。

  《考工记》中说:“已倨则不入,已句则不决。”这里的“倨”和“句”在《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亦作‘倨佝’、‘倨拘’,物体弯曲的形状角度。微曲为倨,甚曲为句。”所以可以将《考工记》中的这两句话解释为:如果戈头弯曲的角度过小,则不容易刺入人体,而角度过大则不能顺利划开人体。可见如果戈单纯只依靠勾杀来杀伤敌人的话,那么更应该追求弯曲的角度,以增加勾杀的威力。实际上,从现代出土的戈头上可以看到援的下刃与胡之间成明显的钝角,这显然是并不利于单纯地勾杀。

  


  戈头形制状态演示

  所以,钩斫实际上是将啄击和挥砍结合在一起的一种攻击动作。这种攻击动作先是通过大力挥击将戈的援锋啄击刺入人体,但并不将戈原路拔出,而是通过锋利的援锋和胡锋劈开人体,造成进一步杀伤。

  有观点认为,钩斫是援锋刺入人体后,顺势将戈拉回进行勾杀。但这种动作并不能一蹴而就瞬间发力完成,而是需要两次发力,这就违背了一般战场上武技和武器格斗中要求发力短促和集中突然的原则。这样既不便于发挥武器的杀伤力,又很容易造成破绽。尤其是第二次的回拉,势必造成身体向后用力,无法很快恢复防御姿态,很容易给对方留下突破的空隙。此外,这种做法也极易造成戈内的损坏,并使戈与柲的连接皮索寿命降低。

  因此从格斗实战角度上说,戈的主要杀伤原理更类似于我们今天用剪刀或者壁纸刀割开塑料布的方法。单纯地使用剪刀剪或者用刀直接割塑料布的实际效果并不是很好,但是如果将剪刀张开一个角度,从塑料布的一边直接推向另一边的话却能够轻易将塑料布划开。这其实就跟戈的杀伤原理十分近似。

  总之,符合格斗原理和人类身体结构的攻击方式应该是:戈在通过挥击刺入人体后,其锋刃并非通过回拉钩开人体组织,而是利用援与胡形成的角度,使下援锋刃与人体组织形成一个较大钝角,借助挥击产生的横向挥击力和戈本身产生的离心力,继续推动戈头如剪刀划布一般将人体组织一分为二。因此可以想象,这种杀伤方式对于缺乏防护的目标而言是何等可怕。

  


  甲士乘战车持戈挥杀图,表现东周乘车甲士利用战车冲击速度持戈从容攻杀步卒。甲胄按春秋战国之交的皮甲胄款式绘制。(杨翌绘)

  不过,戈的这种杀伤方式,要求强大的专业使用技巧,并非简单的农兵很快便能掌握。戈主要的杀伤区域均集中于戈头,如果不能让戈头有效击中对手,其威力便会大减。因此在使用戈的时候,能够有效掌控作战距离便是诀窍之一,这就意味着只有勇猛、冷静且经验丰富的职业武士才能熟练地使用戈。

  于是,大家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戈能长期在职业武士称雄的商周战场上占据一席之地了。

  

  

  此后,为了增加挥击的成功率,戈开始拥有越来越大的胡。这种改进将整个戈的下援锋刃变成了一把锋利的反曲刀。即使没能将锋刃刺入敌人体内,只要挥击足够强力,胡的锋刃同样可以对敌人产生很强的杀伤,断臂、断头亦不在话下,这是早期戈所不具备的能力。

  戈除了强力劈斩外,还有另外的使用方法。《左传·騠汛十四年》载:“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将指,取其一屦。”1 这里说到的便是戈的另外一种用法——摏击。当时的武士用盾牌护住上半身,突然出戈,用其上锋刃直接攻击对方的脚部,使其受伤倒地;或者对于倒地不起的敌人,用戈摏击其颈部,将其杀死。

  《考工记》载:“故攻国之兵欲短,守国之兵欲长。”可见当时受到后勤能力的约束,用于进攻的武器力求轻便、短小,方便运输与携带。戈相对于流行商代的斧钺,在制造、维护和成本上都占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尤其是在金属有限的情况下,仅需要铸造100 多克戈头的戈无疑是一件极其完美的兵器。因此在商周时期中原民族对周边的扩张和内部的战争中,戈取代斧钺成了士兵们近身格斗的主要武器。但是有一利必有一弊,就如前文所说,戈是一种只有经验丰富的老兵才能熟练掌握的武器,是一线破阵锐卒的利器。但是戈一旦被近身,就失去了大部分威力。同时因为戈头需要用皮索固定在柲上,因此其保养和维护也很令人头疼。这种分离式的固定方式,对于以砍斫为主要杀伤手段的戈来说,战斗中的损坏就成了不可避免。当战国末期以楚剑为代表,长达90 厘米以上的长剑出现在战场上后,短柄戈的优势荡然无存。因此战国末期时,秦昭王便对楚剑的威力忧心忡忡,曾对秦相范雎说:“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夫以远思虑而御士,恐楚之图秦也。”进而也开始研制和装备更为先进的长剑。于是,短柄戈很快便被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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