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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巡察制度实践探索与发展路径

 竺言小聚 2017-03-01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如何在探索中推进市县巡察,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三明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按照“起步稳、定位准、方法活、抓手牢”总体要求,全面对标看齐,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发力。

  一、实践探索

  去年3月,福建省委确定在三明市、大田县开展市县巡察制度工作试点。三明市坚持把开展巡察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方式,市县一体、上下联动、由点及面,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监督全覆盖,取得较好成效,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初步显现。目前,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均已部署开展巡察工作。市委先后组织4轮5批次12个巡察组,完成13个单位的常规或专项巡察,12个县(市、区)组织29个巡察组,完成30个单位的常规或专项巡察。主要做法:

  (一)“一盘棋”统筹推进。把市县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盘谋划、统筹推进。一是统一思想。去年3月1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三明开展巡察工作试点,为在全省推开巡察工作、构建省市县巡视巡察监督体系,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思考谋划,积极做好巡察试点准备工作。3月22日,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市纪委代拟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制度的建议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通过,同时建议在市本级和大田县同步开展巡察工作试点。二是加强领导。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责任。设立市委巡察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核定巡察专项行政编制13名。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相应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和1—2个巡察组,共设定专职巡察干部行政编制80名,有力保障和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顺利启动、有效运转。三是试点先行。5月17日,市委启动第一轮巡察,组织2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永安市水利系统和尤溪县两个乡镇进行巡察;大田县委按要求组织1个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6月23日,全市巡察工作现场会在大田县召开,现场观摩该县巡察工作做法,研究部署全市巡察工作。

  (二)“一条龙”强化保障。立足巡察高起点,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措施,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一是注重制度设计。先后制定《中共三明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规划》,下发《关于规范县(市、区)委巡察工作的通知》,编印制度汇编,建立市县联动、定期研究汇报、问题线索处置、成果运用、巡察干部管理监督5项巡察工作机制,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工作程序。二是注重队伍管理。制定《三明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县(市、区)巡察机构人员配备调整备案制,严把进人关,先后对拟调入县(市、区)巡察机构3名人选进行调整。下发《关于加强巡察抽调干部管理的十条意见》《巡察工作人员“十个不准”》,将巡察工作人员纳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范畴。同时,建立市级巡察组长、副组长库和专业人才库,其中组长、副组长库15名,专业人才库144名。三是注重能力建设。将巡察课程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市本级已开展培训4轮213人次。同时,建立县(市、区)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到市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制度。

  (三)“一揽子”创新举措。把创新贯穿于巡察全过程,以目标要求来倒逼,以解决问题来推动。一是市委提级巡察。参照纪委重大案件提级办理做法,在市委首轮巡察中,将永安市水利系统和尤溪县两个乡镇提级由市委巡察办组织巡察,增强了巡察权威性和震慑力。市纪委根据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直接指导永安市纪委查核问题线索,查证了违纪违法案件,取得较好效果。二是县级交叉巡察。针对基层地域范围小、熟人多、容易产生跑风漏气等情况,在市委巡察办统一组织下,采用交叉巡察办法成立了3个专项巡察组,组长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同时抽调对应的县(市、区)纪委同志参与同组巡察工作,对泰宁县、尤溪县、大田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办定期听取巡察进度汇报,不定期到巡察组驻地进行现场指导。通过交叉巡察,有利于巡察组摆脱人情干扰,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的主动性,共移交问题线索31条,巡察期间县纪委对4名党员干部立案调查。三是市县联动巡察。即市本级开展巡察的同时,授权县级巡察组对相应县直部门同步开展巡察,实现上下联动、信息共享,互相印证、提高效率,形成上下一盘棋。大田县委巡察组在市委巡察办的协调指导下,结合省委巡视组移交给市纪委的问题线索,发现了大田县水利系统的腐败窝案并及时移交县纪委核实处理。

  (四)“一体化”提升实效。聚焦执纪监督问责,注重整体效能,扩大巡察震慑力。一是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根据省纪委统一要求和市纪委全会部署,分别开展了扶贫资金和水利资金专项检查。去年5月至7月,市委部署对市水利局和永安市、大田县水利系统开展专项巡察。11月22日,结合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市委又派出三个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根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市、县纪委共立案查处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二是与执纪审查相结合。去年3月,市纪委立案查处了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李科美,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陈宜堃等严重违纪案件。针对这两起案件,市委组织专项巡察组深入该公司了解,发现了该公司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并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处理。该公司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取得较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11月9日,市国资委组织召开全市国资委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会,有效推动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的落实。

  二、亟待完善工作

  近一年市县巡察实践,在职能定位、巡察方式方法、利剑作用发挥等有了更深认识,对市县巡察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硬作风有了更深体会,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亟待完善规范。

  (一)政治巡察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把政治巡察等同于业务巡察,把党委巡察混同于纪委监督责任,混淆巡察与督查、巡察与执纪审查的关系。

  (二)人情关系难于阻断。越往基层“熟人社会”特征越明显,容易受到人情关干扰,影响巡察工作开展。有的碍于情面,不敢红脸出汗、深查细挖,对巡察说情、抹问题说“不”底气不足。

  (三)专业性人才相对缺乏。巡察所涉及的面比较广、种类行业各有不同,所需的专业性知识比较专一。巡察队伍中,具有财务审计、建设投资、工程项目等专业知识的人员相对缺乏。临时抽调人员在掌握政策法规、巡察经验、档案资料管理等方面缺乏连续性;接受短暂培训,工作开展不够规范,找准工作切入点慢。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责任担当。党的领导是党内监督的政治本色,全面从严治党是市县巡察的政治责任。市县巡察实践启示我们,必须尊崇党章,强化领导,抓住关键,接通地气,依规依纪,常抓不懈,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激励担当作为。要压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委、纪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巡察组、党委工作部门在市县巡察中的职责,及时发现基层党组织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促使管党治党在基层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

  (二)强化压力传导。市县巡察的发展受多元因素的困扰,要从民心向背角度定位巡察监督,在监督体系中定位巡察监督,准确把握巡察工作规律,找准巡察监督的着力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要把问题导向作为巡察监督的生命线,把能否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工作成败的标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围绕“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上下功夫。要把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到纪律审查、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之中,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三)强化制度规范。更好发挥市县巡察功用效能,必须创造良好政策法规和技术支撑条件。要在“学”字上下功夫,系统、全面、深入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问责条例、巡察工作办法等党纪党规,勤学巡视巡察新精神、好经验、好做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在“规”字上下功夫,加强巡察工作的领导,选好巡察干部,建立回避、培训、评价等制度,加强巡察工作力量,对过不了人情关、不适宜巡察工作的坚决调离。要在“改”字上下功夫,把整改贯穿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督促立行立改、推动全面整改。要在“广”字上下功夫,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把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市县巡察监督全覆盖,要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要部门、乡(镇)和村(居)的党组织作为巡察的重点对象,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重中之重,以震慑关键少数触动大多数“紧”起来。

  (四)强化成果运用。成果运用直接关系市县巡察工作生命力。政治巡察能否取得实效,发现问题是基础,成果运用是关键。要抓好整改落实,压实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巡察反映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加强分类处置,及时移交线索清单,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核查处置,选人用人问题移交组织部门处理。要强化督查督办,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试行动态跟踪。被巡察党组织要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综合分析,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制度藩篱,扎紧制度笼子,不断提升基层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

  (五)强化责任追究。巡察工作要取信于民,必须强化责任追究。要坚持边巡边改,查巡结合,对整改不实的及时回访,对整改不力的约谈提醒;对之前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抓住典型,通报曝光,严肃追责,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果。(三明市纪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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