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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难,阿难 文/绿亦歌

 昔之于我 2017-03-03

                             

(一)
司徒难去世后第三年的忌日,正好是我硕士答辩日,我站在讲台上,流利地用英文解说着自己的论文,看着台下,忽然想起三年前我学士毕业时,他和我一样戴着黑色的学士帽,坐在台下,冲我骄傲地竖起大拇指。
拿到硕士毕业证书后,我排除万难,不顾所有人反对,去往印度。
我抵达印度时,这个国家大部分地区刚刚被连续下了几天的暴雨侵袭过。下了飞机,我提着黑色的行李箱,马不停蹄地转乘大巴,因为大雨的缘故,路上泥泞不断,司机开的小心翼翼,生怕遇上泥石流或者坍塌路段。
辗转多次,我终于抵达了目的地,来到临近印度洋的小镇。这里竟阳光灿烂,路边我叫不出名字的大树正枝繁叶茂。
我被这里一派生机的模样所震撼。三年前,我曾在新闻里无数次看到这里发生举世震惊的印度洋海啸后的残败场景,只剩下断壁残垣,海啸引发的地震等级不断更新,最终以9.3级定论。
那个时候,我才真正明白,当大自然愤怒起来,人间就是地狱。
我还记得司徒难刚刚到达印度的时候,吃不惯这里的食物,除了咖喱就只剩下酸奶,他给我写明信片说,许诺,我突然觉得,你做的饭菜竟然也是人间佳肴。
我那时候还气恼,他远在千里之外竟然还不忘嘲笑我厨艺太差。我放下信,从书架上找来菜谱,信誓旦旦地想,等司徒难回来,一定要让他大吃一惊。
然后我在厨房里倒腾了一下午,最后对着一股鱼腥味的水煮鱼忍不住抓狂起来。
算了,我沮丧的想,做饭这种小事,反正两个人之间有一个人擅长就好了。
我同司徒难,从小就很有缘分。上同一所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虽然没有再继续在一起读书,但也是在同一所城市。我和司徒难当了十二年的同桌,我觉得“青梅竹马”这样的词用在我们身上,都有点不够。
可惜的是,我们以前的关系并不好。他生得漂亮,我总是嘲笑他是一只花孔雀,他则毫不客气地回敬我是男人婆。两个人总是针锋相对,梁子越结越深,闹得全班鸡飞狗跳,老师强行把我们的座位分开,我却非要把桌子搬回去。
连我爸都忍不住说我,“陈许诺,你怎么没事就去招惹司徒家的小子?就跟……”
“就跟什么?”
我爸没回答我,很久以后,我忽然想到这件事,就跟——对漂亮女孩纠缠不休的小混混一样。
这已经是司徒难去世后的事情了。
我把司徒难写来嘲笑我厨艺的信折好,准备周末的时候上寺庙为他拜佛。他那个人,我最清楚了,拈轻怕重的大少爷,除了貌美如花什么都不会,我还是去求求佛祖,让他别被鸡肉咖喱吃坏了肚子。
可是还没等到周末,我就接到了司徒难遇难的噩耗。突如其来的印度洋海啸,以苏门答腊岛为震中,死神张开了眼,几十万人遇难。我自然不肯相信,那是我和司徒难第一次分别,他去印度当地考察木材,他说过,等他回来,就娶我。
司徒家的人,个个都是一言九鼎,司徒难虽然整日吊儿郎当,可是他从来没有对我食言过。
所以他一定会回来,即使灰头土脸,身负重伤,残疾瘫痪我都不在乎。
渐渐的,连新闻都不再报道这件事,人们的视线又被新的事物所吸引,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我去参加司徒难的葬礼,黑白的相框里,他对着镜头淡淡微笑。
那一刻,我痛哭到撕心裂肺,五脏六腑像是被人活生生挖了出来。
那一刻,我终于绝望的承认,司徒难死了。
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揪着我的头发,皱着眉头说:“也就只有我,肩负重任,拯救世界,勉为其难收了你”。

 

(二)
我在夜里入住这家客栈,负责等级的这家小妹打着哈欠,指了指走廊最末尾的房,又沉沉睡去。客栈不大,但是布置得十分整洁,房间很干净。
躺在床上,我才真正意识到,我已经离开中国,来到一个全然陌生的国度,这里有着自己的语言、文化和信仰。
二十三岁的司徒难,长眠于此。
这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十四五岁的时候,他带着黑色的棒球帽,在我家楼下等我,我一觉睡过了头,头发都没来得及梳就急匆匆跑下楼。
他向我挥了挥拳头,做出一副声色俱厉的样子:“下次再迟到,我揍你哦!”
我笑嘻嘻地取走他的帽子,扣在自己的头上,冲他吐了吐舌头:“得了吧,你又打不过我。”
他被我说中了,恶狠狠瞪了我一眼,骑上车,警告我:“下次不准迟到了!迟到的话我不会等你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笑着坐上他的后座,故意伸手抱着他的腰。
“谁让你抱我了!”果然,他暴躁的声音又响起来,“拿来你的魔爪!放开我!”
一路上好远都还能听到他的吼声“陈许诺!你听到没有!”
树上的花落了一地,四月天空蔚蓝,大约是樱花。
这是司徒难去世后,我第一次梦见他。我从梦中哭醒,那竟然已是十几年前的事情。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就起床,租了一辆自行车环绕小岛,灾后重建的工作做得很好,若是不知道的人看了,还会以为这里从来都只是一座安宁的小镇。印度阳光太强烈,我强忍着炎热,穿着长衣长裤。我皮肤本来就不白,和司徒难站在一起就更是惨不忍睹,像黑白双煞。
不知道是因为想起了司徒难还是我实在没办法抵抗这样毒辣的阳光,我忽然双手一松,从自行车上摔了下去。
我醒来的时候,躺在我的客房里,负责登记的小妹松了一口气,叽里咕噜飞快的说了一大串印度话,我根本听不懂,迷茫的看着她。
她叹了口气,跑出来房间。
我从床上坐起来,忽然想到有一年我深夜发烧,司徒难带着我去医院打点滴。我们就坐在医务室外面的长椅上,带着耳机听歌。那时候是冬天,医院里开着空调,算不上暖,又把脖子上的围巾解下来,一圈一圈系在我的脖子上。
上面还残留着司徒难的温度,暖到心底。
一旁的护士姐姐看了,笑着问我:“小姑娘真幸福,男朋友对你这么好。”
我不好意思地点点头,揉了揉鼻子。
我的思绪被一阵匆忙的脚步声打断,有人说着英文从走廊尽头走来。他的脚步声很轻,很整齐,却莫名其妙让我觉得十分熟悉。
我坐在暗处,他自明处走来。
我听到有人说:“你醒了吗?”

我在那一刹那怔住。
不是因为他说的是中文,而是,他的声音有一些沙哑,却像极了司徒难!
我猛地从床上跳下来,看到有人站在门口。我们四目相对的那一刹那,我的身体忽然一阵颤栗。我向前两步,看清了他的脸,东方人的面孔,五官端正,眉头有一道不深的疤。
他和司徒难的面相相去甚远,但是身材却极其相似,只是司徒比他更瘦一点。或者是因为我正在思念司徒难,他突然闯入,我才有那么一瞬间,看到他的眼睛,误认为是司徒难。
我呆呆地问:“你是中国人?”
他点点头:“你在路上中暑了,我是这家客栈的老板。”
我根本没有理会他在说什么,我急迫地问到:“你有中文名字吗?”
“有,”他说,声音清朗,“我是欧阳景。”
我失望至极地垂下眼,我说:“抱歉,给你们添麻烦了。”
他摇摇头:“这里日光太强烈,经常有人中暑。你可以让阿曼达带你去买一顶帽子。”
话音刚落,一个女子从他身后探头,关切地问我:“你没事了吧?”
她的手搭在欧阳景的肩膀上,足以表明两人的亲密。她应该是印度人,皮肤比小麦色还要深一点,五官却非常漂亮。
我点点头:“你好,是你带我回来的吗?”
“阿曼达,”欧阳景笑着给我介绍,“我的未婚妻。”
“你叫阿曼达?”我问。
“是的。”她微笑。
“好巧,”我笑了笑,“我的英文名也叫阿曼达,不过都是高中上英语课时候的事情了,上大学就没再用过。”
“是吗?还真是有缘。”
再聊了几句,我才知道今天阿曼达本来是准备去医院检查,她已经有两个月的身孕,为了带我回客栈,她耽搁了行程。
“真是太抱歉。”
她笑着摇摇头:“没有关系,正好明天的话,可以让欧阳陪我一起去。”
真在帮我翻译的欧阳景听到这里,忽然眼睛一亮,有些不好意思,又忍不住笑了起来,“嗯,明天我陪你去。”
他这样一笑,我却又怔住了。
他长得浓眉大眼,可是笑起来,却和司徒难像极了。我一时之间忘了该说 “ 恭喜。”
他没有发现我的不对劲,还笑对我说:“我们这个月底会举行婚礼,如果陈小姐那时候还在印度的话,可以来参加。”
欧阳景和阿曼达离开后,我躺在床上,觉得思绪有些混乱。
其实我曾经幻想过许多次,要是我和司徒难有个孩子就好了,如果是这样,或许我就不会那样痛苦。
以前我和司徒难说到未来的时候,也提过,司徒难坚持要女儿,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没听人说吗?儿子像妈,要是生得是儿子,像你一样笨,连老婆都娶不到。”

我气得牙痒痒,拿枕头砸他。他笑嘻嘻地说:“不准打脸。”
司徒难出事后,我有一段时间不吃不喝,胃口全无,每天靠着注射葡萄糖维持生命。我想他想得快发疯,走路的时候、喝水的时候、听歌的时候……无论我在做什么,我脑海里都能想到他。
我父母都很担心我,在我渐渐回复之后,他们一直希望我能够走出这段阴影。
我念高中的时候,那时候我还没和司徒难在一起,收到过男生的情书,是高年级的学长。对方不但给我写情书,还总是阴魂不散,来教室门口堵我。有一次司徒少爷难得提早来到学校,正好撞见学长在教室里对我吹口哨,司徒难猛地一角踹在教室门上,把我吓了一跳。
他面无表情地把书包往地上一扔,对学长说:“滚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司徒难和人动真格地打架。我这才知道,以前我欺负司徒难,嘲笑他花孔雀,其实都是他在让我。
我问他:“我惹你,你干嘛不还手?你不是不把我当女生吗?”
“哼,”他瞟了我一眼,然后说,“懒得理你。”
我又问他:“你懒得理我,你打他干什么?”
司徒难恶狠狠瞪了我一眼,偏偏不说出我想要的答案,“因为他长得丑,碍着我的眼了。”
我弯着眼睛笑,“司徒难,你喜欢我就明说。”
他恼羞成怒,从脸红到脖子:“谁、谁喜欢你了!”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他小人得志,翘着二郎腿,眼睛都要望到天上去了,他跟大爷一样地开口:“许诺,你可想好了,你跟了小爷我,这辈子可就只能跟我一个人好。”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光实在是太长了,他已经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我答应过他的,所以没有办法,再接受别的人。

………

 

(三)
第二天,我在客栈吃早餐的时候又碰到欧阳景,他告诉了我他的印度名字,很长一串,我根本记不住。我见到他都是同他讲中文,我很喜欢他的名字,复姓欧阳,这是我除了司徒外第一次遇到复姓。
阿曼达在睡懒觉,他在这里等她起床后带她去医院检查。
过了一会儿,阿曼达也起床了,看到我后嘱咐我今天不要再到处乱跑,特别是阳光强烈的午后。然后她又给我说了许多当地的著名景点,让我可以等傍晚再去。
“你说得好专业,”我笑着说,“不愧是本地人。”
我后来才知道阿曼达在当地是一名向导。她告诉我,这几年来印度的中国人越来越多了,特别是背包客,所以她便改行,和欧阳景一起开了一家客栈。
我忽然想到,当初司徒难来到这里,也是找了一名向导,他还在电话里对我抱怨说对方的印度英语太坑人,沟通起来十分困难。
我垂下眼看她“三年前的印度洋海啸,你还记得吗?”
阿曼达的脸上果然露出难过痛苦的表情。我才知道,她在那场灾难中失去了父母。
“对不起”我一下愧疚起来,“我只是……抱歉,我的……一位故人,曾经在这里遇难,这里中国人很少,所以……”
“没有关系,”她摇摇头,“都会过去的。”
阿曼达和欧阳景离开后,我神色恍惚地回到房间,忍不住又拿出司徒难当年写给我的明信片,他遇难后,我将他们所在铁皮盒里,几次欲烧毁,又几度放弃。
我打开铁皮盒,一张张翻来看,忽然愣住,有一张明信片的背后,他絮絮叨叨写了一大堆话,然后补充了一句,我在当地的向导叫做阿曼达,同你的英文名一样,想来也是我们之间的缘分,走在千万里外都会想到你。
我捂住嘴巴,夺门而出,拦下一辆出租车,也不管对方高昂的要价,直奔医院。到了医院,我才发现我根本不知道要上哪里找阿曼达,我好不容易才打听到妇产科的位置。这天的病人不算多,我气喘吁吁地跑到妇产科,看到了坐在走廊上的阿曼达。
她还没来得对于我的出现表示吃惊,我就打断了她:“三年前,海啸来临的时候,你是否接过来自中国的游客?他叫司徒难。”
她迷茫地看着我,摇摇头。
我自嘲地笑了笑,阿曼达,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普通,说不定现在这栋楼里就有好多。
我失魂落魄地走下楼梯,正好遇见交完费的欧阳景。

他穿着绿色的花衬衫,正好挡在我面前。我的心一下子窒息,又开始不可思议的怦怦直跳,我大概是疯了,我问他:“你认识司徒难吗?司徒难。”
他一脸迷茫地看着我。
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那你,来到这里多久了?”
他笑了笑:“已经七八年有余了。”
七八年前,我有些恍惚,那时候我和司徒难还同坐在一间教室里做试卷,他从来不屑于写古诗词填空,我从来做不对最后一道数学题。我用手当扇子,埋怨地说:“好热啊,风扇又坏掉了。”
他看了我一眼,将他桌子上的冰冻饮料递给我,却不忘恶声恶气:“胖子才怕热。”
“我哪里胖了!”
他没回答,笑嘻嘻的看着我的小肚腩。夏天的衣服穿的少,一坐下,肚子就会微微凸起。
我瞪他:“女生都会这样。”
他耸耸肩,一副我才不相信你的表情。气的我牙痒痒,用钢笔一个劲儿地戳他。
我回过神,对面前的欧阳景说:“抱歉,是我认错了人。”
“没有关系,”他说,“总会找到的。”
我欲言又止。

第二天,我不死心,又去找阿曼达。她和欧阳景一起布置着客栈的庭院。
她的瞳孔很漂亮,是栗色,又圆又大,像是晶莹的玻璃珠子。她会讲一点中文,甚至还会背一首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梦晓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十分佩服,但是又很不解:“为什么是这一首?”
她回过头去看欧阳景,男人也对她投以微笑,他们两人的感情让人看了就觉得宁静幸福。
她说:“因为他很喜欢。”
我望向欧阳景,他笑笑,却没有解释为什么喜欢这一首。
我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高大的男子,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的笑容还停在脸上,让我再一次想到了司徒难。
司徒难一直偏科厉害,语文极少能上三位数,唯一能背下的诗,却正好是这首《锦瑟》。原因同阿曼达一样,因为我喜欢。
十几岁的小姑娘,其实未曾真正尝到感情的苦,背了许许多多的情诗,以为就会更懂的爱。
夏日蚊虫很多,光站着聊了一会儿,我身上就被叮了包,欧阳景笑着问我:“怎么全都咬陈小姐去了,你莫非是A型血?”
我认命的点点头,随口问:“那你呢?”
“我是O型血,阿曼达是AB型。”

我看着他明明和司徒难完全不一样的脸,久久挪不开眼睛。我突然想到,司徒难,也是O型。
我的余光无意中看到阿曼达,我发现她笑的十分勉强。
我心中无数疑惑,第二天向登记小妹打听到阿曼达以前就职的旅行社。我告诉他们我是为了寻找三年前在海啸中失散的爱人,他们告诉我很抱歉,旅行社的很多资料都在那场灾难中遗失。
我从包里摸出我和司徒难的合照,相片因为被我反反复复看过无数次,被泪水打湿过无数次,所以已经又旧又脆弱了。
那是我们20岁那年在西湖的断桥残雪边拍的照片,我靠在司徒难的肩膀上,笑的两眼弯弯。如今五年时光过去,我的青春已经结束,他却依然那样年轻、英俊。
我问旅行社的人:“请问你们见过照片里的这个人吗?”
他们对我摇头,可是我心中却又一种预感,他们一定见过司徒难。

 

(四)
因为心怀着别的目的,我经常去找阿曼达聊天,也不可避免地遇见欧阳景。
他们用英语交流,说得很快,我在一旁也只听得懂一半。
有一次他们做了晚饭邀请我一起吃,欧阳景将阿曼达不喜欢的菜夹到自己碗里,还仔细为她削了一个苹果。
我脱口而出:“真是羡慕你们。”
以前我生病了,司徒难也照顾过我。不过他照顾人的技术太差了,苹果削到最后坑坑洼洼不说,小到两口就吃光了。为了和我唱反调,他专挑我讨厌的蔬菜给我吃,不吃就抢我遥控器,我被气的要死,脑子一热,凑上去,吻住他的唇。
他都要炸掉了,呆呆地看着我。我吃干抹净,眯着眼睛对他说:“放心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后来我发现,这一招十分有效,遇上不想吃的东西,想看的漫画,只要我亲一下阿难,他就会面红耳赤地答应我任何要求。
我和司徒难在一起的时候,有许多女生找茬,指着我问司徒难看上我哪一点。我一点也不生气,我觉得我和司徒难之间是外人插不进去的,于是我洋洋得意地将手环抱在胸前,等着司徒难滔滔不绝地赞美我。
结果司徒难十分认真地想了许久,最后诚恳地看了我一眼:“抱歉,实在没找到有什么优点。”
我差点没抄人字拖砸他。
但是从来没有人问过我喜欢阿难哪一点,他英俊聪明,家室堂堂,好像我喜欢上他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阿难死后,我也认真地想了许久,却也不知道,我究竟喜欢阿难哪一点。
后来,有人对我说过一句话,说不出来的喜欢,就是爱。
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心脏一抽一抽地疼,我放下筷子跑了出去。欧阳景看出我的不对劲,走出来找我,我站在走廊的窗边,迷茫地往下望。欧阳景立刻紧张起来,大声叫我:“陈小姐。”
我回过头看着他,一阵风过,将他的衬衫衣角吹得飞扬。他站在满目金光中,日光使他的面容变得模糊,那一刻,他又和我记忆中的阿难重合起来。
我忍不住开口:“阿难。”
他疑惑,看着我:“陈小姐?”
我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一下子涌出,我泣不成声:“阿难,阿难。”
他叹了口气,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陈小姐,节哀顺变。”

 

(五)
第二天,我在客栈公共休息处的桌子上发现一个皮夹,打开看才发现是欧阳景落下的驾驶证。
我正看着那张驾驶证,突然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看到我,欧阳景松了一口气:“原来落在这了。”
我笑着将皮夹递给他:“你和证件照上看起来不太一样。”
“是吗?”他笑起来,脸颊的梨涡露出来,“那时候刚刚做完手术,面部还没有恢复。”
我怔住:“什么手术?”
“整容,”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其实我也曾在那场海啸中遇难,只是我幸运的活了下来,我那时候面部被毁,做过手术。”
我觉得五雷轰顶,很多片段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可是我什么都抓不住,我觉得自己好像漏掉了很重要的一点。
“除了毁容以外……”,“还有别的伤势吗……你的头部?”
他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是的,我那时候头部受创,失去了记忆。”
我退后一步,整个人蹲在了地上。
“那你为什么……知道你叫欧阳景?”
“阿曼达这样告诉我的,她告诉我,我们在旅途中相爱了,我为了她留在了印度。”他柔和地说。
我双眼通红,呆呆地看着他,想要说什么,可是我发现我整个人已经不受控制,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发声了。
我只能捂住嘴巴,泪如雨下。我伸出手,使劲拽住眼前这个叫欧阳景的男人的衣角。我的耳边一片嗡嗡声,下一秒,我晕倒过去。

离开客栈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客栈的庭院里看到阿曼达。她正坐在吊绳上翻照片,看到我来,笑着冲我招招手:“陈小姐,你来看。”
那里面全是她和欧阳景的合照,他们似乎一起去过很多地方,在镜头前相拥微笑。
我看着照片里的那个男人,我看着他的笑容,这是我曾发了疯般渴望的东西。
我怔怔地抬起头,对阿曼达说:“我也曾有过一个未婚夫。我们相识近二十年,一起长大,一起经历了许多许多事。他来此地工作, 出发时他同我说,等他回来,我们就结婚。”
阿曼达神色复杂地看着我。
我却不理她,自顾自地说:“我们连婚后的日子都说好了,他做饭,我洗碗。我们要养一只大狗,叫诺诺。卧室要刷成我喜欢的淡蓝色,床单要是星空的图案……”
我喋喋不休。
她忽然开始尖叫。

我看着她的眼睛,轻声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外貌,还有很多方式来确定一个人的身份。我不想同你争论世界上是否真的有欧阳景这个人,我只想请你给我一个解释。”
她震惊地看着我,浑身颤抖,用英语结巴地说:“我爱他,我对他一见钟情……那场海啸太恐怖了,它无情地夺去了我的一切,我……我只想找到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活下去的理由,我看着她那张美丽的脸。
“那你可曾想过,在遥远的地方,”我字字诛心,心中仿佛有血渗出来,“有人因为失去了他,而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
她咬着嘴唇,不说话。
我情绪激动,大步上前使劲抓住她的肩膀,歇斯底里到:“凭什么!”
下一秒,突然有人一把打中我的手,欧阳景高大的身躯插入我们之中,他将阿曼达护在身后,盛怒地看着我:“陈小姐!你在干什么?”
我退后两步。
我看着这个人,他曾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他曾弯下腰将我背再背上,踩上被水漫过的道路,我趴在他的背上,觉得幸福不过如此。
他还活着,他没有死去。只是,这样一个人,这样爱我的一个人,此时却用愤怒而陌生的眼神看着我,将他的未婚妻护在身后。究竟怎样才算爱一个人?只要他平安无事,生活幸福就够了吗?
我捂住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我不断摇头,一步步往后退,然后夺门而出。

 

(六)
欧阳景阿曼达结婚那日,我没有被邀请,却不死心地要去看一眼。他们在公园里举行婚礼,新娘穿着带金边的白色婚纱,用鲜花编织的花冠,美得宛若嫡仙。
要是叫司徒难看了,一定会不屑地说:“没关系,全天下也找不到比你男朋友更好看的人了,你就负责吃喝玩乐就是了。”
牧师诵读《圣经》,在新郎和新娘的肩头缠绕24圈白布,象征他们的结合。
我站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看着他,将戒指戴上新娘手指。

他笑的温柔而腼腆,凝视着怀中的爱人,深深吻了下去。
我痛苦的不能自持,弯下腰,直到呕吐出酸水。
站在阳光下,即将为人夫、为人父的那个英俊的男人,他是我的阿难啊!
那是我相识近二十年,爱了近二十年的阿难啊!
我却什么都做不了,眼睁睁看着这被众人祝福的一幕,仿佛我五脏六腑被挖了出来,狠狠地被捏碎了。
好友问我:“你为什么不告诉他真相。”
我只能轻声回答:“因为他不再记得了,他不再爱我了。”
对他来说,那只是一个不想干的人的过去了,一个叫司徒难的陌生人……

他曾用水彩笔在我的手臂上写,“司徒难爱陈许诺。”
我嘲笑他:“肉麻死了。”
他瞪我:“陈许诺,你嘴里吐不出一句好话?”
那一年天朗气清,我枕在他的腿上,沉沉睡去。
司徒难爱陈许诺。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原来这首诗,要用在这里才对。
我几日前就已经从他们客栈里搬出去,准备离开印度。出发的那天,我最后一次去他们客栈里吃早饭,竟然又碰到了欧阳景。他笑着将手中的酸奶递给我:“这是我妻子做的,你在路上品尝吧。”
我微笑地接过来。
“上次的事,我很抱歉。”
我笑着看他,他的五官已不复从前,只是那眉宇间的神色,依然像极了司徒难。
我怔怔地看着他,“阿难。”
他不明所以,只是说:“陈小姐,一路平安,祝你幸福。”
“为什么不回国看看?”我问他。
他笑,眼睛弯弯,嘴角有浅浅地梨涡,那是我的阿难。
他说“前尘往事,好梦如旧,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不,我在心中难过大喊,要是让司徒难知道你这样欺负我,他一定会狠狠揍你。
只是,他永远不会知道了。
漫漫余生,没有了司徒难的陈许诺,也就不再是陈许诺了。
我提上行李箱:“可以陪我走走吗?”
客栈的庭院,植物花繁叶茂,大树参天,我怔怔地看着他们,忽然原谅了一切。
若没有阿曼达,他便真的丧生在惊天巨浪,异国他乡了。
我同身边的欧阳景说:“你运气真好。”
他立即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腼腆地笑笑:“是啊,能遇见阿曼达,是我的运气。”
他同我聊阿曼达,聊他们的未来,以后生了孩子,等孩子长大,要送他去国外读书,他们也可以周游世界,穷一点没关系,和爱的人在一起就是一种幸福。
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着结婚戒指,金属的光泽在阳光上闪耀。

回去时,我依旧从曼谷转机。我来时这里阴雨绵绵,离开时,却也没有见到晴空万里。
飞机在印度洋上空遭遇洋流,机身严重颠簸,旅客在机舱忍不住尖叫。
我透过窗户,看见云层上空一片金光。在那片刺得让人流眼泪的金光中,我看到了我的阿难。
他还是二十来岁的年轻模样,第一次面试,穿好熨烫得笔直的西装,无赖地冲我招手:“许诺,快起床,帮我系领带。”
我不满地回答:“自己系啊!”
他说:“不管,以后都要你系。”
他站在云间,回头对我笑。
我多么想知道,三年前的海浪中,他闭上眼睛,所看到的最后一幕,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我知道,那里一定有我。
我同司徒难,自六岁相识,到他二十三岁下落不明,中间的十七年光阴,我们彼此相爱,已经是我所拥有的全部了。
我不能说,因为他已经不是司徒难。他不再是我的司徒难。
七十二妖魔,三十六佛陀,我跪倒在恒河的彼岸,不断呼唤他的名字:“阿难!阿难——”
他说,陈许诺,你笨死了,牵好我的手,别走丢了。
他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飞机在空中下坠,供电设备故障,舱内电光闪烁,我听到女人和小孩恐惧的哭声。我露出一个难过的笑容。
司徒难,我终于还是等到了你。只是,你却没有能等到我。
我捂住眼睛,仰起头,不让泪水落下。
要是让他知道,我这样难过,他一定也会很难过很难过的。
我不要让他难过。
此生唯一遗憾,是那时候年少,总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未来可以挥霍,竟然忘了亲口告诉他我爱他。
以及,我愿意。
阿难。阿难。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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