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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布第三批共5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下沙小单纯 2017-03-03

                                                                                                                                                    

联合公、检、法机关,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我省各级人力社保部门长期坚持的工作。为打击和警示恶意欠薪者,近日,我省公布第三批5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51、陈月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陈月媚,身份证号:330325197403012244,住址:浙江省瑞安市莘塍街道富周东路163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陈月媚在瑞安市莘塍街道周田村经营鞋面加工厂,拖欠25名劳动者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份工资合计90582元。2015年5月28日,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陈月媚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5年7月,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9月,陈月媚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陈月媚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2月2日,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月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52、瑞安市欧克力洁具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瑞安市欧克力洁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81000064167,地址:瑞安市塘下镇场桥五方村;法定代表人:陈正亮,身份证号:330325197205201650,住址:瑞安市塘下镇场桥镇南街49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8月、9月,该单位赵某等26名劳动者向瑞安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被拖欠。经查:该单位派员投诉人协调后,尚拖欠赵某等18名劳动者109281.1元工资。2015年9月24日,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陈正亮去向不明。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1月,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11月,陈正亮被公安机关抓获。12月,其家属代为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3月14日,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瑞安市欧克力洁具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陈正亮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53、浙江华尔高鞋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浙江华尔高鞋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81000019448,地址:瑞安市仙降街道街头村;法定代表人:陈国成,身份证号:330325197212133419,住址:瑞安市仙降街道金光村。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期间,该单位拒不支付33名劳动者50余万元工资。2014年1月21日,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陈国成去向不明。随后,瑞安市政府启用应急周转金垫付劳动者工资400358元。

(三)处理情况

2014年1月,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5月,陈国成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其偿还了瑞安市政府垫付的劳动者工资及利息合计451097元,并向法院预交了剩余的劳动者工资。9月14日,瑞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浙江华尔高鞋业有限公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陈国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54、朱碎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朱碎存,身份证号:330322196503123618,住址: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城门路48弄13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期间,朱碎存拖欠在其个体作坊工作的9名劳动者90500元工资,并失联。2014年1月24日,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朱碎存逾期未履行。乐清市北白象镇政府启用应急周转金垫付了9名劳动者90500元工资。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0月,朱碎存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家属代为偿还了政府垫付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1月13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朱碎存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55、乐清市宏丰塑料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乐清市宏丰塑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82000045988,地址:乐清市南塘镇龙珠塘村;法定代表人:郑宏定,身份证号:330323196110205918,住址:浙江省乐清市清江镇交通中路286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4名劳动者69805工资元,郑宏定逃匿。2013年1月6日,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1月27日,郑宏定投案自首,并支付了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4月13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郑宏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56、王成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王成微,身份证号:330321195707314511,住址: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新象街57号,系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承包人。

(二)主要违法事实

王成微在承包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项目期间,拖欠5名劳动者2013年至2015年期间的工资合计434000元。2015年7月22日,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王成微逾期未履行,并逃匿。

(三)处理情况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2月6日,王成微被逮捕。5月11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成微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57、郑文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  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郑文秀,身份证号:33038219840320175X,住址:乐清市北白象镇万仓村,系电镀个体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中,郑文秀拖欠4名劳动者2013年度的工资合计75000元,并逃匿。2015年3月19日,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郑文秀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2月5日,郑文秀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家属代为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5月4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郑文秀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58、林玉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  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林玉柱,身份证号:330322197104173612,住址: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沙岩后巷24弄1号,系乐清市某电镀加工场负责人。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3年开始,林玉柱租用乐清市金利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北一楼东面车间进行电镀,拖欠6名劳动者2014年底及2015年7至10月份工资合计118550元。2016年1月8日,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林玉柱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1月29日,林玉柱被公安机关逮捕。2月23日,其家属代为支付了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5月21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林玉柱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59、史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  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史孩,身份证号:410423198302142514,住址:河南省鲁山县马楼乡尧场村二组112号,系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某工程承包人。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5月份,浙江屹立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将乐清市柳市镇一品花园某工程转包给谢某、梁某。10月,谢某、梁某又将该项目分包给史孩。史孩拖欠28名劳动者2015年3月至6月份工资合计410113.9元,并逃匿。2015年6月17日,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史孩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2月14日,史孩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其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7月15日,乐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史孩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0、温州潮京鞋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温州潮京鞋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324000093348,地址:永嘉县东瓯街道和一村;法定代表人:杨迎风,身份证号:33032419630723003X,住址:鹿城区滨江街道灰桥路16弄6号;合伙人:刘利铭,身份证号:330324197910078153,住址:永嘉县碧莲镇汤店村。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2年5月份,刘利铭、杨迎风等人合伙投资经营温州潮京鞋业有限公司,由杨迎风任法定代表人,与刘利铭等人负责经营管理。至2012年8月底,该单位共拖欠126名劳动者57.2774万元工资。2012年9月21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不仅逾期未履行,刘利铭、杨迎风等人还擅自将单位的一条生产线变卖,所得款项部分用于偿还供应商债务,剩余部分也没有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刘利铭等人于2013年2月4日收到加工费48300元,也没有用于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三)处理情况

2014年8月1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10月16日,杨迎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2015年12月28日,杨迎风家属缴纳8万元用于偿还政府垫付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1月14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利铭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杨迎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1、沈松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沈松文,身份证号:330321196901224813,住址: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园底村胡宅路4号,系品都海鲜楼食街(无证无照)实际经营者。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7月1日,品都海鲜楼食街熊某等12名劳动者向永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被拖欠。经查,沈松文拖欠20名劳动者147639元工资。7月9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沈松文逾期未履行。案发后,劳动者经职工大会决议将店内设备和物品以138000元价格转让,并由该店房东垫付9639元,全额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三)处理情况

2014年7月23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11月12日,沈松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2016年1月14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沈松文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2、永嘉县百川京瓯剧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永嘉县百川京瓯剧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24000037641,地址:永嘉县应坑乡应二村;法定代表人:麻征样,身份证号:330324196501028038,住址:永嘉县应坑乡应二村210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7月7日,该单位吕某等16名劳动者向永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被拖欠。经查,该单位共拖欠19名劳动者39.7234万元工资。麻征样于2014年4月下旬起失联。2014年8月4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4年8月8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3月7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麻征样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63、永嘉县昂路鞋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永嘉县昂路鞋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24000082482,地址:永嘉县东瓯街道东瓯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孔祥访,身份证号:330326196510317117,住址:平阳县山门镇晓坑村。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8月,该单位因经营不善而停工,拖欠150余名劳动者2个月至7个月不等时间的工资合计120余万元。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14年8月14日、8月26日二次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孔祥访逃匿。

    (三)处理情况

    2014年9月1日,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4月25日,永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孔祥访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4、平阳县硕源皮具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平阳县硕源皮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26000071389,地址:平阳县水头凤湾村腾凤路318号;法定代表人:朱梓磐,身份证号:33032619830304563X,住址:平阳县水头镇玉联村。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贺某等139名劳动者2014年10月至2015年9月份工资合计144.54万元。2015年10月16日,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12月,朱梓磐逃匿。

(三)处理情况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2月22日,朱梓磐被公安机关抓获。至3月,朱梓磐仍未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5月12日,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朱梓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65、卢声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卢声高,身份证号:330327196201050697,住址:苍南县龙港镇江滨路298-31号,系苍南县龙港镇阿高羊味馆经营者。

(二)主要违法事实

卢声高在苍南县龙港镇环河路31号经营阿高羊味馆期间,拖欠3名劳动者25500元工资(其中拖欠牟某5个月工资14000元),并逃匿。后经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4月29日,卢声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代为偿还了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1月26日,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卢声高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66、黄巨波、周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黄巨波,身份证号330328198012091640,住址:文成县峃口镇九山村犁头山;周莎,身份证号:429006198210280049,住址:文成县峃口镇九山村犁头山。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10月开始,黄巨波、周莎承租三间厂房从事铝氧化加工业务。2015年8月,黄巨波、周莎采取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60名劳动者32万余元工资。后经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1月14日,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1月20日,黄巨波、周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归案后,此二人与劳动者达成协议,全额支付4名聋哑劳动者工资,其余劳动者的工资按80%的比例予以支付,并履行到位。2016年4月7日,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黄巨波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周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67、苍南县金海岸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灵溪业务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苍南县金海岸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灵溪业务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27000087711,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61-65号二单元401室;法定代表人:卢孔宣,身份证号:330327196912190418,住址:苍南县矾山镇玉泉巷31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5月至8月,卢孔宣在经营期间,采取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3名劳动者14300元工资,其中拖欠1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合计10000元的工资。经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2016年1月28日,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月3日,其家属代为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3月7日,卢孔宣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4月20日,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卢孔宣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免予刑事处罚。

    68、陈仁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陈仁雷,身份证号:330327196910213014,住址:苍南县龙港镇文二街4号,系苍南县龙港镇宏程木艺礼盒厂经营者。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7月以来,陈仁雷因经营不善采取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13名劳动者97660元工资。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其在支付了9000元工资后逃匿。

(三)处理情况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0月24日,陈仁雷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亲属代为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4月26日,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仁雷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69、谢茂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苍南县金茂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327607208371,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25幢东首8间;法定代表人:谢茂平,身份证号:330327197004284413,住址:苍南县桥墩镇松山街115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4月至6月期间,该单位拖欠1名劳动者三个月工资合计12300元。经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谢茂平逃匿。

(三)处理情况

2016年3月2日,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3月3日,谢茂平委托他人支付了被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5月9日,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谢茂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免予刑事处罚。

70、湖州织里小鱼儿制衣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湖州织里小鱼儿制衣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3000099268,地址:湖州市织里镇栖盛路136号;负责人:隋士兰。

(二)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下半年,该单位亏损倒闭,拖欠李某等12名劳动者106934元工资,隋士兰逃匿。经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被告人隋士兰已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5月12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隋士兰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71、湖州织里狼哥制衣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湖州织里狼哥制衣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3000135298,地址:湖州市织里镇振兴街道安泰路97号;法定代表人:卞雷刚。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7月至11月期间,吴兴区织里镇安泰路97号湖州织里狼哥制衣厂的经营者卞雷刚,以逃匿的方式逃避支付轩某、刘某等25名劳动者444628.6元工资。经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卞雷刚已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5月31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卞雷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72、湖州福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湖州福鹏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03000002421,地址:湖州毗山西路158号;负责人:蒋铸斌。

(二) 主要违法事实

2013年底至2015年5月期间,该单位拖欠4名劳动者36310元工资。2015年10月,蒋铸斌逃匿。经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蒋铸斌分别与劳动者达成分期支付协议,支付了拖欠的工资。2016年6月7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蒋铸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五个月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73、浙江耀林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浙江耀林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21000053412,地址:德清县武康镇云岫南路32、34号 ;法定代表人:李耀林。

(二) 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劳动者2013年至2015年期间工资合计1206801元,李耀林逃匿。2015年11月13日,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1月30日,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8月16日,德清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耀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74、安吉递铺茶毅竹制品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信息

安吉递铺茶毅竹制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23600076783,地址:安吉经济开发区万亩村;法定代表人:史钢毅。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自2014年12月起陆续拖欠13名劳动者13万余元工资,并于2015年8月停产。2015年12月4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2月22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随后,史钢毅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9月27日,安吉县人民法院判决史钢毅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75、浙江安吉安丰家具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信息

浙江安吉安丰家具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5236000055212,地址:安吉县梅溪镇独山头工业园区1幢;法定代表人:胡月宝。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自2014年起陆续拖欠37名劳动者843820元工资合计。2015年10月底,胡月宝逃匿。2015年11月27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2月3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12月23日,安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胡月宝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判决该单位继续支付37名劳动者被拖欠的工资。

76、王化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信息

王化国,系织里镇东安路25号童装厂(无证无照)负责人

(二)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月7日,王化国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7名劳动者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份工资合计85007.5元,经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王化国已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3月23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化国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77、汪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汪锋,系织里镇南街1212号个体童装厂(无证无照)负责人。

(二)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1月5日,汪锋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在5名劳动者56483元工资。2015年11月21日,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汪锋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汪锋家属赔偿6500元,已按比例发放给劳动者。2016年10月23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汪锋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继续对汪锋拖欠的49983元工资予以追缴,发还劳动者。

78、王松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王松林,系织里镇珠江路15-1号趣奇制衣厂(无证无照)负责人。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4月29日晚,王松林在拖欠16名劳动者13万余元工资的情况下逃匿。5月8日,经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王松林已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2016年2月19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松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79、严林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严林平,系织里镇康泰西路“语怡贝贝”童装厂(无证无照)负责人。

(二)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0月下旬,严林平在拖欠19名劳动者87449元工资的情况下逃匿。经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案发后,被告人严林平现已全部付清拖欠的劳动报酬。

(三)处理情况

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5月13日,吴兴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严林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80、嘉兴市秀洲区浩锐服装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嘉兴市浩锐服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11000098081,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镇经济开发区横三路南侧;法定代表人:王世春。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8月26日,该单位陶某等17名劳动者向秀洲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被拖欠。经查,该单位拖欠陶某等17名劳动者2015年4月至8月份工资合计157702元。经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

(三)处理情况

2015年9 月,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12月30日,王世春被公安机关将抓捕归案。2016年9月20日,秀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王世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81、侯伟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嘉善县惠民街道奕晗服装厂(无证无照),地址:嘉善县惠民街道谈公北路645号嘉善鸿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新大楼2楼内;实际经营者:侯伟伟。

(二)主要违法事实

侯伟伟拖欠88名劳动者312073.5元工资,并逃匿。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但候伟伟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5年06月18日,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12月09日,候伟伟被公安机关抓获。2016年11月09日,嘉善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候伟伟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82、嘉善县乐博服饰辅料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嘉善乐博服饰辅料厂,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21000040842,地址:嘉善县西塘镇大舜村长浜23号,实际控制人:朱春燕。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09月14日,该单位劳动者向嘉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被拖欠。经查,该单位于2015年6月份停产,拖欠4名劳动者2014年11月至2015年5月份工资合计103021.7元,朱春燕逃匿。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5年11月26日,嘉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04月19日,朱春燕被公安机关抓获。11月18日,嘉善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朱春燕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83、平湖市明轩制衣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平湖市明轩制衣厂,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2000113854,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泖河村原新恺制衣有限公司5号楼三楼邻4号楼北侧3间;负责人:张尊明。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吴某、郑某等61名劳动者21万余元工资。2015年9月30日,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张尊明在向每位劳动者支付了500元后逃匿。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1月27日,张尊明被公安机关逮捕。2016年2月4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尊明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84、平湖市博杰箱包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平湖市博杰箱包厂,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2000066637,地址:平湖市钟埭街道镇南东路919号;负责人:张菊妹。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邓某,杜某等70余名劳动者29万余元工资。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2015年3月13日,张菊妹逃匿。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1月15日,张菊妹被公安机关逮捕。3月28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菊妹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元。

85、平湖市优威特体育服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平湖市优威特体育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2000122850,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大道东侧、梅兰路南侧、如意路西侧玫瑰湾A-3#楼;法定代表人:陈棒棒。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9-11月,该单位拖欠屠某、范某等29名劳动者28.9万余元工资,陈棒棒逃匿。经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1月5日,陈棒棒被公安机关逮捕。4月28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陈棒棒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86、平湖市文政制衣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平湖市文政制衣厂,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82000102013,地址:平湖市新埭镇杨庄浜村东桥头南第三间;实际经营者:高尚永。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0至12月,高某作为平湖市文政制衣厂的实际经营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并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曹某、张某等11名劳动者13.9万余元工资。经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3月7日,高尚永被公安机关逮捕。3月28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高尚永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87、刘贺天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刘贺天,系平湖市独山港镇某服装加工厂(无证无照)实际经营者。

(二)主要违法事实

刘贺天在平湖市独山港镇全塘集镇开办无证无照服装加工厂期间,拖欠马某、白某等10余名劳动者10万余元工资,并逃匿。经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3月24日,刘贺天被公安机关逮捕。5月26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贺天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88、马玉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马玉波,系平湖市新仓镇某服装加工厂(无证无照)实际经营者。

(二)主要违法事实

马玉波拖欠汝某、夏某等40余名劳动者14万余元工资,并逃匿。经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3月31日,马玉波被公安机关逮捕。6月14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马玉波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89、赵小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赵小林,系平湖市当湖街道朝阳路彩虹广场工地、御珑湾工地、碧桂园工地包工头。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期间,赵小林作为平湖市当湖街道朝阳路彩虹广场工地、御珑湾工地、碧桂园工地的包工头,在有能力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拖欠王某、黄某等12名劳动者19万余元工资,并逃匿。经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8月22日,赵小林被公安机关逮捕。6月14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赵小林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90、平湖市刘克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刘克峰,系平湖市林埭镇某服装加工厂(无证无照)实际经营者。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4月至12月,刘克峰招揽劳动者在平湖市林埭镇徐新路88号2-3楼从事服装加工业务,拖欠窦某、张某等13名劳动者14万余元工资。经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改正后,支付了部分劳动者2.7万余元工资后逃匿。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6月30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刘克峰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1、平湖市卯明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卯明友,系平湖市当湖街道总商会大厦打胶工程包工头。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5月至8月期间,卯明友作为平湖市当湖街道总商会大厦打胶工程包工头,在有能力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拖欠李某、仲某等12名劳动者15万余元工资。经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仍未支付。

(三)处理情况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9月18日,卯明友被公安机关逮捕。10月25日,平湖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卯明友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2、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丰亿达制衣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丰亿达制衣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24630024148,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塘村吴家塔18号;法定代表人:吴海兵。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3月10日,该单位劳动者向海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被拖欠。经查:该单位拖欠24名劳动者167583元工资,吴海兵逃匿。同日,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5年3月21日,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5月18日,吴海兵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6年6月14日,海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吴海兵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93、海盐县巨峰橡塑电缆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海盐县巨峰橡塑电缆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424000059357,地址:通元镇石泉集镇北街;经营者:韩其良。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3月10日,该单位劳动则向海盐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工资被拖欠。经查:该单位拖欠26名劳动者148582元工资,韩其良逃匿。同日,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4年3月11日,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3月17日,韩其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8月5日,海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韩其良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4、陶承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陶承程,系海洲街道某加工厂(无证无照)负责人。

(二)主要违法事实

陶承程拖欠13名劳动者11.4万元工资,并逃匿。2015年12月25日,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陶承程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6年2月5日,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4月1日,陶承程被公安机关逮捕。8月2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陶承程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5、徐英龙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徐英龙,系海宁经济开发区某皮件厂(无证无照)负责人。

(二)主要违法事实

徐英龙拖欠17名劳动者31.88468万元工资,并逃匿。2015年12月29日,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徐英龙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6年1月18日,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月6日,徐英龙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月22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徐英龙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96、何世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何世平,系海宁天盛皮件厂(无证无照)负责人。

(二)主要违法事实

何世平拖欠11名劳动者34.55万元工资,并逃匿。2016年3月14日,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何世平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2016年4月6日,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7月25日,何世平被公安机关逮捕。11月21日,海宁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何世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97、诸暨市陶朱华焕服装加工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诸暨市陶朱华焕服装加工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81605503160,地址:诸暨市陶朱街道兴达路51号;经营者:黄华平。

    (二)主要违法事实

至2015年9月5日,该单位拖欠陈某某等46名劳动者303758元工资,黄华平逃匿。2015年9月9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9月25日,黄华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6年2月2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黄华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98、何宗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何宗学,身份证号:412725196905093012,住址:河南省鹿邑县生铁冢乡何楼行政村何楼016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3年3月开始,何宗学招用崔某某等11名劳动者从事袜子加工,至2014年1月,拖欠崔某某等11名劳动者101599元工资,并逃匿。2014年2月15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何宗学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0月30日,何宗学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24日,何宗学支付了11名劳动者7万元工资,法院审理过程中,又向法院预缴了31000元工资款。2016年5月31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何宗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99、樊思勇、樊思涛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樊思勇,身份证号:413027197408151533,住址:河南省商城县鄢岗镇土埂村北岗组;樊思涛,身份证号:413027197108251542,住址:河南省商城县鄢岗镇土埂村北岗组。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4年4月13日,樊思勇、樊思涛承包杨树畈安置小区二期二标16#-28#楼工程,在施工期间,拖欠李某某等67名劳动者1281910元工资,并逃匿。

2015年2月5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樊思勇、樊思涛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7月14日,樊思勇向公安局机关预缴工资款45万元,7月29日,樊思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同时,樊思勇、樊思涛拖欠的劳动者工资已由浙江某公司垫付。2016年6月28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樊思勇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樊思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100、潘成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潘成豹,身份证号:340322196712251730,住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朱顶镇陈台村200号附1号。

    (二)主要违法事实

2011年7月开始,潘成豹招用傅某某等3名劳动者从事织布加工,至2013年12月,潘成豹拖欠傅某某等3名劳动者95000元工资,并逃匿。2014年3月10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潘成豹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3月19日,潘成豹被公安机关逮捕。6月28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潘成豹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101、诸暨市康吉服务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诸暨市康吉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81000056082,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江北社区孙陈村;法定代表人:袁珏。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楼某某等36名劳动者227575元工资。2013年7月31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袁珏逃匿。

(三)处理情况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6月30日,袁珏被公安机关逮捕。10月8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袁珏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102、浙江恒禾鞋业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浙江恒禾鞋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81000044022,地址:诸暨市次坞镇大桥村288号;法定代表人:吕超,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122名劳动者779080.46元工资。2015年8月19日,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三)处理情况

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5年12月12日,吕超被公安机关逮捕。2016年10月11日,诸暨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吕超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103、嵊州市银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基本情况

嵊州市银涛纺织服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83000043227,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88号四楼;法定代表人:钱江涛。  

    (二)主要违法事实

    该单位拖欠钱某某等43位劳动者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份工资合计136458元。2015年11月25日,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单位逾期未履行,钱江涛逃匿。

    (三)处理情况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2016年1月7日,公安机关立案,后钱江涛家属代为支付了拖欠的劳动者工资。3月29日,嵊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钱江涛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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