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上记载长平战后,人屠白起坑杀赵军40万。但人们一直对此有疑虑,赵军在长平一共才出动45万人,打了好几年,特别是最后一战,全军被包围几十天,赵军纷纷人相食的情况下,最后还能被秦军俘虏40万。难道秦赵在长平激战数年,赵军仅仅损失5万人?还能余下40万人给白起活埋。 这里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对坑杀的意思,人们都理解错了。 坑杀在古代不是活埋的意思 古代的活埋叫做“生埋” 坑杀的意思在古代是“将杀死的敌人堆成一堆一堆,以示炫耀” 白起坑杀赵军40万,不是说活埋了40万,而是说白起在长平之战一共消灭了40万赵军,并将他们的尸体堆成一堆一堆,以示炫耀。 我举一个古书中的例子: 《二十四史》中的《晋书》和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中都提到一件事:五胡十六国时期,西北的凉国遭到胡人围攻,连采掘野菜的路也堵了,人民请求出城做奴婢谋点吃的,不但遭到拒绝,反以沮动众心为名大开杀戒。 史书中的记载是:姑藏大饥,米斗直钱五千,人相食,饥死者十馀万口,城门昼闭,樵采路绝,民请出城为胡虏奴婢者,日有数百,吕隆恶其,沮动众心,尽坑之,积尸盈路。 尽坑之,于是积尸盈于衢路(晋书) 这里大家就可以看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是“尽坑之”解释为活埋,怎么可能是“积尸盈路”。只有按照古代的解释,“尽坑之”解释为全杀了后堆成一堆以示炫耀威胁,才正是“积尸盈路” 另一个十六国时期的例子: 参合陂之战拓跋珪坑杀后燕四万人,(中部大人王建曰:“燕众强盛,今倾国而来,我幸而大捷,不如悉杀之,则其国空虚,取之为易。且获寇而纵之,无乃不可乎!”乃尽坑之。)次年后燕复发兵过参合陂,慕容垂见积骸如山,悲恸吐血(垂之过参合陂也,见积骸如山,为之设祭,军士皆恸哭,声震山谷。)可为一证。 工程学上的考量: 一个人的体积是0.07平方米,40万人的体积是2.8万立方米(事实上,如果是活埋,肯定不可能人和人之间毫无空隙,实际体积远大于2.8万立方米) 如果要活埋,就算活埋时人和人之间毫无空隙,也起码要挖近3万方土,近3万方渣土要5、6万吨重 这个工程量以当时秦的生产力水平,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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