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生女也要备载,入谱三原则

 天涯军博 2017-03-08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最近本人在修谱中收族颇感困惑,收族入谱本人认为应实行以下三条原则:

一、血缘子女应入谱;

二、随母(父)改姓可入谱;

三、抱养子女可入谱。

敬请各位宗亲指正!
具体办法:

1、由于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女儿也是传后人,生女也要备载,但女儿之子女如果仍姓李,也应备载;如果外姓,可不备载。

2、无子继嗣,择其昭穆相宜者抚之,即于嗣父名下注明抚某人之几子为嗣,又于本生父名下注明第几子出抚某人为嗣,不忘其所自出也。收异姓子者,于本人名下书养子某人,不得因无嗣而妄立为子;

3、有抚子于异姓者,必于本生父名下注明出抚某为某姓子;

4、有随母来者(已改姓),于本人名下亦必注随母子某人;抚异姓子者(未改姓),其所生后均不书名,恐乱宗也。
当前有的地方续修家谱时,已实行了"外三代"或"外五代"入谱的先例.所谓"外三代",指的是女儿、女儿的儿或女、女儿的孙子和孙女.这三代都可入娘家的家谱.
宗亲的三原则是续谱必须要把握的,支持.外孙未姓本族姓氏,入谱欢迎,但意义不大,只在百年内记录存储。
但随母姓和立嗣,姓氏随本宗。都乃族谱直系化。
姓氏家族谱系,必然是姓字当家。不论是外孙或外姓立嗣,只要姓氏是本宗族,都属正常或正统。
未改姓氏,关系再亲,也属亲戚之例。只是欢迎记录在谱。实行了"外三代"或"外五代"入谱的先例,很好!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