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申请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昵称30812705 2017-03-08

申请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编码:

61011300009XK00700

事项分类:

行政许可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损坏程度给予补偿。

受理机构:

雁塔区公路管理站

决定机构:

雁塔区公路管理站

适用范围:

个人、企业、事业、行政、其他团体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满足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安全等。

申请材料:

申请书、设计图纸、应急方案、施工方案、安全承诺书、安全技术评价报告、评价单位资质、申请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委托书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4    法定期限15

办理基本流程: 

窗口初审、受理→部门审核→签发→窗口发放审批结果

收费情况:

1、收费依据    《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陕价经发〔200930号文件 

2、收费标准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批准证件:

许可证        

结果送达:

窗口发放审批结果

办理部门:

雁塔区公路管理站路政稽查大队

办理地点:

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 雁塔区公路管理站

联系电话:

029-85382204 029-82301399

监督电话:

029-88225304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