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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思维视野下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研究

 兵锋雷盾 2017-03-09



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是指按照《保安员职业技能标准》的要求,通过技能考核鉴定站机构对保安从业人员 的保安服务技能水平和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活动。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是保安从业人员就业、晋职的通行证和证明文件。

在看待大陆保安职业资格认证的问题上,应运用整体思维观。整体思维又称系统思维,它认为整体是由各个局部按照一定的秩序组织起来的,要求以整体和全面的视角把握思维客体。整体思维观以连续性、立体性和系统性为思维原则,运用整体法、结构法、要素法和功能法等思维方法指引人们认识、改变世界。
首先,保安职业资格认证自身体系建设问题需要系统性思维方法。保安职业资格认证自身体系建设是当前保安服务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实践中有探索,但成型、相对完整的体系尚未形成,需要理论支撑。本研究试图在此方面予以突破。
其次,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研究需要横向的思维方法。从功效的角度出发,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体现了三方的价值追求。保安行业从业者通过职业资格认证获取更好的就业机会和工薪待遇,保安服务企业通过职业资格认证获得满意的专业人才,保安客户单位通过职业资格认证获得更高的保安服务质量。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的角度出发,务必与保安员就业制度、保安员劳动保障制度、保安企业资质认证制度、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及与相邻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关系等问题联系起来。处理好与上述问题之间的关系,是研究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的重要命题。而这种横向联系研究模式正是整体思维观中立体性思维原则的具体运用。
最后,对待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需要渐进性和前瞻性的眼光,以客观的态度认识与其他成熟行业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之间的差距,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与国际保安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对接。这种研究方法也是整体思维的连续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一、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设计
大陆保安服务业发展已经31年,全国有450万保安从业人员,5000余家保安服务企业,从事守护、巡逻、押运、技防、安全咨询和风险评估等专业性较强的安全防范服务,为维护一方平安,促进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应看到保安行业的职业化进程非常缓慢,社会对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职业素养的呼声很高,从业人员对自身职业能力认可和晋升职务证明的要求强烈,保安服务企业对保安技能工种差别化要求及人员配置的困惑很大。这些均是启动保安职业资格认证的社会基础。同时,大陆保安服务业已被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职业编码为3-02-02-01),相关部门出台了《保安员职业技能标准》、《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这些均是保安职业资格认证的必要前提。
所谓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的设计,就是依据职业技能鉴定的基本原理,结合保安工作实际,将职业技能鉴定应包含的结构、要素和功能等要素置于同等位置对待并加以有机结合的智力性活动。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内部构建将直接关系到职业资格证书的公信力和权威。因而应树立质量为本的设计理念并坚持始终。就保安行业实际情况而言,设计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应重点抓住技术支持系统、实施与运作系统等两个方面的建设问题。
(一)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建设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机构。可分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鉴定站。其中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有对技能鉴定所站建设、考评人员队伍建设、鉴定命题管理、考务工作和证书管理负有指导、检查、考核等职责。目前在大陆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建模式有两种,一是大陆人社部组建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二是大陆行业部门组建的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般是依托本行业协会组建。当前保安行业没有设立全国性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地零星开展的保安员职鉴工作是依托于属地人社部门职业鉴定指导中心来进行的。但建立独立、统一的保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是必要的,行业自主评价是未来职鉴工作发展的大势所趋。
在此基础上保安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立也要同步进行。在鉴定站布局安排问题上,应考虑就近原则,设国家总站,省中心站和地市分站。至于鉴定范围的限制应考虑两个要素,一是鉴定站条件能否满足相应级别鉴定的能力和水平,如考评员数量和规格、鉴定考核设备、场地条件。二是相应级别的考证需求量的大小。
(二)保安员考评员队伍的建设
考评工作是职业技能鉴定的核心活动,考评人员是职业技能鉴定活动中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建立一支“科学严谨、开拓进取、务实高效、公正廉洁”的考评员队伍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的质量的关键。依照大陆劳动法律规定,考评人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由职鉴中心对考评员申报资格进行审核,组织培训和考核,然后颁发考评员证。
从保安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看,考评员队伍的组建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第一,资格申报条件多元化问题。依据人社部门的相关文件,对考评员的申报有“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的规定,并增加“在保安行业有一定专项保安业务岗位任职年限和学历水平的人员”的并列条款,以便吸收行业中优质专业人才加入考评队伍。
第二,考评员资格培训必须坚持教评结合的原则。考评员的技能考核要求自然要高于应试者,即不仅自己会操作,而且懂考评。在考评员资格培训中务必强调实务性,邀请职鉴方法专家传授考评技术和实施方法。选择符合培训师资、场地和设备的院校单独组班培训,以技能操作为教学形式,以模拟考评做为考试方式。
第三,考评员的分级分类管理问题。保安职业技能的一大特点是广且杂,单一技能的考评人员不能适应所有保安技能的职鉴要求。如会队列训练的考评员不一定会技防技能,会人防基础技能的考评员不一定会押运技能,所以在组建保安员职鉴考评队伍时,务必要注意人才来源的广度,将申报人员的专长与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相对应起来,组建诸如人防科目考评员、押运科目考评员、技防科目考评员和安全评估科目考评员等类别的考评员队伍。再依据一定的考评经历、职业操守考核的基础上分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级。
(三)保安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建设
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和大纲建设是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中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既是职业标准的一个具体化产物,也是职业资格技能考核的主要参照。编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和大纲需要坚持以下几点:
1、坚持以能力导向的编制理念。在教材编写上,必须切合保安行业实际,根据保安员职业等级的区别要求,提炼出保安服务核心技能,选取合适的内容,技能操作单独为一个单元,多以“程序”、“步骤”、“要求”来序化章节,增加图表、实例和方案的比重,以满足保安市场人才品质和规格的需求。
2、坚持以职业标准为基本依据的原则。编写教材和大纲时必须严格按照《保安员职业技能标准》来进行,教材编写人员应在深入剖析、领会《保安员职业技能标准》立标基本精神的基础上,梳理出保安员的应知应会的知识和技能点,突出职业能力的内容,体现职业等级间的知识和技能梯度。
3、坚持考试用书的基本属性原则。一是知识点的严谨性要求。二是兼顾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教材以一个职业等级就一本职业培训教材的成册模式为宜。
(四)保安职业技能鉴定题库的开发
同其他行业一样,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命题要回答三个问题:保安员职鉴命题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保安员职鉴命题的技术要求是什么,保安员职鉴命题如何开展。
从命题的管理来看,应尽快组建保安员职业鉴定专业委员会,该组织是具体负责保安职业的命题、考务、教材等技术服务、指导与咨询的专家性工作机构。遴选一家单位作为命题开发的主体单位,抽选各方专家组建开发团队;签约教材和题库开发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合理制定开发方案和计划。
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相关制度的衔接问题
推进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务必做好与相应工作的协调关系,在工作上相互配合,在制度上相互衔接。从行业监管和劳动保障整体工作而言,推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重点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保安员就业制度相衔接
就业制度决定职业资格认证的方向,资格认证是完善就业制度的主要基础和手段。保安职业资格认证的直接目标是让符合条件的从业者获取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保安员就业制度改革相衔接,就是要使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真正成为保安行业从业者在劳动力市场求职就业的“通行证”。
1、保安服务市场对保安职业资格证书数量、规格、品质的要求。市场就业机制是大陆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要发挥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在保安服务市场“通行证”的功效,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保安从业者的持证量以及证书等级结构能够达到市场的需要。二是保安职业资格证书质量能够满足客户单位真正的安保服务要求。
2、推行保安员就业准入制度。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推行需运用就业政策的支持。2000年3月,原劳动保障部颁布《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要求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2010年,国务院颁发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以上便是保安员就业准入的法律依据。
(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保安职业教育培训改革相衔接
职业资格认证是引导和规范职业教育培训的主要手段,职业教育培训是保证职业资格认证质量的必要前提。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保安职业教育、培训的改革发展相衔接,就是要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在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桥梁作用。保安职业教育培训是一个笼统的大概念,具体又划分为保安职业教育和保安职业培训两类。
1、保安职业教育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当前大陆保安职业教育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两个层级。保安职业教育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之间的必然联系无可置疑。二者本质上均以提升专业人才职业能力为活动目的。保安职业教育需要引入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以提升人才品质和市场竞争力,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也需要通过保安专业学生来拓展认证的覆盖面。
2、保安职业培训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保安职业培训有可划分为职业资格培训和在岗培训。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两类培训都存在办学基础条件薄弱,教学内容与行业脱节,教学手段单一和教学模式落后等问题,以保安员职业能力开发为重点的职业培训体系尚未形成。职业资格培训的直接目的是考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因而务必要依据职业资格培训大纲、教材来开展,理论要精讲,技能要实训。而在岗培训,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需教学,可以不成体系,但务必注重实效。
(三)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企业资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相衔接
推行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就保安员个体而言,证书的意义不外乎职业的认同感和经济收入的预期回报率。从保安企业角度来看,通过证书识别,减少用工风险,降低用人成本,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企业获利与持证人收入期望值看似矛盾,实则为一体。从企业长远利益来看,人才是市场竞争的根本。
三、保安职业资格认证与相邻行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相衔接
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与相邻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相衔接是整体思维观下的横向比较研究。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树立权威,彰显特色。
无论从保安服务企业实际运营的业务范围,还是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来看,保安职业所包含的工种门类非常广泛。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与一些相关行业的职业工种有交叉、重合的内容。据笔者不完全统计,与保安职业资格证书所含内容相交叉的职业证书种类达13种之多。这些证书所含的知识、技能水平,或完全或部分适用于保安服务活动中,这样就产生了诸如合并、转换、衔接等问题。
在当下缺乏顶层设计的背景下,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的设计者仍是要坚持以行业需求为基本理念,以保安职业标准为依据,兼并、遴选、整合相关行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构架具有保安行业特色的职业鉴定体系。以下笔者仅选择消防、安防、保卫等三个与保安行业有紧密联系的行业展开二者关系的论述。
(一)与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
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启动于2006年,2008年在大陆正式开展认证工作,目前开展的职鉴证书种类是“建(构)筑物消防员”。虽然在大陆保安行业中也出现过消防业务保安员,但无论从大安保的细化分工趋势,还是消防行业专有领域出发,二者仍是长期并存的。对于保安行业而言,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职业化不是保安行业应考虑的内容,但与之交叉融合是必然。人防业务保安员需要一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消控岗位也有保安员在承担。笔者的建议是,将消防作为一个单独模块列入保安员职业资格认证的体系中,使之保安员基础职业知识和能力体系中的核心内容,并覆盖所有岗位的保安员。
(二)与安防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
安防行业,也称技防行业。安防行业有自己的职业标准,也有工种划分,如“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修员”,甚至开发了全国性的培训教材和题库,部分地方已经展开了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技防业务是保安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大力发展技防业务已是保安企业发展的趋势。
(三)与保卫行业职业资格认证的衔接
严格的说保卫不可称之为行业,而是一个系统,称之为保卫系统。保卫业务存在于大陆金融、高校、科研、医院、文博等重点单位和要害部门。保卫行业的职业资格认证工作起源于2005年,由上海市公安局和劳动局创设,随后杭州、南京、昆明等地陆续开展。二者的整合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论证。二者的目标是趋同的,均以保障一方平安为己任。同时两个行业在新形势下不断地交叉和在融合。当前单位内部安保工作社会化、市场化进程在加快,承接单位内部安保工作无论人防,还是技防都有保安公司参与。因而,二者认证体系的合并是有现实基础的,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
四、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虽然在当前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正处于起始阶段谈未来发展趋势有不合时宜之嫌,但整体思维的连续性原则要求研究者须以前瞻性的眼光看待问题,借鉴相关成熟行业的职业认证实践经验和智力成果,指明方向,少走弯路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1、细分职业,分类认证是发展趋势之一。随着职业的发展,必然会划分出不同的工种、岗位,而与之对应的认证体系也将采取分类认证。目前在保安行业中已经出现分类认证的雏形,如存在人防、押运、技防、安检、随身护卫、风险评估等业务性质与范围区别相对明显的岗位群,有总经理、区域经理、大队长、中队长和分队长等层级分明的企业组织架构。在未来几年,还可以启动诸如监控值机、预警处置、大型活动安全检查、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该证书表明持证人具备了从事保安职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工作能力,同时也可作为申请保安员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过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2、职业资格证书整合和置换是发展趋势之一。第一,准入职业资格证与水平评价职业资格证的整合。根据大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4〕27号,下称决定)文件精神,因保安员准入职业资格的法定性和保安行业的特殊性,保安员不属于清理的对象。但并不说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体系没有整合的空间。《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证”从性质上说属于保安员从业资格证或准入职业资格证,它规范了从事保安服务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而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则属于执业资格证或水平评价职业资格证,它规定了从事保安服务在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两证并存的局面将长期存在。从鼓励就业,营造人才环境及节约培鉴资源,减轻应试成本角度出发,可以考虑将二者合并。如部分省份开展“一考双证”模式,即通过保安员证考试的考生,只要加考保安技能考核(如体能),便可获得保安员证和初级保安职业资格证等两本证书。而现在部分地区推行保安职业经理人证书,属于《决定》的清理对象,可以考虑整合进保安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而无论何种证书,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国家统一规划管理是未来职业资格认证的发展趋势。第二,与相近行业的水平评价职业资格证的置换。相近行业的水平评价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想从事保安服务的,应根据与从事保安工种的相似度、原有职业资格等级等因素置换成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如初级安防系统安装维护员就可置换中级保安员(技术防范方向)证书,但这需以保安行业采用分类认证为前提。
3、国(境)外安保职业资格证书引入和融合是发展趋势之一。随着保安服务企业“走出去”战略深入推进,中国保安服务企业及从业人员在国外从事保安服务的机会将大大增加。虽然现行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可以制作成外文版,但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及认可度很低,还要受到所在国法律及与大陆双边司法协助协议的局限。因而,大陆保安从业者获取国外(境)知名的保安职业证书是保安界的共识。具体操作可以考虑引入和融合两种模式。一是单纯引进国际知名安保职业证书。二是将国际安保职业证书植入大陆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中。
质量为本是保安职业资格认证永恒的规律和趋势。保安职业资格证书真正的生命力在于证书的含金量。坚持培鉴分离、强化监管是确保证书质量的关键所在,市场机制、第三方认证是确保证书质量的制度选择。而构建保安专业人才金字塔式的数量、规格体系,稳住保安技能型(而非技术型)人才的塔基结构是未来较长一段时间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重点。
保安职业资格认证问题的认识需要整体的视角和系统的思维,而在具体程序上,需采取渐进式改革步骤。笔者尤为赞赏的是当前保安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的“自下而上,先试先行”的保安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模式,这有利于积累经验,防止出现大的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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