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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黄县检察院加强内部协作提升自侦案件质量

 老老树皮 2017-03-09

正义网抚州3月8日电(通讯员 刘敏)近日,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检察院为积极应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自侦办案行为,建立健全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自侦工作引导侦查取证机制,有力提升自侦案件质量,2016年自侦部门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10人,法院全部作了有罪判决。

据悉,该院公诉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与自侦部门的内部协作,坚持对侦查工作全程进行引导。在初查阶段,公诉部门协助自侦部门对线索进行定性分析;立案环节,共同制定侦查方向、侦查计划、审讯计划;侦查过程中,公诉部门提出证据收集的动态指导意见,对定罪量刑起关键作用的证据材料提醒及时固定;提请批捕或者侦查终结前,公诉部门对法律适用、证据效力提出意见,确保"捕得下""诉得出"。

该院还要求公诉部门全面参与侦查办案活动,全面开展内部监督,通过对讯问、询问过程,扣押冻结款物、强制措施适用、同步录音录像等是否合法规范进行监督,加强对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

同时,对自侦案件优先审查起诉,由公诉部门负责人亲自承办职务犯罪案件,原则上十五日内审结,需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应报分管副检察长批准,重大疑难案件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由两部门负责人会商后报分管副检察长决定,必要时报检察长决定。

此外,为提升自侦干警庭审实战能力,该院还积极推行自侦部门侦查办案人员出庭作证及观摩庭审制度,由侦查人员出庭证明侦查取证合法性,并亲身感受控辩博弈过程,法庭对证据的采信标准,从而进一步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取证意识,切实规范执法行为。2016年以来,该院侦查人员共出庭作证3人次,参与庭审观摩3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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