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诗经·北门

 云泥之 2017-03-09

《北门》是《诗经》里面《国风》中的一首古诗。这首诗的主人公虽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诗并非无病呻吟,的确体现了《诗经》“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精神。对诗中连用“我”字而蕴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评曰:“三章共八‘我’字,无所控诉,一腔热血。”全诗纯用赋法,不假比兴。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注释

⑴殷殷:很忧伤的样子。

⑵终:王引之《经义述闻》引王念孙说:“终,犹既也。”窭(jù巨):贫寒,艰窘。

⑶谓:犹奈也,即奈何不得之意。

⑷王事:周王的事。适(zhì掷):掷。适我,扔给我。

⑸政事:公家的事。一:都。埤(pí皮)益:增加。

⑹徧:同遍。讁(zhé哲):谴责,责难。

⑺敦:逼迫。

⑻遗:交给。

⑼摧:挫也,讥刺



译文


我从北门出,忧心深重重。生活贫且窘,无人知我辛。唉,老天此安排,让人怎么说!

王爷差遣重,公府事更多。忙完家中去,家人多斥呵。唉,老天此安排,让人怎么说!

王事做不完,府上差役重。做完家中去,家人斥责多。唉,老天此安排,让人怎么说!


赏析


诗序:《北门》,刺仕不得志也。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


一、题解与诗序讲解:


【1】简兮卫贤不被用,泉水卫女不得归。北门通向阴暗处,正门不通难有为。

前两篇是《简兮》和《泉水》。《简兮》所说的是,卫国足以做“王臣”的贤士,不能被卫国国君所任用,因此而离开卫国,到了天子那里,天子只是使之教乐舞,甚至只是做一个舞生,在巡回各国而祭祀的时候,贤士作为祭祀乐舞的一员回到卫国。


《泉水》所说的是,已经嫁给外国诸侯的卫国国君之女,本来跟她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一样都是生长在卫国,犹如从同一个泉源之中喷涌出来的泉水;可是,国君之女长大,却要嫁到外国,犹如泉水远流他方而不能回归,但其强烈的思亲、思乡、思国之情难忘。


为什么《北门》上接《简兮》和《泉水》呢?前两篇就好比是“姊妹篇”,前者写卫国贤士想要在卫国行道而不可得,后者写卫国贤女想要留在卫国而不可得,出嫁而父母不在之后想要到卫国归宁而不可得。而《北门》则又回到了身在卫国而已在臣位之人。


为什么这一首以“北门”为题呢?我们不必到处找寻答案,直接从“北门”这个“物象”来理解即可。“北门”是什么门?是一座院子、一处房子在北墙上所开的、朝北去的门。对于正规的大宅院来说,对于一个城池来说,对于朝廷来说,都有东西南北四门。


在四门之中,最正的门是正南门,其次是正东门,再次是正西门,最后是正北门。为何这么说?因为中国正规的建筑,都是主房在正北,而正门在正南,亦即“离门坎宫”,这是“坐北朝南”的房屋,寓有“向明而治”之义。


“向明而治”之义,又是从何而来的呢?从白昼来说,光明来自太阳。太阳东升,是光明之始、日在中天而偏南,是光明之盛,太阳西下,是光明之终。阳光虽然可以从南面照到北方,但是,太阳本身却不到北方。“坐北朝南,向明而治”,意味着从黑暗走向光明。


在正常情况下,朝廷的四门是都敞开而且有专门人员把守的,然而,朝廷的官员在上朝之时要从正南门而入,退朝之后要从正南门而出,不能贪图道近而走捷径。可是,此诗只说“北门”,意味着“南门”已经行不通了,国君不再“向明而治”了。


卫君不再“向明而治”,意味着“背明而行”。如此下去,必然是越来越暧昧不明,越来越走向黑暗,从而也把卫国臣民带入黑暗之中。如果用生病来打比方的话,《北门》这首诗,意味着《邶风》之中的“卫国”即将“病入膏肓”而仅存一线希望。


【2】德能兼备而做事,如此之人堪称士。学而为士事中学,如此作为称为仕。

《诗序》说:“《北门》,刺仕不得志也。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这里所“刺”的不是“士”,也不是“仕”,而是“仕不得志”。“士”与“仕”有什么区别和联系?我们从《说文解字》对这两个字的解释来看。


先来看看“士”字之义。《说文》说:“士,事也。数始于一,终于十,从一十。孔子曰:‘推十合一为士。’”《韵会》和《玉篇》都说“推一合十为士”。《论语》中有曾子的“士不可不弘毅”一句话,显而易见,其中的“士”所指的是“人”而不是“事”。


这个“人”是什么人呢?从曾子之言来说,是“心正”、“身修”之人,亦即具备了做事的德与能的人,才能叫做“士”。所谓“推十合一”,是无论什么事情都能合于道义;所谓“推一合十”,是把道义落实到所做的各种事情之中。


这个意思,也就是郑玄先生注《礼记·表记》时所说的:“仕之言事也。士事叠韵,引伸之,凡能其事者称士。”所以,《白虎通》说:“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故传(专四声)曰:通古今,辩然不【否】,谓之士。”


《说文》说:“仕,学也。”段玉裁先生注:“《大雅·武王》‘岂不仕’传亦云:仕,事也。”《论语》中有子夏“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一句。那么,“仕”究竟是“学”呢,还是“事”呢?是“学习”与“做事”的总和,不过,侧重“学习”。


这里所说的“学习”,是指在“做事”的过程中继续“学习”。“仕而优则学”,是必须先把自己所负责的事情做好,然后继续“学习”。“学而优则仕”,则是“学习”有成,然后才能更好地“做事”。


从“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来说,“学习”是贯彻一生的事情。虽然“学习”有“毕业”的时候,却没有人敢自己说已经“学成”。所以,如果说当自己认为自己已经“学成”了才能去“做事”,那恐怕一辈子也不敢去“做事”了。


那么,在“学习”和“做事”之间,应该怎么办呢?要致力于“诚意正心”,以此而达到“心正、身修”,这是为“行道”而“做事”的前提,而“做事”的过程中不能不继续“学习”。假如“意未诚”、“心未正”就要去为“行道”去“做事”,则是误己误人之举。


【3】读经不宜生戾气,论世必须遵道义。用贤所行方为政,用仕只为行其事。

接下来我们说“刺仕不得志”之义。所“刺”的,是“仕不得志”,也就是说,所“刺”的是“事”而不是“人”。然而,“事”是由“人”做出来的,因此,“做事”之“人”也难逃其责。《毛诗诂训传》说:“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己志而遇困苦。”是“君”之责。


孔颖达先生《疏》说:“谓卫君之暗,不知士有才能,不与厚禄,使之困苦,不得其志,故刺之也。”这里明确地说是“卫君之暗”,意味着所“刺”的就是“卫君”。那么,为何《诗序》只说“仕不得志”,而《疏》却明指“卫君”呢?


世人读《诗经》,须遵循其“温柔敦厚”之“诗教”,而不可助长自身之戾气、怨气,所以,《诗序》刺事不刺人,而人在其中;犹如医士治病即是救人。以道义看世人世事,则是非分明、功过无隐、善恶昭彰,所以,《疏》可明言“刺君”。


说“仕不得志”,而不说“士不得志”,意味着这里所说的“不得志”之人,虽能知正道、学正道,但还是未能成为贤人、君子之人,还不足以称之为“士”,也就是《诗序》所说的“卫之忠臣”。这是此诗与《简兮》“刺不用贤”的区别。


“政”与“事”不同。用“贤”则可以“行政”,用“仕”则唯有“行事”。《疏》中说:“言士者,有德行之称。其仕为官,尊卑不明也。”那么,这里所说的卫国之仕者,其官位究竟是尊是卑呢?其关键不在尊卑,而在于能“行政”还是只能“行事”。


“贤士”不求名利,须君主以礼相待而用之,而卫君不用贤;“仕”有志而学未成,卫君用之,却不是为了成仕之志,而是为了使之为卫君做事,这样一来,“仕不得志”便是必然结果。有贤而不用,有仕而使之不得志,其君其国岂能不如出北门而越来越黑暗?



二、第一章讲解:

原文: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1】仕者一出北门后,忧其国也忧家人。贫难尽礼难生活,君臣无人知我贫。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意思是说,卫国之仕者,从北门出来,内心充满忧愁。他从北门出来,是从哪个北门出来呢?可以是朝廷的北门出来,也可以是从自家的北门出来。关键在于,“北门背明乡【向】阴”。


殷殷,是忧愁的样子。他所忧所愁的是什么呢?如果他所忧愁的只是家庭的贫困,就不能说他“不得志”了;如果所忧愁的只是国事,就不仅仅是“行事”的“仕者”了。因此,应该说,他既为国事而忧愁,也为家事而忧愁,还为自己不得志而忧愁。


“仕者”之志,会是什么志?因为上不及士君子,而又下不同庶民小人,所以,其志不外乎家人能身心安宁,国家能安全无事,而自己能有机会为实现这个志向而尽心尽力。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下,“仕者”已经清楚地知到,自己的志向不可能实现了。


如果“仕者”是从朝廷北门出来,刚刚所见所闻的朝廷之事,会令他为国事而忧愁;卫国的正门已经不通,如今的北门还开着,可是,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只能是走向黑暗、走向深渊,自己却无力回天,“仕者”岂能不为之忧愁?


如果“仕者”是从自家北门出来,家中的情况,也不能不使他忧愁。家中什么情况呢?“终窭且贫,莫知我艰。”所谓“终窭”,意味着始终都因为贫穷而无法尽其礼。因为贫穷,无法尽祭祀祖先之礼,无法尽上下尊卑之礼。有心尽礼,而无力尽礼,终生愧疚。


所谓“且贫”,是“而且困于财”。何谓“困于财”?前面的“窭”,是因为贫穷而无法尽礼;这里的“贫”,则是因为缺少钱财而无法应付日常生活用度。为何如此贫困?根本原因在于国君所给的俸禄太薄,其次则说明此“仕者”清廉而不贪。


国君用人为官,“高薪养廉”是一种偏颇,俸禄太薄而使官员生活艰难也是一种偏颇。卫君不仅造成了官员的生活艰难,而且还“莫知我艰”,包括国君不知,诸臣也不知,更是人情淡漠。“艰”是“艰难”之义,为何此字有此义呢?


《说文解字》说:“艰【艱】,土难治也。从堇(紧),艮(跟四声)声。”从“艮声”来说,“艰”应该是与“忧心殷殷”押韵的,只是因为古今读音有变化,所以,当“艰”读音变为“兼”的时候,就不押韵了。


既然“艰”字从“堇”,那么,其主要涵义就应该在这个“堇”字上。《说文解字》说:“堇,黏土也。从黄省,从土。”把“堇”和“艮”合在一起组成的“艰”字,就应该是黏土堆积如山、坚硬如石之义。


为什么我们把“艰”字跟“山”、“石”联系起来呢?因为在《周易》之中说,“艮”有“山”、“石”之象。黏土有水,沾到身上则难以清除;黏土成泥,则陷入其中而难以自拨;黏土堆积如山,则难以越过;黏土干燥如石,则难以打碎,所以说是“土难治”。


【2】仕者以礼节其情,困境之中见其忠。一旦如此忠臣去,国之运数必将终。

所谓“已焉哉”,是自我解劝,是自我安慰,亦即告诫自己,不必叹息苦闷,更不可怨天尤人。叹息苦闷和怨天尤人,都无济于事。前几句的叹息和幽怨,都是面对现实问题的真情流露,但是,“已焉哉”又是“怨而不怒”的“以礼节情”。


“天实为之”,是“仕者”把这一切都归结于天。这不是说卫君如此昏暗是天之事,而是说自身生于卫国、此时,遇到如此国君,是天之事。谁做国君,不是仕者能决定的事;自己生在何时何地,也不是仕者能决定的事。


“谓之何哉”,从字面的意思来说,可以理解为“你说我能有什么办法呢?”可是,这么理解,没有体现出“仕者”之“忠”。《毛诗郑笺》说:“谓勤也。诗人事君无二志,故自决归之于天。我勤身以事君,何哉?忠之至。”此解很全面。


从哪里体现出来“仕者”的“忠之至”呢?从其出北门而忧国可知,从其不怨天尤人可知,从其尚未想到要断绝君臣之义可知。因为有如此之忠心,所以,“仕者”在感叹无可奈何的同时,也一定在劝慰自己:只有勤勤恳恳地做好自己的事。


《说文解字》说:“勤,劳也。从力,堇声。”既然“堇”是“黏土”,“艱”字之中也有“堇”字,那么,我们就可以说,无论如何“土难治”,自己都只能尽心尽力去“治”,至于结果如何,不应该是自己现在多考虑的问题,这也是自己的惟一可行的选择。


“仕者”为何不去劝谏卫君?首先,官位卑下则无劝谏的资格,越位劝谏则非礼;其次,卫君用之为“仕者”,只是让他去“行事”,而不是让他去“行道”,因为,卫君也不会接受他的劝谏,强行劝谏,不仅无济于事,而且只会招来祸患。


“仕者”为何不辞官而去?不辞官而去,也是其“忠心”之所在,国家还不至于灭亡,就因为还有这样的忠臣未去。可是,当这样的臣子因为穷困潦倒而不得不辞去的时候,那也就是国家病入膏肓而不可救药的时候。


我们先回顾一下上次所讲的内容。《北门》这个题目,意味着背离光明而走向黑暗。根据《毛诗序》,此诗是讥刺卫国尚在臣子之位的忠臣无法实现其志向。其实是说,卫国的有志者想要辅君行道以安民,可是,卫君用他们,不是为了行道,而只是为了让他们做事。


第一章的内容所写的是,卫之忠臣走出北门,不仅为国而忧愁,而且也为家庭而忧愁。因为国家已经即将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自己却无力回天而徒叹奈何;因为家庭贫困,不仅无法以礼祭祖,无法以礼与人交往,而且无法保障生活需要。


这种贫困,是因为卫君所给与的俸禄非常微薄造成的,但是,卫君心里根本没有臣民,所以,这位忠臣的忧愁和艰难,根本不会被卫君得知。卫国的臣子们本来应该相互关心,本来应该志同道合,可是,如今却是各怀心腹事,所以也无人关心和理解这位忠臣。


但是,这位忠臣并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颓废叹息。他认识到,自己生于此时此地,遇到这样的君主和同僚,都不是自己所能选择的,更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因此,忧愁苦闷都没有用,惟一能做的就是自己勤勤恳恳、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第二章讲解:

原文: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1】天子所行事王道,其事才能是王事。国君无礼不爱忠,最是忠臣伤心事。

“王事”,按正常情况来说,不是每个诸侯国之事,而是为周天子服劳役之事。但是,孔颖达先生《疏》说:“此‘王事’不必天子事,直以战伐行役皆王家之事,犹《鸨(保)羽》云‘王事靡盬(米古)’,于时甚乱,非王命之事也。”


这也就是说,这里所说的“王事”不一定是天子之事,也不是绝对不是。“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如果不是天子之事,为何还叫做“王事”呢?卫君假称“王事”以驱使臣民而已。


如果在天子之位真真施行“王道”,那么,各国的君臣民不会有任何怨恨、感伤,就像孟子所说的那样:“文王以民力为(围)台为沼(找),而民欢乐(勒)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迷)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协)乐,故能乐也。”


正是因为春秋卫宣公之时,天下已经“无道”,而且已经“甚乱”,所以,所谓的“王事”已经不再是天子之事。卫君称之为“王事”,是假托;卫之忠臣称之为“王事”,其涵义很复杂:一,期望是“王事”,而宁愿辛劳;二,明知不是“王事”,却不能不做。


这里所谓的“王事”是什么事?包括带人去服劳役、带兵或随军作战、作为国君与天子之间的使臣,如此等等。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要长期离开家人的辛苦之事,乃至是危及生命之事。卫国忠臣之“忠”,体现为仍然尽心尽力去做“王事”。


所谓“适我”,很难理解。《毛诗诂训传》只说“适”是“之”的意思,《毛诗郑笺》说:“不以之彼,必来之我”,意思是说,不把“王事”交给其他官员,而是一定要交给我去做,以至于使我整天没有闲着的时候,而且不断地奔波在行役之中。


“王事适我”的深层含义是,卫君只要是有“行役”之事,都是命令这位忠臣去做。当然,如果这位忠臣本来就是负责这方面事情的官员,也就无话可说了。可是,问题在于,现在,卫君几乎把所有艰难困苦之事都交给这位忠臣去做,则是卫君无人可用,或偏劳忠臣。


君子本来就应该担当重任,本来就会不辞劳苦。所以,如果是确实是“王事”,如果卫君确实用人有礼,那么,“王事适我”就是对这位忠臣的重用。可是,这里的“王事”不是真的,卫君也无礼,不仅无体恤臣民之心,而且把忠诚当做工具,足令忠臣伤心。


【2】自正正人为政事,用人谋私非政事。国君颠倒忠奸日,便是国家败亡时。

所谓“政事”,必须是“己正而后正人之事”,如果是“己不正”,而且又不是“正人”之事,也就不能称之为“政事”,最多也只能是“事”而已。如果国君只是让臣子去为他办私事,甚至为此而害人,那就是“邪恶之事”了。


这里所说的“政事”,与前面所说的“王事”一样,固然不是“政事”,但是,直接使用“政事”这个词,意味着国君所行的应该是“政事”,忠臣希望国君交给自己所做的是“政事”,然而,事实上忠臣被迫去做的却不是“政事”。


这里的“一”,相当于说“全部”、“一律”。“埤益”,是“厚待”、“增益”之义。所谓“政事一埤益我”,也就是说,所有的政事几乎全都交待给我去办,这是对我的看重,这是对我的厚待,这是为了有益于我。这是从“经”的“正义”而言。


实际上是怎么回事呢?《毛诗郑笺》说:“有赋税之事,则减彼一而以益我。”由此来看,这里所说的“政事”,所指的是“缴纳赋税”而不是“收缴赋税”,更不是“按正道收缴正常的赋税”,这根本不算“政事”。


不仅不能算是“政事”,而且还有问题。国家收缴赋税,本来是收缴工匠、农夫、商人等“劳力者”的赋税,用来给“劳心者”发俸禄,可是,卫国的这位忠臣本来是“劳心者”,是应该得到俸禄之人,而今却成了“缴纳赋税”的“劳力者”。


这说明,卫君把这样的忠诚不仅没有当做“臣子”对待,没有当做“官员”对待,却当成了廉价雇佣过来为他个人办事的“劳力者”,甚至可以说是把这样的忠诚当成了“工具”乃至“商品”。既然是廉价劳动力,必然俸禄菲薄,可是,还要缴纳赋税。


国君不把圣人当圣人,不可能遵道;国君不把贤人当贤人,不可能国治;国君不把君子当君子,不可能国安;国君不把官员当官员,不可能不乱;国君不把人当人,不可能不亡。在这里,卫君不把这位忠臣当官员了,国将必然越来越乱,以至于亡。


这位忠臣虽非士君子,但是,其忠已经难得。卫君减少其他官员的赋税,却增加这位忠臣的赋税,可以见已经忠奸不分,乃至已经忠奸颠倒。由此而导致这位忠臣家庭财力的困乏,这无异于在驱逐忠臣。


【3】外面已无可安处,唯有家中或可安。家人无不责问我,国内何处尚可安?

“我入自外”之中的“入”和“外”,值得寻味。严格来说,来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叫做“入”。这里所指的是回到了自己的家。家,是一个人最后的避风港,应该是能得到安慰、安宁、温暖的地方。而“外”是与“内”相对而言,“内”所指的就是“家”。


可是,这个“家”怎么样呢?“室人交遍谪我”。这里没有说是“家人”,或者是因为“家人”不像“家人”了,或者是因为家里除了“家人”之外,还有别人。无论是哪种情况,“室人”都是本来可亲可近之人。


所谓“交”,意味着“你一言我一语”地“交叉进行”;所谓“遍”,意味着“没有例外”;所谓“谪”,是指“责问”、“指责”。所“指责”的是什么呢?国已如此,家已如此,忠臣竟然到了这个地步,为何还要继续在这里而不辞职?为什么还不离开这个国家?


“室人”都来指责这位忠臣,并不能说明所有的“室人”都不好,而是说明国君的行为已经到了使国人忍无可忍的地步。从人之常情来说,任何人都不愿意轻易离开自己的父母之邦,可是,“室人”无不让这位忠臣离开“父母之邦”,足可见国人已经绝望。


《毛诗郑笺》说:“言室人亦不知己志。”确实,从这位忠臣来说,可以认为家人、亲友不知他的志向,在“室人”看来,这位忠臣的“孤忠”不仅对国家来说无济于事,而且只能自己受害,并且还害了“家人”。


在第一章里,出现了“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那是这位忠臣的自我劝慰,也可以说是在劝说自己忍耐。“忍耐”是压抑住内心的想法,或者压抑住内心的怨气,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毕竟有“忍无可忍”之时,所以,经典不提倡忍耐。


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纵然众人都不知我的志向,内心也无丝毫不平之气,始终心平气和,而不为外事外物左右了心性、志向,这是“君子”的做法。这位忠臣只是“仕者”,德行不及“士君子”,所以,能“一忍再忍”便属难得。


这一章再次出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便属于“再忍”。这种“忍”,可以说是在国人已经普遍无法“忍”的情况下的“忍”,可见其难度之大。再到下一章第三次重复之时,则是这位忠臣自己都不能“忍”的情况下,最后的“强忍”。



四、第三章讲解:

原文: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1】卫君已然无药救,忠臣被迫受役使。国事如物弃于地,忠臣管否由自己。

从“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到“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意味着程度更加严重了。这位忠臣不顾“家人”和亲友的“责问”,凭借着坚定的志气和忠心,依然留在朝廷、留在卫国。可是,结果如何呢?结果是国君的变本加厉。


《毛诗诂训传》说:“敦,厚。遗,加也。”这是从“经”之义而言的,可以说是直接从这位忠臣的忠心来解释。从这种忠心来说,忠臣说国君把“王事”、“政事”都交待给我去做,甚至完全信任我,交给我之后就不管了。其中好恶怨气。


能不能把这种说法理解为“反话正说”呢?不能。如果是“反话正说”,那么,这位忠臣就算不上“忠”了。但是,这位忠臣是不是仍然能心平气和呢?不是。如果真是心平气和,也就不必再三用“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自我解劝,不必“再忍强忍”了。


事实如何呢?《毛诗郑笺》以及孔颖达先生的《疏》,都是从忠臣的实际境况加以解说。我们学习《诗经》,应该学的是“经义”,而不是“旁议”。《郑笺》说:“敦,犹投掷也。”《韩诗》解释为“迫”,意思相近。对“遗”没有解释。


从事实来说,“王事敦我”,是国君把事情强行“投掷”给忠臣,意味着不能不接、不能不做,带有了强迫之意。“政事一埤遗我”,则是国君亦即众臣根本不管政事了,丢在那里没人管,这位忠臣管不管全靠自己的良心了。


为何国君把“王事”强行交给这位忠臣?因为毕竟涉及到在“王位”的人,国君也不敢不做;为何国君把“政事”丢下不管了?因为国君根本不把自己当做国君了,甚至就连卫国臣子、卫国庶民也算不上,心中只有自己的情色欲望了。


【2】朝廷已使人绝望,室人强行阻止我。内外交困至极限,忠臣强忍能几何?

“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从“谪我”到“摧我”,程度也加强了。《毛诗训诂传》说:“摧,沮(举)也。”“沮”是什么意思呢?《广韵》、《集韵》、《韵会》、《正韵》都解释为“止,过,坏”。《礼记·儒行》和《晋语》有“恐怖之”、“败”之义。


再看“摧”字,段玉裁先生《说文解字注》说,“此‘折’之义也”。由此来说,所谓“摧”,意思是说,“室人”强迫着这位忠臣辞官、离国。“止”,是说“室人”阻止他再做下去;“过”是认为他的做法错误,“坏”与“折”是故意败坏和改变它的事情。


到了这个时候,从朝廷来说,已经不仅仅是“北门”的问题,几乎可以说卫国已经无门可走了,所以,这位忠臣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理由不辞职、离国了;从家庭来说,家人、亲友已经到了决不允许他继续人“出仕”的程度了。


就在这种情况下,最后一次发出了“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的语句,可以说这是这位卫国忠臣最后的“强忍”,在外已无望、内有强迫的时候,这种“强忍”恐怕不可能“忍”得了多长时间。


当卫国这样的忠臣也不得不辞官、离国的时候,意味着卫国的“北门”也到了关闭的时候,亦即到了“无路可逃”、“走投无路”的地步,接着而来的,就只能是凛冽刺骨、病害万物的“北风”了,所以,下一篇就是《北风》。



燕乌集阙读书会
一个只研究经典,有格调的读书会。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