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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领导讲话稿

 纪法入门指引 2017-03-10
达拉特旗:旗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第一次专题研讨会

       为提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的认识水平,3月1日,旗纪委围绕学习《规则》组织召开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第一次研讨会,委局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苏木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干事,派驻纪检组长、纪检干事参加了会议。旗委常委、纪委书记柳文生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部分旗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委局机关部室负责人、苏木镇纪委书记、街道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规则》相关内容进行了研讨发言,并对《规则》出台的背景、意义、特点及如何落实好《规则》、提升履职能力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观点,进一步明确了在履职过程中必须要以《规则》为行动指南和依据,为严格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旗委常委、纪委书记柳文生同志指出,《规则》是一部针对全面强化监督制衡和刚性约束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站在政治高度,充分认识中央纪委制定《规则》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在思想上学深学透、落实落细《规则》,在行动上从严管好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柳文生同志强调,《规则》的制定实施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也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的制度体现。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规则》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求,要把学习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旗纪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严格执行回避、保密、请示报告、登记备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执纪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把纪委的自我监督与接受党内监督结合起来,找准监督执纪各环节的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让广大纪检干部习惯在有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以学习贯彻《规则》为契机,加大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履职能力,全力开展好监督执纪工作。

        柳文生同志要求,全旗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履行好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纪检监察自身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此外,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系统内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监督缺失、执纪不严、问责不力的现象,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切实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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