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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该接受性教育的 应是理念落伍的家长

 nizijun 2017-03-10

最该接受性教育的 应是理念落伍的家长

作者:王石川

一则“小学生性教育读本内容直白吓到家长”的新闻最近持续发酵。事情源起于杭州萧山一位妈妈的微博。2月28日,这位妈妈在微博上吐槽,学校发给上二年级小孩的性教育读本内容过于直白。经一些大V转发后,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如今,争议中的涉事学校——杭州萧山高桥小学方面表示,校方已经决定将该书收回。

其实,更该收回的不是性教育读本,而是在性教育中一遇质疑就退缩的畏难心理,最该“收回”的则是谈性色变的社会偏见,以及妖魔化性教育的陈腐观念。毋庸讳言,与发达国家的性教育相比,我们差距明显,比如芝加哥公立学校要求,从幼儿园到小学四年级每年至少要花300分钟进行性教育,五到十二年级的学生则增加到600分钟。当然,我们不必奉国外做法为圭臬,而应该从中汲取积极因素,为我所用。

哪怕从常识上看,让未成年人早早受到性教育,掌握最基本的性知识,熟知男女的身体构造、性别差异、社会角色,绝非坏事。毕竟,这是无法回避的生理和生活常识,也是自我保护的一种有效途径。

据统计,2016年全年媒体公开曝光的性侵儿童(14岁以下)案例433起,与2015年同比增长27.35%。这些案件中,以熟人作案居多,有300起,占总案件数的69.28%。如果将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性教育之中,提高女童的性别意识,特别警惕胸部、下体不让他人触摸,或能减少悲剧。此外,较为成功的性教育,还有利于减少性病、艾滋病传播。

即便避免这些“功利化”因素,从权利角度看,性教育也是宜早不宜迟。更早了解身体构造,懂得性别差异,本就是受教育权的一项内容,无论学校还是家长都不能对孩子藏着掖着,对性教育视为洪水猛兽。实际上,无论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还是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都谈到了把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奈何一些学校并未真正落实。

推进性教育,学校责无旁贷,而家长则不能作壁上观,更不能成为障碍。当前,有两个令人忧心的错位:一个错位是,不少家长本是性教育空白或匮乏的牺牲品,从小未受到充分的性教育,长大后性知识大都通过偷偷摸摸从非正常渠道影视获得,当他们生儿育女后,仍然对性教育畏之如虎,让孩子重蹈他们的覆辙;另一个错位是,全社会对性教育并未普遍接纳,甚至羞于谈避孕套,比如有网友戏称,现实中避孕套不能打广告,可人流的广告却处处可见。这两种错位都不正常,折射出性教育不但应该推进,还应该光明正大地推进,没有这个共识,后果不堪设想。

当然,基于众所周知的历史与现实原因,我们不可能像发达国家那样,一步到位推进性教育,这就需要在性教育中把握尺度、找准角度,不断提高社会共识度。在性教育中,如果过于赤裸与突兀,难免会有争议,要求所有家长与孩子像谈吃论喝那样谈论性,暂时还不现实。如果我们的专业机构和专家在普及性教育上多花点时间,教材编著者能够尽可能找到最佳平衡点,恐怕阻力就会小点。

一言以蔽之,小学生性教育读本“吓到”部分家长,实属带有苦涩意味的黑色幽默。为孩子健康成长计,在性教育中,家长即便不扮演助推器,也别当拦路石。与家长善于言传身教的英式性教育中,我们一部分的家长太落伍了,有意无意地把性教育当成了诲淫诲盗,一想到生殖器介绍就担心孩子早熟走向堕落,这是多么怪异的心理?故此,在当前,最需接受性教育的就是这类家长,如果他们变得通达,崇尚常识,性教育就会更容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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