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农妇徐小乔35岁,在一个厂里当临时工。她听说浏阳市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局有一种专门针对无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在一次性缴纳保险金后,20年后每月可领取养老金。 这项农村养老保险金的启领时间为2017年3月1日,月领标准为450元。此外,这项保险的保证期为10年,如投保人在保证期内身亡,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续领足10年。如投保人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可继续领取至投保人死亡。 于是,她便凑了5000元,买了这份保险。 20年后,今年3月1日,她到人社局领取保险,得到回应,这项养老保险金已经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不能兑现。 现在,她可以有两个选择: 1、退回8060元。 2、转为农村社会保险,但每年还要缴纳一定金额,一直交到60岁才可享有养老保险。 原来,徐小乔在20年前办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俗称的“老农保”,是根据民政部1992年下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推广实施的。 2009年后,国家开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部署试点,对此湖南省也出台了相关规定,对参加老农保的投保人进行退保还息。 不知什么原因,徐小乔并未退保,也就有了现在的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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