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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临猗县医修站 2017-03-11

医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护患者身体健康,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院安全工作由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科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医院每月要对职工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针对性的对科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对职工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院内外职工,患者出现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饶河县卫生局及相关部门;患者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职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医院管理,保证医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负责医院安全保卫的值班人员要经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职工的医德教育,树立敬业爱岗思想,提高业务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患者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变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将精神病患者赶出医院或病房。

6、外单位或部门手术或者会诊需请我单位人员的,未经饶河县卫生局批准、院委会同意,不得擅自离院参加。

7、医院要教育职工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按时到院、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医院要定期对病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饶河县卫生局。

9、医院要经常检查院内围墙、厕所、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户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职工和患者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医院组织集体活动,要将安全工作摆在第一位,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

 

医院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1.医院各职能部门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能,结合自身科室特点,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能具体化,同时要形成院长负总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医院领导和相关安全工作人员,要分别明确制订各自安全工作职责。院长是医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院长、各科室负责人都要分别结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职责具体化,做到职责明确。

3.医院各部门、相关人员要明确各自的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不留漏洞,并作为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内容

4.医院定期、不定期地检查,监督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书面通报,对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并督促整改。

 

医院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是医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订如下安全检查制度:

1、各科室要设有安全员。科主任为本科室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要落到具体人头上,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做到定时、定人、定位。

2、安全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并明确检查内容、重点和方法,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电器、电源、用水、库房、检验室、食品卫生、旧建筑物、锅炉房、消防措施等均为检查的重点部位。

3、安全检查要经常性进行。科主任每周对所在科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医院领导带队每月组织一次或两次由相关科室主任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院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时发现隐患,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指定专人进行整改,事后落实整改反馈情况。

4、严肃安全检查报告、整改追源制度。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医院领导,并要求有关科室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不报告的或对已报告问题不处理而造成损失的相关科室相关人员,将追究相关责任;造成严重损失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查处。

5、严肃安全检查登记制度。检查中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或出现漏检现象,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记录要有检查负责人和存有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有关落实情况检查负责人要进行再复查。

6、建立安全检查评比制度。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科室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安全检查工作列入年终部门评先、个人评优考核。

7、建立检查情况院内通报及向领导汇报制度。医院办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院内进行通报或直接向领导汇报。

 

医院安全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医院人、财、物的安全,增强全体行政人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做好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每月召开一次全校安全工作会议。

2、医院每周召开医院行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工作,重点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每月末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医院每月科主任例会时要布置有关安全工作,科主任要汇报安全情况。

4、医院各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各科主任组织本科室职工学习贯彻医院的各项安全制度、规定和措施等。并结合本科室特点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教育。

5、每月初第一周,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6、医院要坚持在重大节日、大型活动前进行安全工作会议,有人员、时间安排 。

7、结合消防日、安全教育日等召开全院安全教育大会。

8、医院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医院要抓住时机,结合实例,及时召开大会,对职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9、每年举行一次全院性安全法制教育大会,邀请小佳河镇派出所来院协同加强安全、法制方面的教育。

10、根据医院阶段工作的需要或安全专题教育的需要临时召开全院各种形式的安全会议,检查、部署、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11、每年召开各科室主任会议,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并要求科主任做好本科室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12、每年末,医院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会议,奖励安全工作优秀工作人员。

13、以上各项会议都要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院患者伤害事故,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医院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医院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医院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

2、医院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医院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饶河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医院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医院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医院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110“,向镇派出所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医院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 ,向饶河县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医院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医院负责人,由医院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 8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医院安全工作责任制

医院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医院的信誉和患者的健康,也关系到职工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必须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医院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医院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医患平安。

1、医院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院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任副组长,有相关科室主任、职工参加组成“医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医院。

3、科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科室职工的安全教育,各科室要努力建设良好的行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医院领导和职工通报情况。

4、值班人员要对全院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

5、院委会要加大对违纪职工的查处力度和后进职工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科室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

6、药局处要加强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值班人员就寝前要检查一遍病房,医院周围,防止院外人员进入病房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患者赌博、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患者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主治医生及医院领导。

7、总务处要加强对院内食堂、锅炉房、用电器等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医院的病房、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

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8、全院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患者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患者突发疾病加重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患者。

医院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职工和患者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 医院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重大火灾事故;

( 2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 3 )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 4 )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 5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 6 )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 7 )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 8 )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 9 )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 10 )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3、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医院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医院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医院医护人员和患者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医院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5、 医院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医院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医院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6、 医院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医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科室、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7、 医院必须制定本医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报临猗县卫计局备案。

8、 医院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9、医院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10、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医院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医院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医院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11、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医院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医院要按上级要求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医院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临猗县卫计局举报医院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15、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医院参照本规定制定。

医院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医院周边环境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医院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医院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医院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每天值班人员除做好院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院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人员对患者骚扰或者有可能发生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下班前,医生要提醒患者,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患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患者的自护能力。

6、建立医院突发事件医师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7、医院禁止未经允许的院外人员进入校园,及时清理院大门200米以内的小商小贩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医护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院医护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按要求配齐消防器材,保障院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住院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病房等人员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院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医院病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医院安全防盗制度及责任制

第一条:做好医院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切身利益,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第二条: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第三条: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医护人员要注意关窗锁门,过节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第四条: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第五条:收发管理员及值勤、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安全用电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用电工作,普及安全用电常识,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使电力更好地为医院职工学习和生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用电要申请,安装维修找分管人员,不准私自乱接电线。

2.安全用电,人人有责,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合格选用保险丝、保险器,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

3.在电线附近,修理房屋或砍树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工停电后进行。

4.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不要绕在一起也不要在电线上晒衣物。

5.电线断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并赶快找电工处理。

6.不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及其它家用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的要赶快找电工修理或更换,家电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妥善接地。

7.不要使用不合格的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家用电器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不要过长,也不要拉来拉去。

8.发现电线短路起火时,要先切断电源,不要用水泼。

9.不准随便更换电表接线、进线窃电,电表烧坏后,要找电工修理和安装。

10.非电工人员,也不要随便乱动电气设备。

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1、认真搞好安全教育宣传,定期出安全教育专刊,重点加强法制教育和自防自救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自救演习等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保护能力。

2、安全教育工作要每年制定计划,根据职工年龄、性别、体质和医院周边环境等特点确定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尽量的做到内容全面、深浅适度,形式丰富多样,寓教于乐。要保证足够的课时数,次数疏密得当,每月都有安全教育内容。

3、加强危险药品知识教育,医院危险药品进出必须有两人在场,并对进出日期、多少、用途、经手人进行登记,定期对危险药品库存,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如:报刊音像、文艺活动、会议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5、通过安全集中教育,安全定事教育,安全定时教育形式。对安全工作存在问题、事件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加强认识。

6、 科主任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安全教育知识,时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7、要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认真学习规章制度,不断探索学校安全工作规律,要认真研究,分析当地中小学及幼儿多发事故的一些事件。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8、定期开展演练活动,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9、有计划的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安全工作规定制度,使职工了解、知情医院的安全规定。

院长的安全管理职责

1、宣传并实施国家有关关安全的法律法规。

2、依法制定医院安全规章制度。

3、主持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主持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5、组织职工和患者学习各种安全制度和规则。

6、建立医院安全保障的领导机构,并指导和监督其有效动作。

7、拨付保障学生安全所必需的经费,必要时向上级行政部门申请经费。

8、及时制止和处理职工侵犯患者权益的行为。

9、其它履行医院安全职责必需的行为。

卫生院科主任的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医院有关安全的制度规定,具体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安全工作。

2、经常宣传安全知识。

3、及时了解科室人员思想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处理,或向医院领导报告。

4、经常巡查科里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

5、积极向医院领导提出安全建议。

6、本科室的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卫生院院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

2、院长对医院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各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3、把消防工作纳入医院管理全过程,做到“五同时”即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4、落实消防安全经费,改善消防设施,满足消防安全需要。

5、主持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对重大消防措施和发现的火险隐患整治作出决策,并督促职能部门贯彻执行。

6、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并责成有关人员查明事故原因,限期整改。

卫生院分管院长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各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2、协助院长做好医院消防安全工作,对院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隐患整改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

5、做好医院消防器材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6、对本单位发生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并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火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明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和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积极选派消防安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

卫生院职工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1、了解和掌握有关消防常识,认真执行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熟知“三懂三会”具体内容。即:即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警。

3、爱护各类消防器材、设施,不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乱堆杂物而堵塞通道。

4、严格遵守禁烟、火规定和动用明火申请制度。

5、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服从命令,做到机智、勇敢、迅速参加扑救。

6、加强对管辖范围内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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