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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贴需无缝衔接

 nizijun 2017-03-13

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贴需无缝衔接

作者:阅尽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前日举行记者会,国家卫计委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2017年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此举预计将再次为百姓节省药费600—700亿元,同时也意味着我国公立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补医”的时代。

公立医院告别“以药补医”,每年为患者节省六七百亿元的药品费,这对多年来抱怨“看病贵”的民众来说,当然是令人欣喜的好消息。但也有网友看到新闻时表达了某种忧虑,认为“落实是关键,不要玩虚的”。这有两层含意,一是取消药品加成的政策,在公立医院须百分百落实,有些地方会否强调客观原因拖延实施或出现“例外”情况?二是百姓的“看病贵”能否真正缓解,会否出现“跷跷板”现象,即这头药品加成取消了,但那头其他费用又抬高,一增一减,跟过去没啥两样。

类似担忧并非全无道理。取消药品加成是新一轮医改中破除“以药补医”机制的切入口和突破点,在全国各地也试点多年,先是所有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成,继而在县级公立医院实施,去年则在全国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这一改革在不少地方确实成效显著,药品费在医院收入中的占比明显下降,但有的地方收效却并不尽如人意。

如深圳市在2012年即试行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但两年后该市医管中心负责人称:“取消药品加成,患者尤其是医保患者应该实实在在得到实惠,但两年过去了,药品本身的价格也在上涨,涨幅快赶上取消的15%加成,所以市民感觉总体医疗费用没有变化甚至涨了。”其中有两点颇可探究,首先是药品厂家的涨价合理与否;其次是明的药品加成取消了,但暗地里药厂与医院是否形成隐蔽的“利益共享”渠道,以弥补药品加成取消的损失,“堤内损失堤外补”?

说到底,药品加成之弊并不仅仅在“药贵”,而在于背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缺位。大处方、大输液,以及滥用抗生素等,这些备受民众诟病的混乱现象,都是医院逐利机制藤上结出的“恶之花”。因此,单兵突进式的改革不可能真正破除药品加成的所有弊端,甚或还引发医院其他方面如检查费、服务费等方面的涨价,最终损害的还是患者利益。

所以,看似单项的取消药品加成,实则牵涉到诸多利益关联方,需要整个医疗体系全方位的综合改革配合。国家卫计委负责人也提到,今年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的“综合改革”,但舆论大多只关注到“药品加成”这个亮点,可说是理解不全面。事实上,包括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等降低价格水分和“虚耗成本”,医保全面提速等,都应在医疗综合改革范围之内。尤其是医保,不仅要扩展覆盖面,更要提高“含金量”,即报销比率。在一些发达国家,看病也并不便宜,但有完善的医保制度兜底,民众“看病贵”问题就不算突出,这是我们需要大力“补课”的。

总之,取消药品加成是否真正让民众获益受惠,关键还取决于公立医院能否破除逐利机制,回归“姓公”本性。若要如此,政府的担当不可或缺,财政补贴需无缝衔接。不能将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财务负担都让医院“自我消化”,否则,取消药品加成就可能变成左手换右手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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