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座的各位中肯定有人小时候有过这样的想法:等我长大,我要把全世界的坏人都抓起来,只把好人留下。这些剩下的好人绝对没有什么道德上的瑕疵,社会上人人互帮互助,没有不公,也没有犯罪。 我们都是普通人,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就是想想罢了。不过历史上却真有这样的一个皇帝,不管他是真的嫉恶如仇,还是有强迫症。反正人家曾在一段时期内颁布过一条特殊的法令:“盗一钱以上皆弃市” 这个皇帝就是隋文帝,而这条法令曾在唐朝编撰的《隋书·刑法志》中有过记载。 隋文帝 不管偷多少,都要杀头,也就是说你即使偷上一块钱,要是被抓到了,那也是杀头。 隋朝曾经有三个小伙子路过瓜田的时候口渴了,所以就偷了个瓜吃。本来这没什么,最多讨人厌,但还不至于死。 不过这几个小伙儿比较倒霉,被人告发了。隋文帝知道这件事后,就把这三个小伙儿都斩首了。即所谓的“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 一个瓜断送了三条人命,这可比“二桃杀三士”都要狠啊,但是如此严苛的法令却并没有换来社会的安定,反而使社会治安更乱,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官府要定一文钱的罪实在是太简单了,只要生活中稍微不注意,你就稀里糊涂地拿了别人的几文钱了。要是再遇到了不怀好意的人,那你可就完了,身家性命都可能被这一文钱断送了。 所以,这条法令的颁布不仅重惩了那些爱小偷小摸的人,同时也使得一些老实人蒙受不白之冤。大家想,反正我偷一文是死,偷一两也是死,那我还不如多偷点呢。 于是,在这条法令实行期间,隋朝境内的小偷小摸是没了,但是凭空多了很多的江洋大盗。这时间长了,隋文帝也反应过来了,赶紧就停止了这项法令。 隋文帝这人在历史上的地位还是很高的,不仅个人很检点,没有什么桃色新闻(也不可能有,独孤皇后太强势)而且生活节俭,最重要的是他功绩大。 一个节俭,检点的皇帝通常也就代表他是碌碌无为的平庸皇帝,但是隋文帝不仅灭了陈统一了天下,而且在他治内还修建了广通渠,废除了苛捐杂税,开创了开皇之治的局面。 这些功绩都证明了隋文帝在军事和政治上都是有出色的才能的,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晚年却滥杀大臣,轻用民力,甚至制定了“盗一钱以上皆弃市”“三人共盗一瓜,事发即死”之类的荒唐刑法。 隋文帝治国20年,晚年尚且糊涂,更不用说那些没有治过一天国的网络“愤青”了。 而在那些“愤青”的眼中,什么都是该死的。拐卖小孩儿——枪毙,入室盗窃——枪毙,甚至贩卖狗肉(虽然有些是违法的)也是枪毙。 在他们的眼中没有量罪,没有司法,只有所谓的“绝对的道德”。仿佛你在道德上有缺陷,那你整个人就不配活着了。 这种观点是很可怕的,个人的失德甚至于社会整体的失德,虽然不光彩但都可以原谅,而社会整体法律意识的淡薄对于整个国家来说却是致命的。 (喜欢小编这篇文章的请点一下右上角的订阅,同时也感谢你们看到文章的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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