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nimal类是Tiger类的父类,当用子类创建一个对象,并把这个对象的引用放到父类的对象中时,比如: Animal a; a=new Tiger(); 或 Animal a; Tiger b=new Tiger(); a=b; 这时,称对象a是对象b的上转型对象(好比说“老虎是动物”)。 对象的上转型对象的实体是子类负责创建的,但上转型对象会失去原对象的一些属性和功能(上转型对象相当于子类对象的一个“简化”对象)。上转型对象具有如下特点: 1)上转型对象不能操作子类新增的成员变量(失掉了这部分属性),不能调用子类新增的方法(失掉了一些行为)。 2)上转型对象可以访问子类继承和隐藏的成员变量,也可以调用子类继承的方法或子类重写的方法。上转型对象操作子类继承的方法或子类重写的实例方法,其作用等价于子类对象去调用这些方法。因此,如果子类重写了父类的某个实例方法后,当对象的上转型调用这个实例方法时一定是调用了子类重写的实例方法。 注:(1)不要将父类创建的对象和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混淆。 (2)可以将对象的上转型对象强制转换得到一个子类对象,这时,该子类又具备了子类所有的属性和功能。 (3)不可以将父类创建的对象的引用复值给子类声明的对象(不能说'人是美国人')。 (4)如果子类重写了父类静态方法,那么子类对象的上转型对象不能调用子类的静态方法,只能调用父类的静态方法。 exmaple: class A 运行结果:***I love this g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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