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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财政财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L_简爱 2017-03-15

近年来,笔者在对乡镇审计过程中,发现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尽快想办法解决。

一、乡镇财政财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危房改造等财政补贴资金未及时发放到农户,乡镇、村、社干部个人截留或冒领,用于抵扣社员历年欠款、水费甚至挪作他用。

(二)银行存款账实不符。乡镇政府会计未及时收集银行转账凭证并登记入账,也未及时与开户银行对账,导致乡镇政府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账户余额差额较大。

(三) 虚造清洁工、临时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等花名册,从财政套取工资、补助等,私设“小金库”或用于政府其他开支。

(四) 编造虚假零星维修工程,没有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也没有预、决算及验收资料,套取资金个人使用或用于政府开支。

(五) 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济审核不严,资格要求、金额标准不统一,随意性大,优亲惠友向部分群众每年发放救济若干次或数千元。

(六) 虚报入住乡镇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姓名,将财政下拨的所有五保老人生活补助银行卡统一收取管理,克扣其基本生活费,套取资金开支乡镇政府招待费、办公费、发放敬老院管理人员奖金或补助等。

(七) 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费的使用未经过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施工单位或人员的选定未经公开比选或竞争性谈判,由镇、村领导自行决定;建设经费管理、使用、结存未公开公示;虚造工程量或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合格。

(八) 截留、克扣村社干部年终考核奖金、专项工作补助等,或由镇干部冒名代领,套取资金用于政府其他开支。

(九) 以购买办公用品、加油、租车、维修车辆的名义,开具虚假发票,用于支付招待费或请客送礼等。

二、审计建议

(一)纪委、财政、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定期组织乡镇领导、财务人员、民政干部、村社干部等进行党纪、政纪、财经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乡镇政府应加强与开户银行的协调、联系,及时收集、登记有关资料,每月定期对账,保证账实相符。

(三)民政部门、乡镇民政干部应严格审核临时救济人员资格条件,规范发放范围和标准。

(四)民政部门、乡镇政府应定期组织人员检查乡镇敬老院,对入住的五保老人进行动态管理,对增减情况按月登记,确保上报人员与入住人员一致;同时,对敬老院加强管理,保证五保老人衣食住行条件改善。

(五)对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强化公开公示制度;强化分管领导、驻村干部责任,严格把关;明文规定工程检查验收合格,相关人员签章后才能报账。

(六)乡镇政府应对办公用品购买、加油、租车、车辆维修确定专人登记,管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和举报。

(七)乡镇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乡镇长应对原始凭证认真审核,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票据不予报销。

作者:唐玉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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