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风正巴渝“通报曝光”专区通报了“大渡口区跳磴镇蜂窝坝村村委会副主任兼二社社长黄俊峰违规用集体资金送礼问题……” 中国人讲究礼尚往来,逢年过节,红白喜事,亲朋之间收送少许礼品礼金无可厚非。但一些党员干部却让人情往来变了味儿,他们要么“只来不往”,要么“将权变钱”,要么“化公为私”,收受明显超过礼尚往来的钱物,礼尚往来成了“遮羞布”。今天,小编再来为您说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那些事! 案例1 大渡口区跳磴镇蜂窝坝村村委会副主任兼二社社长黄俊峰违规用集体资金送礼问题。2016年4月,应重庆小南海水泥厂(以下简称水泥厂)的工作要求,跳磴镇政府安排镇征地办、国土所的工作人员配合水泥厂做好蜂窝坝村采矿爆破安全区内的农房、院林院坝、构附着物清理丈量工作。4月20日工作完成后,黄俊峰与黄敏(中共党员,蜂窝坝村支部委员)用二社集体资金共计3300元购买蜂蜜作为礼品赠送给相关工作人员。事后,黄俊峰安排黄敏做了假账。2017年1月,跳磴镇党委给予黄俊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敏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2 重庆市长寿区第二实验小学党总支部书记、校长韩成永违规收受学校教职工礼金问题。2016年9月5日,韩成永操办其母亲丧事未按规定备案,违规收受学校教职工礼金共计1.55万元。2017年1月,韩成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收缴。 案例3 重庆市渝北区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原主任科员郑雪梅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至2015年,郑雪梅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消费卡共计人民币1.98万元。郑雪梅还存在其它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12月,郑雪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这既是要求,又是纪律。 相关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三条规定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规定,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六条规定,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 第十一条规定,不准用公款相互吃请、送节礼,或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非公务活动费用。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当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