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绿色节能方向标 高性能混凝土生产推广认定条件 (征求意见稿) 一) 定义与基本规定 高性能混凝土是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使用对混凝土性能特定要求为总体目标,选用优质常规原材料,合理掺加外加剂和矿物掺合料,采用较低水胶比并优化配合比,通过预拌和绿色生产方式以及严格的施工措施,制成具有优异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长期性能的混凝土。 高性能混凝土应用以政府投资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为重点,在绿色建筑、建筑产业现代化、绿色生态城区、保障性住房、市政基础设施、大型公共建筑等工程中优先使用。为了推进高性能混凝土的应用,制定此认定条件。 二) 企业基本要求 1. 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并配备资质等级所要求的设备。 2. 生产设备及绿色生产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 328关于一星级的要求。 3. 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环保事故,以及产品质量事故。 三)技术人员条件 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企业实验室主任具有2年以上混凝土实验室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混凝土实验员不少于4人;搅拌楼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实验员、质量检查员等应经过专业培训。申报推广认定时出具毕业证、职称证明、劳动合同、三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缴纳证明、培训证等证明材料。 四) 管理体系 1. 具有完整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要求。大气污染物、污水、噪声排放应符合环境影响批复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报告。 2. 具有原材料进厂检验试验室,配备勃氏比表面积测定仪、负压筛析仪、砂浆搅拌机、跳桌、压力机、水泥混凝土标准养护箱、水泥试件恒温水养箱等设备,保存完整的检测记录。 3. 具有高性能混凝土试验室,配备混凝土新拌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变形性能所必需的检测设备,保存完整的检测记录。变形性能检测设备包括恒温恒湿室、混凝土收缩仪等;耐久性检测设备包括混凝土抗渗仪、混凝土碳化箱、冻融试验机、混凝土硫酸盐干湿循环试验机、混凝土氯离子扩散系数测试仪、混凝土电通量测试仪等。其中抗冻性能、抗硫酸腐蚀性能可委托第三方检测。 4. 实验仪器设备通过计量认证。 五) 生产要求 1. 至少有1条高性能混凝土生产线。 2. 生产线、原材料计量、搅拌及运输应满足《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JGJ/T 385的规定。 3. 骨料堆场有防雨、防扬尘设施,处理和再生利用废水、废浆、废弃新拌混凝土和废弃硬化混凝土的设施设备能够正常运转。 4. 提供PM2.5检测报告、原材料计量设备运行记录、混凝土密度和稠度测试报告。 5. 具备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导航定位系统。 六) 产品要求 1. 高性能混凝土基本性能应满足《高性能混凝土评价标准》JGJ/T 385的规定。 2. 提供一年内的高性能混凝土原材料检测报告、配合比设计文件、混凝土性能测试报告,以及高性能混凝土性能第三方检验报告。 七) 其它 所申报高性能混凝土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更多精彩内容,请持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