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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创新“五个机制”有效整治“两违”

 360摘手管理员 2017-03-16

“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平和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进“两违”治理工作有效开展。截止目前,全县共拆除违法建筑1851宗,面积44.13万平方米,完成年度任务的126.1%。

一是建立分级拆违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调“两违”拆除工作由乡镇(场、区)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明确对临时搭盖、主体未完成一层等其它拆除难度不大的,由各乡镇(场、区)主要领导牵头,组织乡镇(村)干部实施拆除;对主体已完成一层、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等拆除难度较大的,由挂钩乡镇(场、区)的县领导牵头,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人员配合乡镇(场、区)干部实施拆除;对拆除难度特别大的,由县“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组织联合拆除。

二是建立联动共管机制。县“两违”治理办每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成员会议,研究解决“两违”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乡镇(场、区)分别组建一支以国土所、村建站、城管中队和村(居)干部组成的联合巡查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建立巡查责任制。

三是建立督查考评机制。率先在全市出台实施考评制度,由县两办、效能办、“两违”治理办牵头组织实施督查考评,做到真督实考。截至目前,该县共开展四次专题考评,有效地促进了“两违”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出台《平和县“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平和县“两违”综合治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两违”治理工作内容、方法措施、责任追究等。

五是堵疏结合机制。在坚持严肃打击“两违”行为的同时,注重抓疏导服务,简化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审批手续,实行一月一审批,积极做好被拆违建户的情绪疏导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该县共审批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107宗,有力推进“两违”综合治理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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