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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汉南竹 2017-03-17
公共信用信息有披露期限为五年
日期:2017-01-05 来源:齐鲁壹点 浏览次数:2次

威海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主任王波介绍,公共信用信息有披露期限。基本信息披露期限至法人和其他组织 终止之后满3年或者自然人死亡,失信信息披露期限为5年。公共信用信息的公开属性分为社会公开、授权查询 和部门共享。社会公开,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需要信息主体同意即可主动 向社会公开。授权查询,是指需经信息主体授权同意才能被查询知悉。部门共享,是指在信息提供主体间有条 件的共享、查询和使用。信息提供主体归集公共信用信息时,应当明确所归集信息的公开属性。公共信用信息 可通过“信用威海”网站和服务窗口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另外,信息主体认为披露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侵犯其隐私或超过查询期限的,可以提请异议处理 与投诉。信用中心自收到异议申请3个工作日内进行比对,由信息提供主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和处理。

目前,威海市信用平台已部署到各区市和60个市直部门,与山东省平台及荣成市、乳山市平台实现了数据 对接,与市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局实现了信息系统数据自动归集,其他区市和部门通过直报系统实 现了数据统一归集。“信用威海”网站首页专门已开设了法人和自然人查询窗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 示窗口,企业和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输入企业名称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可以持本人有 效证件到信用中心现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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