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眼看天下 、律脉 微信公众号 民法总则已于昨日通过,将于10月1日施行。观其内容很大程度上是民法通则的修订版。虽然两法将在最近几年并行,但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条文存在冲突的以民法总则的规定为准。为更好的学习新法,特作对照表,供学习使用。 本平台有大量案源急需各地优秀律师,如有意可将简历发送邮箱:1456125551@qq.com。 投稿或合作:614307092@qq.com;案件咨询加微信:legalqiao; 长按二维码,再按识别图中二维码 即可自动关注本公众号 审判实务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获取《民法总则》全文 |
|
来自: 昵称20102515 > 《法学、社会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