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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以爱心和养分抚养出的文字——读《歌以言志》

 老刘tdrhg 2017-03-18
【读书】:以爱心和养分抚养出的文字——读《歌以言志》


以爱心和养分抚养出的文字
 
王淼
 
【杨绛、金宇澄、王安忆、李娟、毕飞宇……佳篇登场,十年来笔会之华语散文创作的美好呈现……】

收录在《歌以言志》里的文章,均选自《文汇报》的“笔会”副刊。两位编者选取文章的标准只是“好文章”,所谓“说不出什么理由,最主要的仍是一种‘感觉’”,以至书稿编好,编者本人亦不禁感叹:“可以不惭愧地说,这些文章,能够置身当代汉语写作的最高水平。连我都想拥有这样一册。是英华风发的伙伴,亦有醇厚耐读的底色,随身携带在上下班路上,可悠然出神。”

就我个人的阅读而言,《歌以言志》虽然只是一部薄薄的小册子,然而收录在书中的文章,却的确当得上“当代汉语写作的最高水平”的称誉。且不说这些文章体裁不一、题材多样,这些文章的作者很多都是当今文坛的顶尖人物,像杨绛、黄永玉、金宇澄、王安忆、董桥、毕飞宇等,作者阵容可谓集中国当代文坛的一时之选。杨绛先生的《忆孩时》是一篇忆旧怀人的文章,深情厚谊融化在平淡无奇的文字里,却又那么耐人咀嚼;黄永玉先生的《清流绝响》写黄苗子夫妇的生平轶事,虽然文章的篇幅不长,却以幽默的笔法真实再现了他们平生的悲欢离合,像黄苗子的自得其乐、宠辱不惊,乃至“很多很多好笑的地方”,郁风的爱抬杠、不伪善,心直口快、直言直语,二人的音容笑貌,如在眼前;蔡翔的《洗澡》写京城奇人冯统一,进桑拿房泡澡,冷热交攻,“健硕如牛,已非昔日之文弱书生”;唐吉慧的《松雪斋的老先生》,写自己与一位逝去的旧书店老板的故纸因缘,文字浅,却透着深,一腔怀人念远的悲凉愁绪,隐藏在内敛家常的平凡文字里……

也有吟咏风土、描摹风物的文章,比如金宇澄的《马语》,李娟的《在阿克哈拉》。前者以一位马夫的视角,写马的敏捷高贵、羞怯多动的品行:马的睡眠,在短寐中想事;马的刚烈,眼睛易受损伤;马的发情,“如嗅着十里外的发情母马,即使拖拉几吨石块砖瓦的车辆,它也将四蹄生风去相亲,力拔山气盖世,连身带车,乌云压顶一样上去造爱”。金先生当年曾经亲眼目睹过四五百匹母马集体发情的令人目不暇接、绯靡豪华的场面,他用完全拟人的手法还原当时的场景,其中既有人性,也有马性,以马的血肉之躯,显示出精神层面的激励元素,以及一种“有张力、癫狂和丰富的戏剧意味”。后者写天高地远的阿克哈拉,生活在那里的人们寂寞,却不空虚;简朴,却不卑微。在李娟的笔下,阿克哈拉的男人们和女人们总是有着一种饱满的幸福感,她描绘的画面如此温馨,如此细腻,虽然是寒冷冬天的场景,却流露出一股浓浓的暖意。她说,在遥远的阿克哈拉,世界寂静地喘息,深深封闭着眼睛和心灵,但是,“只要种子还在大地里就必定会发芽”。

董桥先生习字,曾经这样说道:“字是要养的,要天天往笔下的字里灌输养分,爱心呵护,字才会写得好。”习字如此,写文章莫不如此。我们在《歌以言志》中所读到的,其实正是那种加以爱心呵护、且不断灌输养分的精心“抚养”出的文字。


歌以言志

张定浩

 志有三义。《说文》心部段注:“志者,记也,知也。……今人分志向一字,识记一字,知识一字,古只有一字一音。”志向和识记,都好懂,唯有“知识”一词,与现在的意思略有差别。《说文》言部段注“识”字:“意与志,志与识,古皆通用,心之所存谓之意,所谓知识者此也。《大学》诚其意即实其识也。”原来,中国古典里所谓“知识”,始终与人息息相关,是懂得辨识一个人内心深藏的想法。

 志向关乎政教和未来,如《论语》中颜渊、子路和孔子各言其志,勿论小大,都是怀抱天下;识记与历史、记忆有关,如艺文志、地方志,是这个世界已经发生和存在过的事情;但知识不一样,在古典的语境里,知识是对当下“心之所存”的认识,心之所存,不可能总是冠冕堂皇的志向,也绝非全为铁板钉钉的记忆,很多时候,它是难以启齿的想法、犹豫不定的念头,以及转瞬即逝的幻梦。如果说,志向欲求善,识记指向真,那么知识,似乎可以看作是对美的体察。因为所谓美,没有高低也无关真假,衡量它的标准,不外乎人心的轻微震动。曹操有两首《秋胡行》,不大为人所提及,治文学史的人偶尔注意到它,多半还是因为吉川幸次郎的《中国诗史》。吉川称赞《秋胡行》为“曹操诗中最美的作品之一”,但具体美在何处,他也并未深谈。

晨上散关山,此道当何难!牛顿不起,车堕谷间。坐磐石之上,弹五弦之琴。作为清角韵,意中迷烦。歌以言志,晨上散关山。

有何三老公,卒来在我旁。负揜被裘,似非恒人。谓卿云何困苦以自怨,徨徨所欲,来到此间?歌以言志,有何三老公。

我居昆仑山,所谓者真人。道深有可得。名山历观,遨游八极,枕石漱流饮泉。沉吟不决,遂上升天。歌以言志,我居昆仑山。

去去不可追,长恨相牵攀。夜夜安得寐,惆怅以自怜。正而不谲,辞赋依因。经传所过,西来所传。歌以言志,去去不可追。(《秋胡行》其一)

倒是陈祚明在《采菽堂古诗选》中,于《秋胡行》下有近四百字的阐发,是其曹操诗评中最为用力的一处,其披文入情,沿波导源,曹操千载之下,竟有知音如斯——

孟德天分甚高,因缘所至,成此功业。疑畏之念既阻于中怀,性命之理未达于究竟。游仙远想,实系思心。人生本可超然,上智定怀此愿。但沉吟不决,终恋世途。沦陷之端,多因是故。……孟德非不慨然,而位居骑虎,势近黏天。入世出世,不能自割。累形歌咏,并出至情。……会味其旨,总归沉吟不决四言而已。序述回曲,转变反覆,循环不穷。若不究其思端,殊类杂集。引绪观之,一意凄楚,成佳构矣!

《秋胡行》写于西征张鲁途中,时为建安二十年,曹操六十一岁,天下三分之业已定,西征亦不过是摧枯拉朽。然而,曹操此时此刻,却自有其进退两难、沉吟不决的心事。《秋胡行》的动人之处,是令我们有机会目睹一个君临四方的人如何严峻而直率地省察自己的内心,审视自己的沉吟不决。他原本绝非优柔寡断之人,但在这一刻,他面对的不再是生死瞬变的战场,而是个体生命最本真的困惑,即,他最终要成就一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最终当“壮盛智慧,殊不再来”,当生命垂垂老去之际,他用什么来安顿自己。

歌以言志。潘雨廷先生讲:“感情就是一切事情,要记住它。”又想起某人写的书法中的句子:“幸甚至哉,歌以言志。魏武帝此言古今诗歌之极则。”一首诗歌的背后,应当有一个人的心事,这心事或大或小,或清明或糊涂,倘若自己能够辨识清楚,甚至再将之记住,并写成歌,该多么值得庆幸。


【内容简介】

本书文章来自“文汇笔会”这一近年来国内重要的华语散文创作平台,其中所收录的文章,文笔及立意皆为一流。过去的十年散文创作,就这样在纸上重新呈现——我们读到人们生活与精神世界的方方面面,体会到散文以那无可替代的语言力量。

【作者简介】

周毅,复旦大学文艺学硕士,现任《文汇报》“笔会”副刊主编。已出版随笔集《沿着无愁河到凤凰》,《风雨雪雾回故乡:印象与提问》等。

舒明,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现任《文汇报》“笔会”副刊副主编。

【作品选读】

在阿克哈拉

李娟

羊群远离广阔荒凉的南戈壁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渡过乌伦古河后,它们将会在额尔齐斯河南岸温暖的丘陵地带停留整整一个月的时间。四月的季节里,阿尔泰山南麓春牧场的青草刚刚冒出头,羊在大地上深埋脸庞,仔细地啃食眼前的一抹淡淡绿意,缓缓移动。很久很久后它抬起头,发现自己在这寂静空旷的群山中已是孤零零的一个——不知从什么时候失群了。它四处寻找伙伴,又爬上光秃秃的山巅,站在悬崖上四面眺望。大地起伏动荡,茫茫无涯。后来时间到了,它开始生产。新出生的羊羔发现自己也是孤零零的一个,它站在广阔的东风中,一身的水汽被吹干后,陡然长大了许多。母亲带着孩子没日没夜地在群山间流浪,有羊群远远经过时,就停下冲那边长久张望、呼唤。不是自己的伙伴,仍然不是。

而前去找羊的骑马人在半途遇上了沙尘暴,昏天暗地。他策马在风沙中一寸一寸摸索行进,直到马再也不愿意往前走一步。满天满地都是风的轰鸣声,世界摇摇欲坠。他下了马,牵着缰绳顺着山脚艰难顶风而行,实在走不动了时,便侧过脸靠在石壁上勉强撑住身子。一低头,他看到脚边深深的石缝里有四只明亮温柔的眼睛。

告别寒冷空旷的冬牧场应该是快乐的事吧。做一只春羔看上去也是那么幸福,能够降生在温暖又干燥的春牧场的话,白天里被太阳烤得热烘烘的,柔软的小卷毛喜悦地膨松着,黑眼睛那么美,那么宁静,夜里则和小朋友们挤在一起,紧紧蜷着身子,沉入平安的睡眠中,深深地、浓黏地成长。不远处的星空下,母亲静默跪卧着,头朝东方,等待天亮。

卡西家养了一群花里胡哨的羊。赶羊的时候,远远看去跟赶着一群熊猫似的。

其实,大羊们都还很正常,都是纯种的阿勒泰大尾羊,不是浅褐色的,就是深棕色的。但是小羊们……就很奇怪了。

共两百来只羊,大羊约一百二十只,小羊七十多只。在小羊中,有二分之一是白色羊,四分之一是黑色羊,剩下的四分之一是棕褐色羊。其中白色羊里有五分之一长着黑屁股,五分之一则半边屁股黑半边屁股白,剩下五分之一是“奶牛”,五分之一是“熊猫”,最后的五分之一里黑脖子与黑额头的大略对半。至于黑羊,约有一半戴了白帽子,剩下的一半中,又有一半是阴阳身子,前半截漆黑,后半截雪白,像嫁接的一样,其他的则全是小白脸。而花哨得最为离奇的则是那群棕褐色的羊羔:有褐身子白腿的;有浑身褐色四个小蹄子却是黑色的(像穿了黑皮鞋);有深色脚踝上绕了一圈浅色毛的(像缠了一圈创可贴);另外还有三条腿是深色,一条腿是浅色的;有的浑身都没什么问题,就是脖子上系了根雪白的餐巾——相当标准的倒三角形;还有的屁股上被谁踢了两脚似的印着两团脚印形状的深色斑块;还有的浑身纯褐色毛,就后腿两个小膝盖上有两小撮耀眼的白毛;更多的则干脆像被人拿排刷蘸了颜料左一笔右一笔胡乱涂抹过一通似的,花得毫无章法可言。
当一只安静的浅棕色羊妈妈幸福地哺乳一只黑白花的小羊羔时……一般来说,白羊生白羊,黑羊生黑羊,白羊和黑羊生黑白花羊。可是,棕色的羊妈妈又是怎么生下黑白花的宝宝呢?

估计是品种改良的结果,传统地道的阿勒泰大尾羊越来越少了。

大羊和小羊一定要分开牧放的。可可在我家毡房驻扎的山坡东侧,用旧的房架子围搭了一个简易的羊圈,简单地蒙了些破毡片挡风。每天晚上只赶小羊入圈,大羊就会在羊圈外守着,一整夜一步也不离开。每天早上,得先把大羊赶走很远很远,一直远得一时片刻回不了家为止,这才把小羊放出来往相反的方向驱赶。大约中午时分,母亲们惦记着给孩子哺乳,就会急急忙忙往家赶。而那时孩子也开始馋奶水了,不知不觉扭头走向来时的路。这样,母亲们和孩子们就会在我们毡房外下方那片倾斜的巨大空地上汇合。

当母亲们和孩子们汇合——我第一次看到那种情形时,简直给吓坏了!目瞪口呆、双手空空地站在荒野中,简直无处藏身——发生什么事了?我骇得连连后退。群山震动,“咩”叫轰天!群羊奔跑的“踏踏”声震得脚下的大地都忽闪忽闪的。尘土从相对的两座山顶弥漫开来,向低处滚滚奔腾。烟尘之中,每一个奔跑的身影都有准确的、毫不迟疑的目标,每一双眼睛都笔直地看到了孩子或母亲。它们不顾一切,整个山谷都为之晃动,如同已经离别了一百年似的,惊狂的喜悦啊……

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场面失控了,以为它们预感到了某种即将暴发的自然灾害,以为它们在被什么大兽追赶。地震了吗?狼来了吗?吓得我大喊:“妈妈!”又大喊:“卡西帕!”但没人理我。两支羊群猛地撞合到一起后,母亲急步走向孩子,孩子奔向属于自己的乳房。遍野的呼喊声慢慢沉淀下去,尘土仍漫天飞扬。

最后只剩唯一的一个水淋淋的小嗓门仍焦急地穿梭在烟尘沸腾的羊群中。它的母亲昨夜刚刚死去。

我站在沼泽边的乱石堆里远远看着这一幕壮烈的相会,头盖骨快要被掀开一般,某种巨大的事物轰然通过身体,而身体微弱得像大风中的火苗。

这样的相会,尽管每天都会有一次,但每一次都如同一生中唯一的一次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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