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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论》方药计量中重量单位的考察

 乐山有大佛 2017-03-18

对用药剂量的认识,首要建立在对计量单位的确定上。如计量单位不明,便无法按经方用药的剂量来取量用药,无法得知其详细的药物用量多寡。故而欲知经方用药剂量,须先认识《伤寒论》的计量单位。


度量衡一词最早可见于《尚书·舜典》:“同律度量衡。”其为长度、容量与权衡的简称,当然还包含相关器具、单位及有关制度。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统一度量衡,但相关制度在秦时并未形成系统,直至汉代才初步成型。即汉代是我国传统计量制度的理论成型时期。汉承秦制,《汉书·律历志》云:“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秤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说明汉代衡量亦是铢、两、斤、钧、石的五量制,不过各级之间并非十进制。


1.《伤寒论》方药计量的继承与发展

从《五十二病方》《黄帝内经》十三方、《武威汉代医简》《汤液经法》到《伤寒杂病论》,药物的计量方法和剂量逐渐精确,在药物计量法上有所发展。《五十二病方》药物计量单位大多为非度量衡计量单位,如:挺、束、把、撮等;体积单位也有合、斗、升。《内经》时已有“斤”作为药物计量单位,《灵枢·寿夭刚柔》载:“黄帝曰:药熨奈何?伯高答曰:用淳酒二十斤,蜀椒一升,干姜一斤,桂心一斤……”在马王堆古医书中,不但有“斤”而且有“两”:“用石膏一斤少半”720,“取白苻(符)、红符、伏(茯)靈(苓)各二两”715。在武威汉代医简中也是同样,普遍采用了斤两等计量单位,如“猪脂三斤”,“曾青四两,戎盐三两”。仲景所处年代的医用度量衡与《汤液经法》使用的度量衡差别不大,二者都采用了秦汉时期的度量衡制度,而《伤寒杂病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可见,现存汉以前方书中的药物计量方式和剂量都不及经方精确,然经方中也有如“竹叶二把”“石膏鸡子大”等估量性单位,故汉代的药物剂量与汉前仍一脉相承。重量单位在《五十二病方》中并不存在,后逐渐增加,到《伤寒杂病论》已占较大比重,它不但取代长度单位,而且也部分取代容量单位,成为药物剂量的主要方法。《伤寒杂病论》方剂药物单位包括了尺、升、合、铢、两、斤等。药物的计量单位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精确和规范,这些计量单位已因各种原因逐渐消亡,现代中药汤剂所用的计量单位统一为国际重量单位“克”。


2.《伤寒论》方药计量以重量单位为主

《伤寒论》药物剂量的计量单位以度量衡中的“衡”为主,即重量单位。“衡”是《伤寒论》药物剂量最常用的计量单位,大多数药物是采用“衡”来计量的,包括斤、两、铢等。在《伤寒论》的113方(不含土瓜根和猪胆汁方)91味药中,除去重复的方与药,总共有100首方剂,50味药物用了衡量单位,其中以“两”运用最多,有98首方剂中41味药物使用“两”为计量单位。


“铢”“斤”运用较少,有6首方剂中的17味药物以“铢”为计量单位;有18首方剂中的13味药以大剂量的“斤”为计量单位。其中“铢”“两”“斤”三者均有用到,作为计量单位的药物有柴胡、生姜、茯苓、芍药4味。只用到“铢”和“两”作为计量单位的药物有甘草、桂枝、干姜、黄芩、麻黄、白术、泽泻、知母、猪苓等9味,只用到“铢”和“斤”作为计量单位的药物有:石膏1味,只用到“两”和“斤”作为计量单位的药物有厚朴、大黄、葛根3味。


3.《伤寒论》方药计量中的“两”

“两”在《伤寒论》的方药计量中使用频率最高,是伤寒方药计量的基础。对《伤寒论》“两”的考证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


3.1《伤寒论》成书于东汉末年,其书中所涉及的度量

衡均为汉制持此种观点者主要从东汉文物入手进行考据。根据对东汉文物的考据结果,得出东汉之一两之重量,主要有以下三种结论:吴承洛13.9克之说;柯雪帆根据对东汉光和大司农铜权的研究结论,并结合其他实物佐证,得出15.6克之说;丘光明据《汉书·律历志》记载,并以汉代的五铢钱、新莽嘉量及各地出土的汉代衡器等的实测,得出13.75克之说。


3.2《伤寒论》的计量不完全是使用汉制

章太炎以药性平烈粗略地推测《伤寒论》一“两”的合理范围在9.375克至11.25克之间;黄英杰以东汉时期的文物及相关证据为依据,通过货币、嘉量、衡器、累黍之法、黄金比重、水比重以及汉粟米法等7种方法对东汉“两”进行考据,得出结论:东汉衡制存在一两为9.375克与13.674克至15.6克两种结论。而他又据药物实测《伤寒论》“两”之重,通过对半夏考据与实测得出一两约为10克左右。


可见,对《伤寒论》中“两”的考证众多医家莫衷一是,没有定论。对《伤寒论》中“两”实质的探讨与古今折算仍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4.《伤寒论》方药计量中的“钱”

除了重量单位中的铢、两、斤外,《伤寒论》方药中的重量单位还有“钱”和“分”。关于这两个单位,有不同的观点。


如《伤寒论》桂枝二越婢一汤中生姜为一两三钱。对于这种情况,研究者多认为是《伤寒论》在流传过程中被后世医家所改写。根据研究可知,在汉代度量衡制中并无单位“钱”。在晋代以前,中药计量基本使用的是汉制单位。“钱”字在唐时用为重量之名。唐铸开元钱,不名为铢,而曰一钱重二铢四累,积十钱重一两,是以十钱为一两,以钱为重量名,实自唐为始。亦有研究者持不同观点,马继兴指出:应当注意在《伤寒杂病论》等书中所用的“钱”和“半钱”单位,均系“钱匕”与“半钱匕”的略称,和唐宋以后所用的重量单位“钱”字不同,不宜混淆。


5.《伤寒论》方药计量中的“分”

对于“分”的认识,主要有两种情况:如麻黄升麻汤中升麻为一两二分,当归为一两一分;如三物白散中桔梗三分,巴豆一分,贝母三分,瓜蒂散中瓜蒂一分,赤小豆一分。


第一种情况多数研究者认为是《伤寒论》在流传过程中被后世医家所改写。根据研究可知,在汉代度量衡制中也无“分”这个单位,从晋代起始在汉制的铢与两之间加了一个“分”,即6铢为1分,4分为1两。南朝陶弘景在《神农本草经集注》(序例)中云:“古称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虽有子谷秬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次用之。”


第二种情况下的“分”多数研究者认为并非计量单位,而是说明药物间的比例。芦琴等指出,在汉代以前方剂中虽有“分”的出现,但它不是计量单位,与唐宋以后作为重量单位的意义不同。“分”是会意字,从“八”,从“刀”。“八”就是分;“刀”是以刀剖物,使之分开的意思,本义是瓜分。秦汉医籍中“分”是份数的意思,同“份”。早在南北朝时医家陶弘景就已明确指出:“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方家所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尔。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须,乃以意裁之。”郝万山也认为在《伤寒论》中并没有用到重量单位“分”。至于丸散中所用之“分”,乃是“等份”的意思,非指药物重量。


6.小结

《伤寒论》中药物计量单位有标准度量衡制和非标准度量衡制两大类,计量方式的混用情况说明东汉时期虽已有较为完善的度量衡制度,但实际应用中仍有前代不规范用法的遗迹与残留,从中仍可看出计量方式传承的历史轨迹。说明从《五十二病方》《武威汉代医简》《内经》十三方直到《伤寒杂病论》,药物剂量的计量方式越来越标准,从而使得方药剂量显出精确化趋势。


探求经方计量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传承经方用量。《伤寒论》是沿用汉制,方药的计量以度量衡计量为主,尤其是重要单位,其中使用最多的是“两”。重量单位是《伤寒论》方药计量的最重要方式。这种以“衡”为药物主要计量的方式一直沿用到今天,但不再是两,而是与国际接轨的单位“克”。日前,研究者又对经方剂量展开了诸如中药量效关系、临床剂量的流行病学调查等研究。这些研究还有待拓展和深入,经方临床应用中的具体剂量问题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仍然是其中的难点与争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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