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6-2014 5.3.2 (强)建筑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建筑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建筑面积叠加计算;当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本规范第5.3.1条的规定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周围连通空间应进行防火分隔:A采用防火隔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B采用防火玻璃墙时,其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1.00h。C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墙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采用闭式系统,也可采用冷却水幕系统。)D采用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并应符合本规范第6.5.3条的规定;E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应采用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高层建筑内的中庭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4 中庭内不应布置可燃物。
释: 1,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包括?自动扶梯、敞开楼梯、中庭等,不包括本规范允许设置敞开楼梯间建筑的敞开楼梯间。 2,?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 3,?一般将中庭单独作为一个独立的防火单元。中庭部分的防火分隔物依次为:防火隔墙、防火玻璃墙、防火卷帘等。 4,?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防火门,对于平时需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设置自动释放装置使门在火灾时可自行关闭。 5,“防火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与“中庭相连通的门、窗,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不一致,门窗的防火性能偏强,为何不用乙级防火门? 图示为乙级防火门。应以规范条文为准,合法性比合理性重要。 6, 防火卷帘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可靠性不够高,,故规范对其耐火极限提出了更高要求。 7,采用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窗分隔的中庭内的走廊宽度是否应有宽度限制? 8, 中庭的防火分区处理:下面三种方法规范都允许,建议优先采用哪一种? 1) 防火分区上下叠加,面积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 2) 采用特级防火卷帘门将中庭部分封堵,防火分区上下不叠加。3 ) 与中庭相连的通道、房间均采用乙级防火门,设水电风的相关消防设施,上下面积叠加可超出一个防火分区。 9,?中庭在大商场中,无回廊时,不能按5.3.2考虑,应按防火分隔要求做防火墙或防火卷帘。对中庭中的防火卷帘无长度要求。5.3.2条中庭主要指公式酒店等,回廊周围设房间的中庭。 10,回廊的面积一般按本层建筑面积计算,不算到中庭。 11,建筑内连通上下楼层的开口破坏了防火分区的完整性,会导致火灾在多个区域和楼层蔓延发展。这样的开口主要有:自动扶梯、中庭、敞开楼梯等。中庭等共享空间,贯通数个楼层,甚至从首层直通到顶层,四周与建筑物各楼层的廊道、营业厅、展览厅或窗口直接连通;自动扶梯、敞开楼梯也是连通上下两层或数个楼层。火灾时,这些开口是火势竖向蔓延的主要通道,火势和烟气会从开口部位侵入上下楼层,对人员疏散和火灾控制带来困难。因此,应对这些相连通的空间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以防止火灾通过连通空间迅速向上蔓延。 12,关于中庭的防火分隔: 中庭应在其贯通的每个楼层的开口边界褚进行防火分隔;当首层的建筑面积(包括中庭的面积)?不大于一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首层的中庭周围可不进行防火分隔,但其上各楼层均应进行防火分隔。---倪照鹏 附: 5.5.13(强) 下列多层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除与敞开式外廊直接相连的楼梯间外,均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1, 医疗建筑、旅馆、老年人建筑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2 ,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建筑; 3, 商店、图书馆、展览建筑、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建筑; 4, 6层及以上的其他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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